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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秋收之后【二合一】

章台宫中又商讨了许久,确定下科举制的几个考试科目。

“臣以为每一级考试当隔开几个月,尤其是会试,天下三十六郡远近相差极大,若是不给予足够的时间,只怕考生连咸阳城都赶不到。”

现在虽然已经开始铺设各郡的道路,但交通工具就在这里,最快的也就是快马加鞭。而且也不是人人都养得起马,更不是人人都会骑马。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赶路的主要方式还是有两条腿。

现在在咸阳城的周边,已经有了驴车组成的公共交通工具,但目前只局限于咸阳城附近,最远也不过两天的路程。

所以必须为考生赶到咸阳参加会试,留出足够的时间。

这一个要求理由非常充分,廷议的讨论重点也只在于要间隔多久。

讨论的重中之重,除了考试的内容,就是各级考生的待遇。

通过了院试能给予什么待遇,又有什么权力,能不能当官,能当官上限又在哪里?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需要提前确定好,并做出明文规定,否则等出了事再来补救就非常麻烦。

微生雪没有参与他们的讨论,她坐在座位上闭目养神,实则已经把神识放出去,游荡在咸阳城中。

几个月不见,咸阳城越发的热闹了。

道路两旁摆摊的摊贩,脸上笑容多了,顾客付钱也比之前大方。

各摊位上还多了一些独属于秋天的商品。

微生雪的神识绕过一个个小摊位,往闹市中最高的那栋建筑而去。

与其他木质建筑截然不同的画风,那是一栋水泥红砖浇筑的两层高楼。

对,高楼。

仅仅是两层高,再加上一个屋顶,总体高度不超过十二米的建筑,在这里已经是鹤立鸡群般醒目而独特的高楼了。

神识继续往前走,很快就进入了高楼中,楼中靠墙搭建起一层层的货架,每层货架都被摆得满满当当的,上面基本是一些常用的物品,来这里采购的人们,几乎在门口挤的水泄不通。

这里正是微生雪,在去年年底要求开建的百货大楼。

经过半年的发展,他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市场定位和明确的客户群体。

一楼是针对的是普通人家,卖的主要是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针线布料、盐油酱醋等。

二楼算是贵宾区,与一楼区别开来,连通道都是另外一侧上去,卖的东西更杂了,首饰宝石这里有,刀枪皮毛这里也有,主打一个不一定好用,但一定中看。

微生雪的神识在这里绕了一圈,她对百货大楼目前的经营基本满意。

只除了一点。

这里真的太黑啦。

虽然隔一段距离就有她凝集出来的照明珠子,保证了基本的照明需求,但这珠子只有绿色。在绿色灯光的照耀下,许多东西都有一定程度的失真。

她看向墙壁上的窗户,轻薄的绢丝覆在上面,又透气又

透光,但与她习惯的落地玻璃窗差距还是很大。

不知道现在玻璃厂的进度如何了?能当窗户用的玻璃造出来了没有?

等她收回神识的时候,章台宫中讨论的话题已经换了一个。

庆祝秋收?

她听到关于这件事的讨论时,还想了想去年这时候在做什么?

去年貌似没有秋收庆祝这种东西。

“今年变化颇多,值得一个庆典让所有人一起欢呼。”

这个解释完全说得过去,但这种事情听起来就很不大秦。

你们不都是人狠话不多,埋头苦干不张嘴的风格嘛。

根据她的观察,大秦似乎还很排斥民间的娱乐活动,这回竟然是要放开了吗?

不过在她看来也是好事,长期的压抑对大秦的发展不利。

现在已经是战后和平时期,一直维持着战乱时的紧急状态,迟早有一天会像弓弦一样崩坏。

所以在他们寻求她的意见时,她说:“办,最好让黔首也一起参与,办成定例,与民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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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之事完毕,时间就缓缓进入八月底。

又到了冬小麦种植的时间,那些储备了大半年的良种,终于要正式开始种植了。

……

乡里要抽调擅长伺候麦子的农人去种地。

这个消息一经传出,就引起了各村的震动。

终于要来了!

从去年开始就传出了秋收后还能再种一茬麦子的消息,当时还抽了咸阳周边郡县最厉害的农人去皇庄,一去就是一个秋冬,直到开春了才回来。

“那个麦子有这么高!一株上就挂了五六个麦穗,几乎没有空壳,一亩地就能产几百斤!”

“还有人想来抢种子,被我们拼死保下了。为了这一遭,咱们这里还多份了一石的种子!一石哦~”

“听农官说,我们这些有功劳的人,到时候分粮种的时候能先挑好的。”

几个月前那些从华林苑回来的人所说的话还在耳边回荡,之前给陛下种植仙种,他们有人偷偷躲了,等消息一传回来就悔的肠子都青了。这回可说什么都不能错过了。

栓子是咸阳城附近一个村子的人,他自小就一把子好力气,种田时又快又好,但上一次来选人时,他和家里头都以为是挑人去做苦力,怕一不小心人就回不来,不敢让他去,就偷偷上山装作摔了一跤,摔伤了手躲过去了。

但这次他说什么也要去了,“那些不如我的人一个个都在炫耀,等他们拿到仙种,种出来的粮食肯定比咱们多,到时候日子红红火火,我们只能跟在后头吃屁。”

又说:“前不久仙人施展仙法,把地里的粮食变多了,现在一亩地产出的粮食顶得上原来两三亩的,咱们交了赋税,剩下的也还有多,咱们卖一部分给官仓,得来的铜钱能进城去一趟了。”

进城啊。

他们的眼中露出期待之色。

一年到头都没什么机会走出村子,最远的地方也只到过镇上,这是这时候绝大部分黔首的常态。

但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有那什么……公共交通,一个铜板就能从这里坐驴车到城里头,两天就能赶个来回呢。

卖了粮的钱摆在桌上,一大家子都聚在院中,等待大家长的分配。

老爷子点出六个铜板,这意思很明显,这次能有六个进城的名额。

“四个男人,两个女人,去城里多买点东西。老婆子,这次就你带着三丫头去城里,快出门子了,给她扯块布做身新衣裳。”他看向即将成年的小女儿,“你织布的功夫是村子里最好的,我听说咸阳城有个厉害的织布厂,你让你二兄带你瞅瞅,要是能进去,以后的日子就舒服了。”

二兄大斗挠挠头,质疑道:“阿父,我听来村子的走脚商说,那厂子是仙人的。那可是仙人啊,那些贵族老爷都得把自己的女儿往里头送吧,能轮得到咱们这泥腿子?”

老爷子一拐杖抽过去,啐了一口,骂道:“没见识的东西,那些贵族家的小姐早就给仙人当学徒去了,在跟前端茶倒水刷脸面,那种连面儿都见不到的地方,她们铁定不乐意去,你就带你妹子去瞧瞧,又不是非得让她进去!”

万一真捡漏了,那他们就赚大了。

“还有,”老爷子敲敲桌面,脸上每一条纹路都浸染上郑重,“你去城里打听打听,哪里有仙人庙,你们都去拜一拜,家里这次收上来的粮食带一把去,给仙人供上。”

他示意老妻把锁在柜子里的蜂蜜挑出一眯眯,在所有人骤然亮起的目光中,往每口碗里都沾了一抹蜂蜜,倒上水,甜丝丝的蜂蜜水就化在了碗中。

“甜不甜?”他敲着桌子问。

“甜!”

每个人都死死抱住面前的碗,极为珍惜地一小口一小口抿着。

“甜就对了!这是仙人带来的仙蜜!”

憨憨的二儿子再次说出大实话:“爹啊,这蜂蜜是我带几个大侄子去山里掏回来的,哪能称得上仙蜜嘞。”

他爹忍了忍,没忍住,又给了他一棍子,“你个蠢东西!不是仙蜜能让你得到这么多蜂蜜?!那养蜂的笼子,那养蜂的法子,都是仙人传授,这当然是仙蜜!”

蠢货,老子这都是为了什么?

老子能不知道这些蜂蜜是自家养的?

还不是为了多沾点仙气!

喝完蜂蜜水,把蠢儿子赶出去,老爷子穿上老妻缝制好的手套面罩,提着木桶亲自往田地里而去。

那里养着他家的蜂箱,积攒了半年的蜂蜜已经到了可以采蜜的时候,这一批就卖出去吧,前头的那一罐子够吃,卖出去能换不少钱,家里的钱攒一攒就能添置一头牛了。

在他身后,刚被赶出去的儿子哒哒哒地跟上来。采集蜂蜜要三个人,老父亲一个人可搞不定。

“阿父,这次的蜂蜜还放着自家吃吗?”大斗咂摸咂摸嘴,仿佛里头还残留着蜂蜜水甜丝

丝的味道,让他忍不住口水泛滥。

老爷子翻了个白眼:“吃什么吃!这次让你们娘带去卖了,咱家的钱够买牛了。”

牛!

这是光听到就足够动心的字眼,俩儿子快走几步,惊喜道:“爹!咱家要有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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