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家小姐们,自然也是更不存在的。
毕竟她们出门都是前呼后拥的,什么东西都有下人拿,哪有主子亲自带的道理。
是以,像萧芊芊这样的人,没见过女子背的挎包也不足为奇。
沈忆姝当下便让人找来纸笔,随手给她画了几种挎包的样式来。
“就是像这个样子,上面也可以做各种装饰,珠串、刺绣等等,这样的包出门背在身上,放一些零散东西也是很方便的。”
萧芊芊看的连连点头,直夸沈忆姝办法多。
沈忆姝想了想,补充道:“这样的包,大富大贵人家的夫人小姐未必会卖,镇上殷实一点儿的人家,想来还是有人愿意买的。”
听她这么说,萧芊芊当下便摇了摇头,道:“不会的,这么好看的挎包,等做好了,我自己也要留两个呢!”
女人对美好的事物总是没有太多的抵抗力,何况挎包这东西又有几分新奇。
萧芊芊相信,这东西一旦做出来了,绝对不会愁卖。
“小姝,这件事可真是多亏了你!”
想着到时候布庄里火爆的生意,萧芊芊便兴奋的搂住了沈忆姝的胳膊,并且坚定的请她去酒楼吃了顿大餐。
等到沈忆姝从布庄离开的时候,手中又被萧芊芊强塞了不少的瓜果点心。
又跑了一趟牙行,那批人仍旧没被送到,沈忆姝也只好同那掌柜说,自己下次有时间再来看。
眼下大概有下午两三点钟的样子了,沈忆姝打算买一驾马车,待会儿直接赶着马车
回家。
卖牲口的地方在县城的西边,沈忆姝步行过去,足足用了两刻钟的时间。
若说方才的街道繁华,那么这买卖牲口的地方,就足以形容为脏乱。
热闹是一样的热闹,只是这杂乱无章的物品摆放,加上空气中混合的各种动物粪便的味道,实在是让人生不出什么好感。
好在沈忆姝带了面巾,多少能遮挡一些难闻的气味。
快步走到卖马匹的地方,沈忆姝皱着眉毛打量着面前的几匹马。
来的路上她和那赶马车的车夫取过经,知道这挑选马匹要从哪几个方面入手,眼下观察也不至于什么都不懂。
那赶车的车夫说了,这一匹好马,首先从远处看上去,它的线条是流畅的,让人感觉舒服的。
其次,要看马匹的皮毛是否光亮,蹄子是否健壮有力,眼神会不会慌张。
再然后,可以试着喂一把草,看看马的胃口怎么样,牵着走一走,或者骑上试一试,看看这马的步伐有没有问题。
沈忆姝按照车说的仔细观察了一番,最终选中了一匹看起来体格就十分健壮的大黑马。
这马的性子看上去也温顺,沈忆姝摸了它几下,它不但没生气,反而用头蹭了蹭她的手心,看上去颇有灵性。
沈忆姝暗暗在心里决定,就是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