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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小米锅巴

锅盔是关中一带特有的面食。

因为饼烙得又大又厚,被后世戏称为“锅盖”,成为陕西八大怪之一。

卫无忧听侯府的食言长讲过,武王伐纣时,锅盔便作为军粮采用;到了老秦人上阵前,会选择在前胸后背各背一个五六斤重的锅盔,不仅耐吃,还额外担当了盔甲的防护作用。

如此大的饼,给他一口气来六个?

卫无忧小盆友瞪圆了眼,给南风投去个不可置信的眼神。

南风余光一扫。落在庄子里的农妇身上。

她们局促地立在一旁,也不敢看主人家,只知道这是不满意了,垂着头半个字不敢多说。

大汉的农家子弟们早已习惯了用爆炸的碳水量来充饥,他们日间要忙于田事,吃得饱自然比吃得好要重要。

这还是听说小东家来了,厨娘们特意焯了几道野山菜,撒上花椒盐粒子,再卤了两盆猪蹄猪头肉,便算是能配着锅盔的丰盛菜肴了。

南风不免想到了陛下的话。

陛下说小公子有些天生的灵气才智,却不通民情,行事容易飘在半空,还得多督促着他往土里滚两圈的好。

思及此,南风躬身淡然答:"个方才提醒过公子,给您准备了先前在侯府常用的炒菜,您说不必……"

那就趁这机会,体验体验民情吧。

卫无忧还拿南风这种没什么脾气的没办法,又不想这时候改口,索性招招小肉手开口:"……本来就是我要吃的。我这是高兴,叫你们一起分享。来,南风长宁,刺儿你们都过来一起吃。”

南风:“…”陛下,哪里好像不太对。

刺儿是最了解他们小公子的,知道这是死要面子还不想活受罪,连忙嬉皮笑脸凑了过去。"公子您瞧,还有猪头肉和猪蹄。汝州人最喜用这卤猪头肉剁散了夹在锅盔里头啦,您也尝尝?”

卫无忧好奇点头,看着刺儿用小刀切下一块锅盔,剃了猪头肉给夹在饼中,这才递过来。别说,这么着还挺像肉夹馍?

小豆丁接过来尝了一口。

卤猪头里面的那点肥肉已经完全被锅盔饼给化掉了,肉香混着酥饼,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香得人眼前一亮。

于是,一群人狼吞虎咽就给三张饼

子干掉了。余下的三张,卫无忧叫人送去新窑,给匠奴们也开开荤打打牙祭。

吃饱喝足,卫小四懒洋洋躺了一会儿,仰头看着不远处,一株生长期的秦岭冷杉已经超越周身一片油绿,窜入云霄。

卫无忧问:“长宁,军营出征在外,主粮一般也选择锅盔吗?”

长宁一手扶在身侧的环首刀上,闻言挠了挠头。他觉得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他们将军平日跟小公子念叨的可都比这个机密。

于是道:“锅盔也是要带的,毕竟这饼子能放,还扛饿。不过,主要还是用混了麸皮的麦饭,吃的时候烧些热水一泡,更好带一些。”

和他想的差不多。

而且,这种干粮体积大,尤其不适合霍去病带出来的队伍,他估计也不会带的。等着进了草原,这小子就只会随便对付着用麸皮干麦嚼两口了。

啧啧,这怎么能行。

从前,先秦人民不识小麦,不会去壳打磨成粉,而是连着壳和皮一起咽下。因而那时候的麦并非主要的种植作物,即便它产量高易种植。

到了汉朝,好不容易研究出来剥壳磨粉,说什么也得给这些保家卫国的将士们改善改善。

当前现有的食材里,面粉是相对合适一些的。

毕竟羹粥不适合行军用,饼饵中,他又想不到比锅盔更耐饿经放的,唯有这难以下咽的麸皮饭,他还能想想主意。

直到回程的路上,卫无忧终于想到一样合适的军粮——小米锅巴。

小米曾是北方最古老的作物,有“如粟拜爵”之说。

而到了西汉这一时期,稻麦一跃而上超越了粟米,这让北方天然环境下种植的粟米价值越发低廉。

卫无忧都记得,前年朝廷赈灾时,也多用粟米替代别的粮谷送去。

这么一来,就控制了锅巴的制作成本。

目小米的营养成分更高一些,富含各种微量元素和维生素,到了草原上也比麸皮更能预防疾病。若是加上不同调料,做成多种口味的锅巴,就更能让将士们吃的舒服一些了。

卫无忧越想越觉得可行,回到霍府,就直奔灶台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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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无忧四处瞅了瞅,发现自己摸不到门路,只好摸着鼻子问:“你知道粟米放在何处吗?”

小孩儿刚掏完锅底的灰,脸比灶台底下还要黑,用袖子一抹,擦出一道白印儿。他有些不好意思:“仆晓得,但仆就是个清洗灶火的,粟米干净,平日里都不让我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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