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家风严谨,绝对不允许家中的姑娘们有些别的什么想法,说好听些,这些大家大族养出来的姑娘是富贵人,实则他们和那猫儿狗儿的又有多少区别呢?
越是门第显赫,家中的子女就越是身不由己,或许还比不得天上的鸟儿自由自在。
所以,即便落玉出尘脱俗,惊艳绝伦,她的命从出生那一刻就是定好了。
她不喜欢刻板守礼的太子,亦不喜欢那些高高在上的皇子,每一回进宫,每一回接触,都只让她更加抵触。
可是她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的使命,她注定是要成为太子妃的,不该心生妄念,也不因有那些莫名的情绪。
所以,未出嫁的那些年,她将自己的心思隐藏的很好,她做好了一个大家闺秀,做好了一个准太子妃该有的样子。
只是,她大约从来都没有想过,那一年的元宵灯会,自己的生命中便闯入了这样一个人,令她魂牵梦绕,不能忘却,甚至往后余生的几十年里,为他哭,为他笑,为他纵横谋划。
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啊,他征战沙场十余年,年纪尚幼便跟随父君上了战场,他的脸不如京城公子哥那般白净俊朗,但是他那双眼总是带着笑的,就像山上的清泉,明明他杀人无数,听说,他十七岁便能单枪匹马砍了胡人副统领首级,从此一战成名。
他喝过塞边沙漠的水,抓过鹰,斗过蟒,他身姿矫健又沉定如松,便不知迷倒了多少名门小姐。
落玉也见过那些从边漠回来的将士,却未见得一个人脸上露出过轻松的笑意,哪怕他们已与家人团聚,又有妻儿。
见过最残忍的杀戮,见过生命陨落,又如何能笑的出来呢?征战的日子就像是一场冗长的噩梦,永远不会醒来的噩梦。
只有一个人是笑的,那个人被封了护国将军,年纪轻轻,官居二品,实在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