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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 27 章 穿越第二十四天

沈美云这话一说,陈荷塘骤然怔了下,他显然是没把沈美云这话当真。

他嗯了一声,点头附和,“你有钱。”

心里想的却是,我外甥女哪里来的钱,下乡当知青,人生地不熟,爸妈又被下放。

还一个人带着小闺女,日子苦得不像话。

就像是那地里面的小白菜一样。

看来,以后他要多努力啊,每天去山上下的猎物套子,也要增加了。

先从五个变十个吧。

起码,要先养得起外甥女啊。

说到这,沈美云倒是想起来了一件事,“舅舅,知青点的知青们让我问下,你这边愿意打柴火,卖给他们吗?”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当然,看您自己的意愿。”

陈荷塘思索了片刻,便拒绝了,“打柴不划算,没有下套赚的多。”

这下,沈美云便明白了,“成,我晓得了。”

她送完鸡汤后,又领着绵绵认了门户,临走的时候,陈荷塘给绵绵塞了一个红包。

一整张大团结。

说实话,这个红包给得着实不少。

沈美云不让要,但是陈荷塘却固执道,“我有钱。”

“给孩子的。”

到最后没了法子,她这才让绵绵收下。

绵绵很高兴,不是那种收红包的高兴,而是她有了妈妈以外的亲人啊。

她以前就只有妈妈啊。

现在却有了姥姥,姥爷,还有舅爷爷。

舅爷爷还给她红包。

绵绵好高兴啊,连带着小脸上也挂着甜美的笑容,“舅爷爷,谢谢你。”

得。

这一声舅爷爷喊的,陈荷塘停顿了好久,他尽量,尽量让自己的表情柔和一些。

挤出了一抹笑。

“绵绵喜欢就好。”

连带着声音,也不自觉地压低了八个度。

绵绵笑嘻嘻,小嘴抹了蜜,“绵绵最喜欢舅爷爷了。”

这一张嘴,就差把陈荷塘哄得,把自己存了多年的老本都拿出来了。

要不是沈美云拦着,她怕陈荷塘是真敢拿出来,全部送给绵绵的。

下山的时候,她拿上了之前送给陈荷塘的鸡汤饭盒。

按照她的计划,是不想让陈荷塘送的,但是陈荷塘不放心。

最后,两个人各退一步,沈美云让他送,但只是送到山脚下,不送到知青点。

她现在还不想暴露双方的关系。

毕竟,父母那边的情况还不确定,舅舅这里可能是他们家,在前进大队最大的一个靠山了。

这个靠山,她还不想放在众人的眼前。

于是,双方到了山脚下后,陈荷塘便打道回府,而沈美云则是领着绵绵回了知青点。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一进生产队,就在路口老槐树下,站了一个清瘦挺拔的人影。

月光下对方身穿一件苍青色大衣,过分白皙的脸,被月光和白雪照得几近透明,他的骨相并不凌厉,相反还透着温润,和他那过分白皙皮肤,竟然有一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那老槐树下站着的不是旁人,正是季明远。

像是听到了动静,季明远恰到好处地回头,眉眼温润,眼神干净,“沈知青。”

他安静地打招呼。

又如同他这个人一样,和风细雨,不带任何侵略性。

沈美云意外了下,“季知青,好巧,你怎么在这里?”

当然,她是不会想到,对方在这里等她和绵绵的。

季明远漆黑如墨的眸子,看了她片刻,随即温和地吐出两个字,“等你。”

明明是温和的,在这一刻,却透着几分热度。

这让,沈美云的心头,浮现了一股很怪异的感觉。

她也确实是这么做的,略微诧异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月光下,他的面容看不真切,带着几分朦胧的感觉。

这也让沈美云一顿,她若无其事地岔开话题,“是等绵绵吧?”

少年人的心思,似乎不难理解。

因为,她也是从年少过来的。

季明远惊愕了片刻,他抬眼细细地看着她片刻,月光下,她肌肤如玉般细腻,透着莹莹光泽,姣好的眉眼,像是被雪雾给覆上了一次层朦胧的美。

连带着那一双极为通透的眼睛,似乎也能洞悉一切一样。

这让,季明远下意识地停顿片刻,他垂眸,长长的眼睫上透着霜花,轻轻地嗯了一声。

算是虚伪的承认了。

沈美云笑了笑,佯装没有看见,她拉着绵绵的手,朝着她低声道,“还不快谢谢你的明远哥哥?”

若说,上次在老支书家,还是对方细心和意外的话。

沈美云很难将这一次,定义为意外。

至于是什么,沈美云不愿意去深想。

绵绵倒是没察觉到,大人之间的暗潮涌动,她软乎乎地喊了一声,“明远哥哥。”

这一声哥哥,如同一盆子凉水,一下子把季明远从上到下给浇了个透心凉。

“嗯,绵绵。”

他打了招呼。

沈美云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便陷入沉默。

回去的路上,两人都是相安无事。

一直到了知青点门口的时候,向来温和淡定的季明远,头一次没和沈美云打招呼。

而是,直接率先进了男知青屋子去。

待进去后,他才惊觉,自己去接沈美云的,也是为了问对方,山上的独眼叔,愿不愿意把柴火卖给他们。

只是,似乎被打乱了。

他乱了心,就好像是湖面溅起来涟漪。

头一次。

季明远温和的面庞上,带着几分慌乱和纠结。

他一个人枯坐到了十二点,听着窗外簌簌的雪花声,他起身推开窗户,冷风吹在他的脸上。

让他彻底冷静下来。

季明远踟蹰片刻后,终于是取出来了藤箱,拿出了一叠白底红头的信纸。

随即,拿着信纸坐到了窗户旁的书桌处,铺平整后。

又拿出了一瓶英雄牌的墨水,把钢笔吸满墨水后,这才在信纸上写下两个字。

“小叔——”

在迟疑片刻后,他撕掉了信纸,揉成一团,丢在了一旁。

重新在又写了个开头。

“小叔,我是明远,我现在已到达知青点,并适应了黑省的天气和劳作的环境。”

“我现在遇到了一个很是棘手的问题——”

在写到这里时。

季明远再次停顿了下来,他又再次陷入了犹豫,他撕掉了信纸,再次重头开始。

“小叔,你有喜欢过的女同志吗?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位女同志,她的性格很好,通透豁达,钟灵毓秀……”

写到这里,他再次陷入犹豫,钢笔的墨水凝结成滴,滴落在信纸上,晕开了后,在干净的信纸上,留下了一个极为明显的痕迹。

如同,此刻季明远的心境一样,纷乱不堪。

他再次撕了信纸,重头开始。

“我似乎喜欢上了她,她好像也知道了,她太聪明了,聪明到让我觉得自己在她面前,有一种一览无余的感觉。”

“她好像又拒绝了我,她让她的孩子,问我喊哥哥。”

“似乎从辈分上,她就把我隔绝在外了,小叔,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写到这里时。

季明远停顿了片刻,他脑海里面,全部都是之前沈美云,那了然又通透的目光,带着疏离。

这让他脸上有些热,又有些忐忑。

在信封的最后一行写上。

“小叔,盼复。”

想了想,在盼复之后,又加上了两个字,加急。

小小的字,却能代表着他此刻,着急的心思。

隔壁知青点。

大家都睡了以后,沈美云从行李里面翻出来了一张纸条,那纸条上面的字,龙飞凤舞,遒劲有力。

这纸条不是别的,正是当时季长峥留给沈美云的地址。

她思索了片刻后,从她的那个炕柜里面,找了一个手电筒出来。

淅淅索索的拿着手电筒和信纸,摸索着走到了一旁的桌子旁。

在走到桌子旁边时候,黑暗安静的屋子里面。

沈美云轻轻地推了下,手电筒的按钮,咔嚓一声之后,周围瞬间亮堂了起来。

她找了个角度,将手电筒平放再桌子上,随即,展开信纸,调整了方位后。

那手电筒的一束光芒,刚好照在信纸上。

微弱的白光,莹白的信纸,仿佛在这一刻,化成一体。

又好像,这光和信纸就是沈美云目前阶段的希望。

她带着希望,提起钢笔,慢慢地写了下几个字。

“季幺同志,您好,我是沈美云,之前您曾屡次帮过我,帮过绵绵,也帮过沈家,现阶段我已抵达黑省下乡插队,感谢您的鼎力帮助,这才有我的今天。”

“现给您来信,是我再次遇到困难,想和您打听一件事,我父母当初随我一起下乡,但是在火车站时,我们双方被分开,我来到黑省胜利公社插队,但是我父母却被带走,现已被带走十天了无音信。

您那边知道我父母的消息吗?或者知道他们这类成分的人被带走后,会带到哪里去呢?大概什么时候才能被放到,原本被放出的地点呢?”

在信纸的背后,她写上盼复两个字。

这才将信纸收起,装入信封当中,打算第二天去公社的邮局,把信封寄出去。

*

第二天一早,沈美云和老支书打听了,胜利公社的邮局后,便把绵绵托付给了老支书家。

她则是去了大队部,打算和开拖拉机的李师傅提前约了下,上午十点去一趟公社邮局。

正常情况来说,他们大队的拖拉机一天跑两趟公社,上午一趟下午一趟。

沈美云来的巧,她到的时候,李师傅刚好把拖拉机开出来。

轰隆隆的拖拉机声,震耳欲聋。

而大队部的门外,不少人都站在一旁,想来是要去公社的。

黑省天冷,哪怕是二月十五了,这还大雪封山,显然是不适合春耕的。

大部分社员都在家猫冬,当然也没闲着,不少人都在家搓麻绳,糊火柴盒,打算做一些手头活,拿大公社的合作社去,卖了换盐吃。

也算是贴补下家用。

所以,沈美云看到好几个社员,站在大队部的门外,大家都是背着大麻袋,瞧着那麻袋的最少有百十斤重。

把人的肩膀都给压的松垮了下来。

沈美云朝着那一起,去公社的社员点点头后,那社员们便笑了,“沈知青,你这是去公社做啥?”

瞧着她轻飘飘的,好像什么都没带。

还不到拖拉机出发的时间,所以社员们都在大队部的门口,聊闲话。

这不是,刚好沈美云过来了,便聊到了沈美云身上。

沈美云听到问她,她抿着唇,笑了笑,轻声说道,“去邮局。”

她穿着的棉衣外面,又罩着一个羊绒大衣,挡风又暖和。

那大衣并不显臃肿,反而显得身姿纤细玲珑。

这也让社员们,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也不知道沈知青是怎么打扮的。

怎么这么好看。

压下了那乱七八糟的心思,就有社员问了,“沈知青,你是和季知青约好的吗?都给家人寄信去了?”

这话问的,沈美云愣了下,“什么季知青?”

接着,她很快反应过来,“季知青也要去公社邮局寄信吗?”

回答她的不是社员,而是季明远。

他刚从大队部出来,在看到大队部门口看到沈美云的时候,他显然也是愣了下。

“沈知青。”声音温和。

似乎看不出昨夜的慌乱和纠结。

沈美云朝着他点了点头,淡淡道,“季知青。”

似乎声音没之前那般熟络了,而且,又往后退了一步,两人中间隔着四五个社员。

那中间的社员,仿佛是他们两个之间的鸿沟一样,也是天堑。

直接隔开了两人的距离。

让他在也无法靠近她。

在经过昨晚上那件事以后,她在疏离他。

是啊。

她那么聪明,自己不过是多去接了一次她,她便能迅速反应过来了。

然后她在告诉自己答案。

她不喜欢他。

所以,用这种方式来拒绝他。这就是沈知青啊,性子通透又聪明,善良而不失体面。

也从不愿和别人那样,似是而非的选择含糊这他,从而从他身上来牟取利益。

没有。

她一丁点都没有。

果断到干脆的地步,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甚至,季明远在这一刻在想。

她要是图他点什么也好。

图他是季家人,图他口袋里面有钱,甚至,图他好看也行。

哪怕是这样,他也是高兴的。

这样也就意味着,自己是有机会的。可是没有,一丁点都没有。

果断到残忍的地步。

在一发现苗头的时候,直接火速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意识到这点后,季明远下意识地抿着唇,心里带着说不出的难过和复杂。

他抬眸,将目光在沈美云身上停留片刻。

她今天穿着大衣,戴了一个红色的围巾,鲜艳的大红色显得她肤色白皙,眉目如画,娇艳欲滴。

一头乌黑的头发,被她简单的编成了一个□□花辫,就放在肩膀上,秀气婉约中透着几分温柔。

她是真的很好看啊。

季明远垂下头,不动声色的移开了目光,他不能在去看她了啊。

因为,沈知青实在是哪里都好。

沈美云不是没察觉到季明远的目光,她在心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少年……

两人上了拖拉机后,沈美云没和季明远坐在一块,她选择在拖拉机车斗的左侧,而季明远很自觉的去了右侧。

两人中间还隔了好几个社员,他们讨论从大队的猪,讨论到自家的儿子和儿媳,热火朝天的。

但是,除了沈美云和季明远。

一路上从前进大队到公社,那好几里路,两人没有交换过目光,也没有开口说过话。

一直到了下拖拉机后,沈美云和季明远告别了拖拉机上的社员后,这才去往邮局的方向。

公社的路明显要比生产队的路宽一些,而且露面上的雪明显是被清扫过的。

现在化雪了以后,带着几分泥泞,走路起来打滑。

沈美云没看到的地方,季明远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甚至,双手都没插兜里面,而是放在外面。

就是为了方便,如果沈美云滑倒的时候,去扶她一把。

好在,沈美云一路都很小心,她并未回头,也未侧头,所以她一直都不知道,有一道目光是追随着她的。

一直到了公社的邮局后,邮局的门口放着两座气派的石狮子。

大门口外面刚好有个邮差,骑着一个绿色的二八大杠自行车,自行车的外侧搭着两个绿色的袋子。

那是存放信封的,显然这邮差是来取信件的。在往里面去,邮局的窗户口很是热闹。

甚至,还排起来了长长的队伍。

看到这,沈美云微微蹙眉,她不太想去排队,便朝着身后的季明远说,“季知青,我先去一趟供销社,给绵绵买点东西。”

这是要兵分两路了。

听到这,季明远抿了抿唇,低低地嗯了一声。

目光一直随着沈美云离开后,这才收回。

那旁边的邮差看了,忍不住笑了,以过来人的口气去打趣他,“这位同志,你喜欢刚那个离开的女同志啊?”

这话一问,季明远温润的面容上,顿时带着几分意外和害羞。

他没回答。

那王邮差一边把信件,整理放到了袋子里面,一边还不忘和他说话,“这就是你的问题了,现在是新人新事新国家,男女之间也讲究自由恋爱,你身为男同志,既然喜欢人家女同志,那就要勇敢努力的上去追求。”

“你还年轻不你不懂,那漂亮的女同志,就像是盛开的花一样,摘一朵,少一朵,你不摘哦,等着吧,很快那花就被被人摘走了。”

听到这话。

季明远好看的眉眼跟着停顿了片刻,他抿着唇,低声道,“我晓得的,大叔。”

他也知道沈知青很优秀,但是他现在还差一个时机。

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沈知青是抗拒他的,而季明远的教养和学识。

让他做不出来死缠烂打的事情。

所以,他打算先放一放,先观察下沈知青的态度,在决定要不要往下去。

反正,知青点那么多知青,敢对沈知青下手的,似乎只有他一个。

这一点,季明远还是很清楚的。

他和沈知青都会在黑省下乡很久,所以,他有的是时间。

这边和邮差说这话,那边也排队快到他了。

季明远站在原地踟蹰了许久,都没能等到沈美云,他只能先排队上去。

朝着窗户口递出去了信封。

“同志,我要一张去漠河驻地的邮票。”

这话一说,里面的干事便问,“寄平信还是挂号信?”

怕对方不懂,她还解释了一句。

“平信不要介绍信,也便宜,八分钱买一张邮票就行,但是挂号信,要介绍信,而且寄信也贵,要两毛。”

季明远自然是早有准备的,他从口袋里面摸出来另外一封介绍信。

这是在家的时候,季长峥就为他准备好的。

挂号信会快一些,而且也会更为准确一些。

他把介绍信递过去,同时递过去的还有两毛钱。

“我寄挂号信。”

那干事看完以后,便把他的信封收了过来,顺手贴上去一张邮票。

“成,挂号信,最快能后天到。”挂号信一般是加急的信件,所以运送的时候,也会按照特快处理。

季明远点了点头,随即退了出来,也没走,而是又站在一旁开始排队起来。

这让周围的排队寄信的人,都跟着愣了下。

“同志,你不是寄完信了吗?”这么冷的天气,不回家窝着,在外面吹冷风,这是怎么想的啊?

季明远漆黑如墨的眸子里面带着温和,他想了想说道,“我替人排队。”

“这样啊?”

大家也没在说些什么。

那边,沈美云去了一趟供销社,买了绵绵爱吃的鸡蛋糕,又买了一个小铁锅。

是那种能够吊在柴火上面用的,知青点只有一个大灶台,一张大铁锅。

平日里面沈美云,要是想给绵绵开小灶,其实很不方便的。

昨儿的用了陶罐,也只适合来煲汤用了。

所以,沈美云这次来不止是寄信,还打算去供销社去买一些日常用的东西。

这种小铁锅,两边长着卷耳朵的,能够挂起来,吊在柴火上用。

泡泡里面是没有的这种的。

沈美云当时买的是那种不粘锅和炒锅。

起码在知青点来说,目前是不合适拿出来的。

这小铁锅也不算大,将将够两三个人用,价格来说,却不算便宜,花了一块五,还要了一张工业票。

不过,沈美云兜里面,倒是有点钱,之前她爸妈给的。

但是,到底不能坐吃山空。

而且,她爸妈要是来了以后,用钱的地方可能会更多。

她需要提前准备,或者说提前踩点好,了解下行情。

沈美云搜寻了一眼,看到那个卖高档商品档口的售货员最闲了,对方在织毛衣。

她便走了过去,低声问道,“同志,你们这里收挂面吗?”

这话一落,那售货员愣了下,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四周,察觉到没有人注意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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