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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回来 “黎先生,段掌柜托我带回来不少……

黎青执和金小叶,平日里每天给黎老根五文钱的零花钱。

这钱不多,但也不少了,足够黎老根去茶馆喝一壶茶,再吃上一碗面条或者两个包子。

要是黎老根在家里吃早饭,还能省下一些钱。

不过黎老根自从来了县城,有了花钱的地方,就成了个日光……这些钱在他口袋里是过不了夜的。

有时候黎青执或者金小叶让他帮忙买东西,多给他几文钱,这钱他也能马上花掉。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黎青执一直没给他涨零花钱。

不过要去灯会玩的话……黎青执道:“爹,灯会这几天,我每天多给你十文钱,一天给你十五文。”

“好!”黎老根喜出望外,然后道:“阿青,这十五文你分两次给我吧,早上给我五文,晚上出门的时候,再给我十文。”

黎老根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要是黎青执把钱一次给他,他指不定上午就花光了。

“好。”黎青执答应,又跟赵小豆说,也给他十文钱的零花钱。

金小叶道:“到时候那些庙前村的女工,我也给她们一天十文钱的零花钱。”

金小叶一直没给这些女工发过工钱,但给过几次几十文的零花钱。

不过她在这些女工身上,也没少花钱就是了。不久前,她就买了布料和蚕丝回来给这些女工,让她们给自己做新被子。

等天冷了,她还要买布料买蚕丝让这些女工给自己做棉袄。

这些可都不便宜。

脸盆什么的,她也都给买了,现在这些女工手上已经有了不少家当,乡下姑娘的嫁妆都没有这么多。

“对,给她们一些钱,让她们也去买点东西。”黎青执很赞同。

他们一家商量明天要去看灯会的事情,崇城县很多人家,也都在说这事儿。

庙前村的人,对这灯会就很期待。

“听说那灯会比庙会还热闹。”

“我哥昨天去看了,那里搭了戏台子呢!到时候还会唱戏!”

“我一定要去看看。”

“我们全家都要去。”

……

庙前村河埠头,大家伙儿约好了,明天要一起去看灯会,然后他们就看到金柳树坐着金桑树的船回来了。

绝味斋的卤味不便宜,现在村里人已经不怎么跟金柳树买了,只有一个媳妇儿刚生了孩子的男人,跟金柳树买了两个卤蛋。

大热的天坐月子很不舒服,他媳妇儿胃口不好吃不下东西,也就这卤蛋能让她开开胃。

“金柳树,明天的灯会你去吗?”村里人问。

金柳树道:“肯定去啊!到时候我去摆摊卖卤豆干卤蛋!”

“那还真挺好的,肯定有很多人买。”

“我听说很多人会去摆摊。”

“摊子多点才好呢,可以逛一逛!”

……

大家正说着,金小树回来了。

众人又问金小树去不去摆摊。

金小树道:“我不去,明儿个我有事,要去一趟府城。”

之前他们去府城的时候,就看了几个铺子,金小树明天过去,会租下其中一个。

等方绣娘把铺子打扫干净,请木匠做个柜台,再做个匾额,府城的“绝味斋”就可以开张了。

崇城县这边,他更是已经租好铺子,柜台也已经做好。

等过几天,他爹他娘就可以在城里开铺子了。

金小树已经琢磨着要在新码头那边买一块地盖房子,或者在城里买个房子住了,那样会方便一点。

“小树,府城是什么样子的?”村里人好奇地问。

他们真的很羡慕金小树,以前金小树就是个普通孩子,可现在呢?

他买了船,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儿,有了孩子……他还去过府城!

金小树挑拣着说了点在府城的见闻,而村里人听得津津有味的。

村里人都这么期待灯会,城里人就更不用说了。

相比于村里人,城里人手上还是有点钱的。

他们现在已经准备好钱,就等着明天去花了!

方家的左邻右舍,就说着这事儿:“听说新码头那边,已经挂满了灯笼。”

“是的,挂满了,那些灯笼上的字,还是苟县令家的小公子写的,去摸一摸能得到福气!”

“那些都是普通灯笼,要说好看,那些那些铺子做的灯笼好看!瓷器铺就做了个特别大的莲花灯笼放屋顶上。”

……

这些话,方母和方子荐都听到了。

要是以前,这样的热闹方母肯定会去看看,方子荐也会去。

那时候他们手上有钱,还能买些吃的喝的用的。

可现在……

方母和方子荐面面相觑,表情都有点阴郁。

方绣娘没出事的时候,虽然方子荐不能再读书,为了把方子荐赎出来他们家的钱还花了个精光,但他们家的日子是过得下去的。

方绣娘能挣钱。

她不止能挣钱,还能包揽家务。

可现在方绣娘没了。

更可恨的时候,方绣娘跳河之前,还去领了她的工钱!

也因此,在方绣娘出事后,方母和方子荐不仅被人指指点点,还没钱花了!

方母的绣活,一直都是比不上两个女儿的,再加上有两个女儿帮忙赚钱……她以前其实不怎么做绣活。

她一直跟方子荐说她含辛茹苦养大了方子荐,可实际上,方子荐是两个姐姐在养。

现在方锦娘嫁人方绣娘没了……他们家差点吃不上饭。

幸好方子荐的那些书值钱……方母拿出去卖掉,倒也能维持生计。

但这不是长久之计。

“娘,我们搬走吧。”方子荐对方母道。

他已经很久没出门了,一出去就被指指点点,他受不了。

方母道:“我们手上没钱,又能去哪里?本来说好了让你二姐给人当妾,人家就给你个差事,可现在你二姐没了……”

“娘,我有本事,肯定能找到差事!”方子荐道。

“哪那么容易啊!去了外地,租房子什么的处处要钱……”

“在这里难道就不要钱了?娘,我是肯定要走的,你要是不走,就在这里待着吧!”方子荐狠了心。

方母顿时怕了:“娘走,娘跟你一起走。”

方母不想去外地,毕竟她从没出去过。

而且她好歹是有点生活经验的……她知道去了外地,他们的日子不一定能过好。

但方子荐一心想走……那就走吧,她儿子这么聪明,肯定有法子养活他们娘俩。

两人开始合计着要把家里的东西卖掉,拿了钱走人。

接下来县城要办灯会,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们,他们正好可以离开。

这个地方,方子荐真的不想再待下去了!

眨眼就到了第二天。

灯会是晚上,所以白天大家该干嘛干嘛,黎青执就照旧带着三个孩子去读书。

不过今天……李秀才的学堂里,学生们人心浮动。

甚至就连徐启飞,也有点心不在焉。

黎青执好奇地问了一声,徐启飞不好意思地开口:“我今天要去逛灯会,屈小姐也会去。”

原来如此,少年春心浮动了!

学堂里大部分人都惦记着要去玩,但苟英不同。

他最近天天去新码头那边,对灯会而期待远不如其他人。

这会儿,他正认真读书。

不过他认真了没多久,等写完先生布置的功课,他一下子就从自己的座位上蹦了起来,对几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道:“走走走,功课做完了,我们可以去玩了!”

李秀才这学堂是有个小院子的,院子里有一个花坛。

这些学生玩的游戏,就是七八个孩子待在花坛里,一个孩子待在花坛外面,然后花坛外面的这个人,要在不进入花坛的情况下,抓住花坛里的人。

花坛里的人被人抓住之后,就成了“花坛外的人”,也开始抓花坛里面的人。

这群孩子跑来跑去,每天都玩得特别开心,就是李秀才花坛里的泥被踩得特别结实,里面连根杂草都长不出来。

幸好李秀才没在里面种花,而是种了两棵枣树。

苟英玩了一段时间,就又被叫回来读书……黎青执正好往外看,看到他正跟人挤眉弄眼,看着充满活力。

这天晚上,苟英照旧跟着黎青执去金叶绣坊吃饭。

路上,苟英说个不停:“黎哥,我觉得常哥绝对是崇城县厨艺最好的人,他做的菜太好吃了,我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黎青执也觉得常瞻厨艺很好。

不过苟英有这样的感觉,应该是因为辣椒……苟英特别喜欢吃放了辣椒的菜。

当然他也喜欢。

两人到金叶绣坊的时候,绣坊的人正准备吃饭。

常瞻今天做了好几个菜,苟英最喜欢的,是放了辣椒粉的豇豆炒肉,他端起盘子往自己碗里拨了一些,然后就开始大口扒饭。

等他们吃完,就一起往新码头那边走。

苟英每天都去李秀才那边读书,跟黎大毛他们很熟悉,黎大毛问苟英:“苟叔叔,你有零花钱吗?”

苟英道:“大毛啊,你直接喊我叔叔就行了,别叫苟叔叔。”

苟英不喜欢他爹的原因之一,就是他爹的姓氏不好听。

苟叔叔……听着像是狗叔叔!

“那叔叔你有零花钱吗?”

“什么是零花钱?”

“就是爹娘给的,可以随便花的钱!”

苟英道:“我爹娘不给我钱,但我有可以随便花的钱。”

“你有多少?你知道吗?我爹今天给了我十文!”黎大毛有点自豪,对他们这样的小孩子来说,十文钱真的很多!

苟英:“……我有一百文!”其实吧,他来崇城县之前,他祖父给了他一百两……

这还不算他祖父祖母以前给他的钱,他手上光是金花生就有十几个。

“好多啊!苟……叔叔你真厉害!”黎大毛崇拜地看着苟英。

黎二毛也不停点头。

苟英得意极了。

黎青执他们吃好晚饭的时候,天还大亮着,他们这一路,其实是晒着太阳走的。

他们到新码头这边的时候,也就下午五点多,太阳还要过上好久才落山。

但这时候,新码头这边已经有很多人了!还已经摆了很多摊子!

反正过年那会儿庙会上有的摊子,这时候全都有。

黎青执让黎老根看牢赵小豆,自己跟金小叶看着黎大毛黎二毛,至于常翠……常瞻直接让侄女儿坐他肩膀上了。

他们就这么逛起来。

苟英吃惊极了:“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不仅人多,这会儿摊子和铺子也多。

黎青执道:“好不容易有个灯会,大家都会出来逛逛。”

黎青执说的确实没错。

好不容易有个灯会,能来的都来了。

要不是新码头这边足够宽敞,还有大片还没有盖好房子的空地,都挤不下这么多人!

苟县令是请了戏班子来唱戏的,不过就现在这种情况……戏班子唱了什么,没几个人能听到。

这年头又没有扩音设备!

但大家一点不在意,能看到有人在台上,他们就已经很开心了。

“真热闹啊!”

“这么多人啊!”

“好多吃的!”

……

金叶绣坊那些庙前村来的女工开心得不行,她们年纪都不小了,金小叶没有拘束着她们,她们就三三两两出去买东西。

说起来,灯会办这么热闹,黎青执一度有点担心,怕有人贩子在灯会上浑水摸鱼,不过仔细一想……

这时候扔孩子卖孩子的人都不少,人贩子一般不会在这种人多的地方抓孩子。

还有就是……这时候的人都说方言,出现一个外地人大家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让苟县令安排了衙役来维持秩序,避免发生意外。

天慢慢黑了。

安排好的点灯笼的人,爬上梯子开始点燃一个个的灯笼。

黎青执在末世前,看过不止一次的灯光秀,也去看过灯会。

他当时觉得很无聊,哪怕那些灯非常漂亮非常精致。

对当时的他来说,灯光压根就不是什么陌生的东西。

但这个时代,是不一样的。

这个时代的夜晚,没有那么多灯。

灯光秀什么的……老百姓以前从没看到过!

当那些灯笼一个个亮起,来新码头这边看灯的老百姓惊喜极了。

“真漂亮啊!”

“这些灯上都有字呢!”

“听说是苟县令家的小公子写的‘平安’。”

“这字真好看!”

“你们快看那个屋顶上的莲花灯,好大啊!”

“那边的兔子灯也好看!”

……

新码头这边的铺子为了能得到苟县令亲手写的匾额,也为了能把其他人比下去,都做了非常漂亮的灯笼,把自家铺子装点起来。

那些灯笼无疑是非常好看的,崇城县这边不怎么过元宵,压根没有元宵灯会,以至于老百姓看到那些形态各异的灯,都舍不得挪开视线。

苟县令就是这个时候,带着自己的妻子姗姗来迟。

崇城县认识他的人很多,他怕天亮的时候过来大家认出他会让他不能好好玩,干脆晚上才过来,这也就算了,他还给自己戴了个露出嘴巴的面具。

“夫人,这灯会怎么样?很漂亮吧?”苟县令得意地问自己的妻子。

他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不过来的人多,说明他这个灯会办得好!

“是很漂亮。”苟夫人端庄地笑着,心里却很不舒服。

这里人太多了,大夏天的,有些人身上的味道还不好闻……她觉得很难受。

还有这灯会……她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在她看来,这灯会真的普普通通。

这周围挂着的灯还非常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买来的!

“夫人,今天有很多人摆摊,卖各种吃食,崇城县的人口味跟我们不太一样,但这里有些东西还是很好吃的,那麻球就很香,我买个给你尝尝?”苟县令问自己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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