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小区门口停着,言知乐边走边吃,没到小区门口就已经把馒头吃完牛奶喝光了,她擦了擦嘴,准备出小区。
“言知乐!”
身后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言知乐转过身,怔愣片刻才认出来是谁。
时间真是一把雕刻刀,才短短的一年多时间而已,面前的男孩已经变得都快让人认不出来。
他剪短了之前刘海都快要遮住眼睛的长发,成了如今的板寸,皮肤也从白皙变成了黝黑,人也从清瘦变得充满了力量,穿了一件黑灰色的冲锋衣,登山鞋,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精神,不像以前,跟个小白脸似的还弱不禁风。
其实,她完全没必要这样惊讶。
谁都会变的。
林琳就是最好的例子。
只是,林琳变得令人心疼。
“庞宏。”言知乐准确无误地叫出庞宏的名字,语调没什么波澜,平淡冷漠,“有事?”
庞宏用舌尖舔了下干裂的嘴唇,干裂暂时得到缓解,但一阵风吹过,嘴唇比刚才更干了,张嘴说话撕扯着疼,渗出丝丝血来,“我……我想去看看林琳……你能不能带我去?”
言知乐反问:“你跟她不是分手了吗?”
都分手了,还有什么好看的?
再说,你以什么身份去?
你想看林琳,她未必就想看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