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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小心!”男人忙伸手扶了一把。又探手抄起受惊吓之下,从时樱手里掉下来的瓦罐,随手递给时樱。

“谢谢叔叔。”时樱接过来,礼貌的道谢。

“不客气,小姑娘真懂礼貌。”男子无疑对时樱很有好感,笑着摆手。

那边时国梁看这里有些不对,也慌忙跑过来,边伸手去接时樱,边跟男人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

苗洁视线在时国梁身上停了下——

果然和她想的一样,苗秀秀的男人就是个标准的土里土气的农村汉子。

长得倒是高,配上那村里村气,就和头熊似的。还有对着丈夫时,憨笑着的模样……

一时竟忽然有些羞耻——

丈夫家里可都是军人,要是知道有这样一个上不得台面的连襟,说不得心里也有些不舒服。

“看什么呢?”男人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分明是刚才差点儿撞到的那对儿母女。

总觉得那个母亲长得有些熟悉,还有她抱着的小姑娘,也是可爱得很。

“没什么,对了,药拿了吗?”苗洁已经整理好思绪,并下定决心,不跟丈夫说这个事——

她婆婆就是个事儿精,当初结婚时,就因为他们家是重组家庭,就颇多微词,要是知道还有个这么土里土气上不得台面的妹夫,不定又有多少小话让她听呢。

当然最重要的是,苗洁觉得,真是她说出来双方的关系,丈夫的性子铁定会过去跟那家人相认。到时候说不得就会被那家人给缠上——

看那一家大小的穿戴,明显日子过得极其不堪。

她就是带走,也只想带走苗秀秀,至于苗秀秀那个农村婆家,她是绝不可能让对方沾上分毫的。如今既然苗秀秀毫无悔过之心,依旧对她男人一家死心塌地,那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拿了。”男子点头,把手里的药递给苗洁,“车里有水,让芸芸上车吃吧。时间门也不早了,咱们这就直接去公安局那边。”

这次回乡,除了处理祖母的丧事之外,父亲还交代他们一件事,那就是顺路去探望送到这里改造的闻老爷子祖孙。

“……周正那小子就在这里当公安局长,正好让他领着去看看闻伯伯。”

“那咱们赶快过去吧,今儿个不是还得赶回去吗?”苗洁一反之前的恹恹,竟是比丈夫还着急的样子。

被她牵着手的女孩子看了一眼苗洁,又回头往时樱和苗秀秀的方向看了一眼。

也不是三四岁的小孩了,刚才苗洁和苗秀秀的对话,她自然听能听懂——

原来那就是姥姥经常念叨的那个不争气的小姨吗?每每提起这个小姨,姥姥都会很难过。曾经有一个阶段,姥姥每回给妈妈打电话,提起小姨时都会哭。

还是妈妈不耐烦了,说要是再老提小姨的事,就别给她打了,又说当时姥爷病得那么重,小姨都不肯回来,连自己亲爹都不要,这样的女儿还要她干

啥?还说姥姥这么着不停打电话,是想让她这个当姐姐的跪着求她吗?

姥姥那边才算消停。

那会儿她还对小姨有些好奇,这会儿瞧见真人,却是只想远远地避开——

说是小姨,可她瞧着怎么和奶奶似的。

还有那破旧的衣服,脸上也不知道搓了什么,香气不是一般的刺鼻……

要是让朋友们知道她有个这样的小姨,肯定会笑话她的。

吉普车扬长而去时,苗秀秀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眼圈虽然有些发红,剩下的更多的却是执拗。

“妈,你别难过,将来,爸爸和樱樱一定让妈妈过上好日子。”时樱把头靠在苗秀秀肩上——

上一世的时国安在妻子意外去世后,根本是终身未娶。须知彼时他可是中夏首富的身份,作为中夏首屈一指的钻石王老五,不知多少有身份有地位的漂亮女人做梦都想嫁给他。他却能为了亡妻全都拒绝,足见对苗秀秀爱得有多深。

“嗯,妈妈知道。”苗秀秀忍着的眼泪顿时掉了下来,抱着时樱的手也更加用力——

她不怕日子苦,就怕那个家到处都是人,却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嗯,”苗秀秀点了点头,不着痕迹的擦了下眼睛,随即拦住一个护士,打听刚刚是不是有个突发疾病的老人被送过来。

“有一个,已经醒过来了,现在在那边观察。”护士往一个方向指了指。

苗秀秀忙道了谢,带着时樱径直去了过道那边。

之前昏过去的黑瘦汉子这会儿已经醒了过来,正神经怔忡的倚在墙上输液。

“大哥得的是啥病啊?”苗秀秀小声询问。

“说是受刺激太过。”时国安也有些后怕。按照医生的说法,送得再晚些,说不得老人家就有生命之忧。

就只是吧,对方无疑受的打击太大了,这人都醒过来了,怎么瞧着还是死气沉沉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呢?

那边时樱已经从苗秀秀身上下来,抱着瓦罐,小跑着来到男子面前,仰着头道:

“伯伯,伯伯……”

一连叫了几声,汉子才算有了反应,一低头,正对上时樱擎在手里的小瓦罐:

“伯伯你别难过,小苗还活着呢,活得可好了。”

男子愣愣的瞧着这么会儿功夫越发支棱的植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好一会儿哆嗦着探出手,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似的把瓦罐接过来,两滴浑浊的眼泪顺着脸颊就流了下来。

继而重重的砸在瓦罐里:

“好孩子,好孩子……”

意识到旁边还有人呢,又赶紧去擦。好一会儿有些狼狈的抬头去看苗秀秀,无比激动的连连道:

“谢谢,谢谢,太谢谢了……”

“不是我做的。”苗秀秀明白对方怕是误会是她收拾的瓦罐,边摇头边指着时樱道,“是我女儿说这苗应该对大哥很重要,就把苗拾掇起来,又给浇了水……”

秀秀眼中,从来都觉得女儿千好万好,简直恨不得把女儿介绍给每一个人知道。

“是吗?伯伯谢谢你啊,小朋友。”男子说着,下意识就想掏口袋——

他平时也是很喜欢小孩子的,当初还当教授那会儿,兜里总是装着糖,瞧见小朋友,就会给一颗。

却是掏了半晌,只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金灿灿的玉米粒,男子尴尬之余神情又有些凄苦,到底把手里的玉米粒捧给时樱:

“喜不喜欢种东西啊?伯伯这里还有点儿玉米种子,你拿去种吧。这玉米种出来,可是甜的呢……”

这也是他研究出来的成果,软糯的甜玉米,只是味道倒是好了,就是产量还不理想,眼下无疑不适合耕种。不过拿来种在家里,让小孩子吃了甜甜嘴还是可以做到的。

“是吗?”时樱神情却是很惊喜——后世时,她可是最喜欢吃这种甜玉米了。

至于说现在田里种的玉米,虽然也可以用培养液让它的味道达到极致,可到底不是水果玉米的品种,统统的意思,吃起来还是不如水果玉米好吃,时樱也知道,这个时代想要找到水果玉米的种子怕是难得很。

结果转头就有人给了自己一把甜玉米的种子。

当下小心的接过来,又跟男子保证:

“谢谢伯伯,我一定会好好种,等玉米熟了,我请伯伯吃好不好?”

“哎,好。”男子无疑很是开心——

因为有过一段留学的经历,他现在根本是臭不可闻。平常哪有人愿意跟他来往?即便他想要送种子,也得有人肯要啊。结果这小丫头不但帮他保住了之前的苗,还对送出去的种子这么喜爱。

想着又在另一个口袋里掏了掏:

“我这里还有点儿豌豆种子,和秋番茄秋茄子的种子……”

竟是一股脑儿掏出来,全都塞到时樱手里——

他如今一贫如洗,就是这些种子,也全都是平时悄悄培育出来的。

种子粒粒饱满,光泽不是一般的诱人。即便时樱不懂,也能猜测出来,怕是人家的心血之作:

“都给我了,伯伯是不是就没有了?”

“没事儿,没事儿,”男子虽然在笑,却怎么瞧都有些惨淡——

这确实都是他背着人偷偷培育出来的,就是培育出来也没什么用,那些人根本不可能让他种也不可能让他给别人种。正好送给这个合眼缘的小姑娘。

“伯伯拿回去也没用。要是你能种好,伯伯只有高兴的。”

“嗯,我一定能种好。”时樱大力点头,“那伯伯到时候记得有时间门的话就过来尝尝这些种子种出来的味道。要是伯伯没空过来,就让爸爸给你送去好不好?”

“嗯,好。”男子连连点头。两人又说了会儿话,竟是颇为投机,要不是瞧着时国安一家明显还要赶远路,说不定还想再聊会儿,“……国安兄弟有事就去忙吧,我这也没什么事了,住的地方离医院也挺近,待会儿自己回去就成……对了,我叫赵洺岐,

你们以后要是种地上有啥不明白的事儿,可以去农场那里找我……”

他是下放改造人员,也不敢随便和人牵扯太多,能主动报出名字,委实是对这家人太有好感了。

看赵洺岐确实没什么事了,时国安也就放下心,又嘱咐他以后千万不可太激动,这也就是离医院近,才没出什么大事。

目送着时国安一家人远去,赵洺岐再次擦了擦眼睛,口中还喃喃着:

“真是好人,好人啊。”

说着低头去看怀里的瓦罐,等瞧见虽然折断了大半,剩下的叶子依旧水灵灵时,无疑怔了一下——

这植株他可是刚挖出来的,怎么说也得有两三天的缓苗期。再加上又被周鹏给摔了那么一下,怕是活下来都艰难,结果现在瞧着,怎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等输完水回了农场,植株竟是越发精神了。赵洺岐心里狐疑之下,拿出之前私藏的仪器,一番检查之下,简直目瞪口呆——

这株苗根本是活力满满。

赵洺岐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记错了,这不是从贫瘠的野外挖来的,而是从哪块肥沃的土地中精心挑选而来?

思来想去,植株会这么精神,肯定和他没有关系,应该是那帮自己收拾的一家人的功劳。

竟是急急的从床上爬起来,就往理发店跑。等到了理发店,人家已经关门了。赵洺岐不甘心之下,又打听到老师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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