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指夹住符纸,还能感觉到姑娘指尖的温度,似乎依稀萦绕着淡淡的馨香,李谨见着纸上的字,笑意更甚。
“来者是客,传。”
“唉,我家小姐果然是天底下最知礼、最好的小娘子,你进去吧,好生伺候着。”
谢芜悠咬着下唇,紧紧盯着车帘,在见着进来的小家伙后险些尖叫出声。
它看着就像个圆滚滚的团子,一身毛发蓬松柔软,眼睛如同两颗小小的黑曜石,额间一簇白毛,像极了火焰。
这是哪里找的神兽?
她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将小狼崽一把捞进怀里,按着头摸个不停。
对不起了,可是它太可爱了,她忍不住……
小老虎们立马被谢芜悠抛到脑后,心里眼里只有眼前这只可爱的狼崽。
北境近年来盛行养犬,因此说这只小狼崽是小犬,也没有人会怀疑。
虽然它的毛色确实是特别地紧。
谢芜悠虽然被美色所惑,但到底还是留了个心眼,打开鬼眼看了看,确定了它的身上没有妖力。
它这么特别,想必日子会很难过,不如养在身边?
“你愿意吗?”谢芜悠看着它,轻声问道。
小狼崽看着她,黑黑的眼睛似乎蒙上了一层雾气,它轻轻嗷呜了一声,舔了舔谢芜悠的手背。
“太好了!你额心的白毛真好看,就叫你白焰吧。”谢芜悠高兴地搂紧白焰,用额头在它身上不住地蹭。
“嗷呜~”
李谨耳朵一动,心里暗道不好。
怎么就要留下来了?不应该和小老虎们一样,是“露水情缘”吗?
他的眼神一暗,看来是他“引狼入室”了。
没良心的小狼崽子,看看谁能笑到最后!
此时,白焰从车帘后探出头来,叼着一张黄纸递给他。
李谨得意地笑了笑,从它嘴里一把抽出黄纸,举至面前一看,下一刻,笑意凝固在了脸上。
纸上写着:“买精肉,白焰要吃最好的。”
在李谨的眼刀飞过来之前,白焰及时缩回了头,滚进了谢芜悠的怀里。
路过肉铺时,李谨不情不愿地买了三斤上好的猪腿肉,细细地切成丝,包好了递进马车里。
哼,就惯着你吧,小时候胖是可爱,等过几个月……哼哼,看她还要不要你这头猪!
想到白焰胖成猪后被谢芜悠赶走的下场,李谨的心情好了不少,他掏出腰间的荷包数了数剩余的银票,如果一路上样样都要最好的,可能不是特别够。
他瞥了眼街上的某一角,喃喃自语道:
“不知醉城认不认穆沉熙。”
谢芜悠一怔,他说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