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猪蹄也很好吃。”
楚鹏抓几块猪蹄,默默地递给了新朋友。
他找到和这胖子交朋友的磁场了。
朋友相交,贵在诚心,几块猪蹄不算什么,反正他姐姐装了一大袋子,够三人吃了。
“真好吃,大鹏你好幸福,有那么会做菜的姐姐,我能叫你大鹏吗?”吴病幸福地啃着鸡爪,是他吃过旳最好吃的美食。
“可以。”
楚鹏很好说话,既然交朋友了,叫大鹏也是应该的。
“听你口音好像是羊城那边的?”楚鹏随意地问。
这吴病的普通话很拗口,带着很重的南方口音,一听就能听出来。
“我是港城人,但我很喜欢内陆,这边好大啊,还有好多美食,港城太小了。”吴病笑着说,啃得嘴上都是油,鸡爪和猪蹄都深得他心。
“港城跑到京城来上大学,你这也跑得太远了。”唐卫国很震惊,一南一北,隔着万里呢。
“坐飞机很快的,我在沪城那边住了一段时间,吃了好多美食,本来我大学是要在沪城上的,但最后还是去京城了。”吴病口气遗憾,他是真的蛮喜欢沪城。
“为什么一定要去京城?”唐卫国不解。
楚鹏朝吴病戴的翡翠观音像看了眼,面有所思,大概猜到了些。
吴病笑了笑,并没隐瞒,“因为京城是天子脚下,有龙气,风水极好。”
“噗”
唐卫国笑喷了,他是生活在红旗下的好孩子,从来不信这些的,这胖子一本正经地说这话太搞笑了。
楚鹏没笑,表情很平静,他刚才就猜到了,吴病虽然胖,气色却不太好,还有这名字,显然蕴含长辈美好的愿望,以及那枚价值连城的翡翠观音,都表明吴病身体不好,大老远跑去京城上学,显然不只是因为美食。
他朝斜后方座位瞟了眼,坐了一男一女,年纪都大约四五十岁,衣着很考究,看起来像是家境优越的夫妻,但楚鹏刚才注意到,这对男女屡屡朝他们这边看过来,眼神担心关切,却又不敢多看,瞄一眼就移开,过会儿又瞄过来,男女还低头窃窃私语,显然是在议论他们。
不出意外,这对男女是和吴病一起的,但又不坐在一起,还假装成陌生人一样,明显不是吴病的长辈,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是照顾吴病的工人。
港城那边的大家族,都仆佣成群,就像解放前的沪城一样,吴病应该是豪门家族的少爷,来京城体验生活,还带了两个忠心老仆照顾生活起居。
也可能是吴病父母安排的,就像小说里那些下基层的王子公主一样,总会有护卫暗中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