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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怀夕&鹿竹双人番外【独白篇】

我不知道这么多年里,阿娜有没有一次会注意到我,有没有发现过一个小姑娘总是会躲在祭台的角落里观望着她。

从三岁到十四岁,我偷看了她整整十一年。

这十一年,我学会了如何当一个合格的圣女,也知道了每一任圣女背负着的责任与命运。

我们从出生起就失去了成为一个人的权利,正如被本应翱翔于苍穹的雄鹰,却被豢养在一个金雕玉饰的笼子里,被剥夺的不仅仅是自由与天性,还有它那完整的灵魂。

可我要比阿娜幸运,或许我该谢谢安拉真神,谢谢他把阿娜尔送到了我的身边,她身上承载着我全部的欲望与希望。

我爱她,正如爱着自己。

所以在十六岁那年,我选择为了她抛弃一切,抛弃所有的荣誉与使命,抛弃我那有如风中残烛的阿娜,我要与她私奔。

在我即将成年的前一天晚上,我同阿娜尔,带着那只瞎了一只眼睛的老鹰,骑着被族人视为神明化身的骆驼,趁夜逃离了阿依塔格。

就这样,十六岁的第一天,我和我的石榴花,开始了终其一生的流浪。

——

我叫陆鹿,是一名来自公元2021年的现代人,是个业余的插画师。

我的父母是一对普普通通的个体户夫妻,除了我以外,他们还有一个大学一毕业就早早嫁了人的大女儿,眼下她的儿女都已经是上小学的年纪了。

而作为她同父同母的亲妹妹的我,却在研究生毕业以后,成了一个待业在家的大龄女青年。

生活在一个十八线都数不上的小城市里,靠着每个月那点可怜的杂志稿费过活,偶尔也会接点懂得懂得的私图外快,除了不能随心所欲地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过得也还算将就。

只是长期的熬夜赶稿生活令她作息极不规律,用她老妈的话来说,就是东半球的人过着西半球的时间,别人睡觉她起床,别人早晨起来迎接太阳,她去床上迎接梦乡,跟个耗子似的。

前段时间我凭借着攒了一万年的人品接了个大活儿,是给某部大爆ip的漫改剧主角画Q版微博头像,原本说好一个月后交稿,没想到正好跟杂志社的工作撞了档期,一忙活起来,我就把这码事给抛诸脑后了,直到死线前一个周,剧方的宣发问我要压缩文件的时候,我才想起这件事。

那天夜里,我去楼下超市提了整整一箱红牛上来,彻夜猛灌,好不容易才赶在天亮之前肝完了甲方爸爸要的头像。也是多亏了那箱红牛,让我睁着那双囧囧无神的熊猫眼足足瞪了天花板两天一夜,愣是一点困意都没有。

最后的最后,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猝死过去了,还是昏睡过去了,反正再醒来的时候,我就趴在了一片荒无人烟的沙漠里。

旁边还有个不省人事的异域大美女,打扮得跟cos某个游戏里的人物角色似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深厚的沙子里爬了出来。

身为一个职业的二次元插画师,这种设定和情节对我来说丝毫没有接受的难度,我凭借着超强的脑回路快速地分析了一遍自己现在的处境。

很显然,我应该是穿越到某个不幸被沙暴袭击而死的倒霉蛋身上了。试了试一旁那名女子的鼻息,我发现她还活着,思来想去又费了半天力气把她也救了出来。

也不知道这俩人在这里躺了多久了,在太阳的炽烈曝晒以及严重缺水的情形下,我的嘴拔干到起了一层厚厚的死皮。

别人穿越,不是捡到皇上,就是救下王爷的,最次也能混个公主之类的当当,我这倒好,开局沙漠图,一点基础装备都不给,还要我去救助一个残血倒地的队友,这可真是离了个大谱。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一支路过的商队发现了我们,在这群商人的帮助下,我终于带着高烧不醒的同伴来到了中原。

由于烧得太久,耽搁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被我救下来的姑娘在醒来以后出现了短暂性的记忆缺失,我跟她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瞪了好久,谁都不知道自己和对方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我们是从何而来,要往何处去。

这种情况下,商人们只好帮人帮到底,送人送到西,又给我俩送去了扬州的二十四桥乐坊,那里的坊主姐妹和他们很是相熟,乐坊又是专门为收留这些漂泊无依的女子而设,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再适合不过的容身之处了。

实际上,这一路过来,我一直把他们当作是新手村引路的NPC,完全没考虑过他们会害我。寻思着初来乍到的,只管跟着他们走就对了,于是稀里糊涂地,我就成了二十四桥的一名乐姬。

坊主为我们重新起了“花名”,都是些中草药的名字,我选了鹿竹二字,只因为自己的名字里原本就有个鹿字。

至于怀夕,因为我与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一个夕阳将沉的黄昏里。我觉得怀夕这个名字很有纪念意义,也很符合她的气质,于是便替她敲定了这两个字。

再后来,我也不知道怀夕是什么时候想起之前的事的,只知道相识这么久以来,她一直都很讨厌我,哪怕我是她的救命恩人,在她那里也完全讨不到什么好脸色对待。

只是在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到处乱跑之时,总会有一道白色的影子默默跟在身后不远处,她常说要我学武功,还说只要我愿意一定可以学得很好。

我不知道她是搁哪儿来的底气替我说出这种大言不惭的话来的,我很直率地告诉她我怕疼,学武功是不可能的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进入乐坊以后,靠着自己社交牛逼症的本事,我很快便交到了一些说得上话来的好朋友,比如中途与我分到扬鞭的白芷,再比如后来惨死在胡寅手里的水苏。

那个难得在这个的时代里具有一丝反抗精神的小姑娘,无论命运带她多么不公,都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希望,她像极了以前的我,又像极了现在的我无比渴望成为的样子。

在她第一次逃跑被抓回来的时候,我替她向胡寅求了情,饶了她一命,说不上是为了谁,只是我还想多看几眼她眼神里那种,无论遭受多少苦难都不会被磨灭的对自由的热忱。

正是那个时候,我得知了怀夕利用胡寅修习太相功法的事情,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怪异的感觉,只要一想起她为了练功屈从于胡寅身下,胸口就会变得闷闷的,像极了我自己的情绪,又像是这具身体原本的反应。

平心而论,怀夕的很多做法我都不敢苟同,比如为了获得解药善恶不分地替胡寅卖命,再比如完全没有自己的立场,谁能更胜一筹便听命于谁。

实际上,胡寅喂我们吃下的毒药还有另外一种解毒之法,那就是与自己互通心意之人行鱼水之欢,便可逐渐解去自身情毒。

从前我总怀疑她是不是真心爱着胡寅的,才会愿意放弃底线帮他作恶,可从她每月情毒发作时痛不欲生的样子看来,却又完全驳斥了我的猜测。

直到我在那个幻想里看见了阿娜尔,那一瞬间,心脏像是要炸裂开一般鼓噪喧哗着。

至此我才明白,这具本不属于我的身体,大概自始至终爱着的,一直都是那名叫做阿依莎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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