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民兵,操着不同的方言,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
只要不是太过,那些军官们基本都不会管。
而且这一路来,大家自带点干粮都吃得差不多了,军队发的根本吃不饱,那些身强力壮的蛮汉便会去抢弱小者的食物。
这是行军,又不是打仗。而且即便到了西北,他们这几千人里,能够作为正式兵上战场的人数则更少。军方才不会管他们吃得饱吃不饱,只要不饿死就行。
如果说薛软玉三人从邓林县赶往巴南郡的那段路程勉勉强强算是友爱互助,那么从巴南郡赶往西北榕城的这段路程,则是什么妖魔鬼怪都冒出来了。
他们不仅有抢粮食的,还有抢钱的。
像那种一个小队四五十人的,这种现象最为频繁。
“富贵哥,我现在才知道你有多好……”李狗蛋哭唧唧。
王富贵摸了摸他的头。
“轻点!别打脸!打人别打脸啊!”
当天夜里,他们正围着篝火吃干粮时,耳边突然响起惨叫。
“叫你小子藏粮食!兄弟们,给我打!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啃着一个窝窝头的魁梧大汉正唾沫横飞地大骂。
不远处的另一从篝火旁,几名大汉正抡着拳头,围揍一人。
薛软玉听了一会儿,见他们还没有收手的意思,而那人的惨叫声已经越来越弱……她无声地放下了干粮。
正要起身,手臂被人拉住。
回头一看,竟然是李狗蛋。
“薛玉,那人跟咱们又没关系,你可别惹祸上身啊!”李狗蛋劝道。
他见过薛软玉在石碑谷时揍那些恶霸的样子,因此他当然知道薛软玉不是瞎逞强,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王富贵看到这一幕,有些诧异,这瘦瘦弱弱的小子是要去救人?
薛软玉说不了话,拍了拍李狗蛋的手背宽慰。
她有分寸。
李狗蛋以为她真有分寸,但是刚撒手三秒钟,就看到薛软玉上前拽起一名抡拳头抡得最猛的大汉,一拳头砸到了他的鼻梁上。
有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
李狗蛋惊了,你说你有分寸,这特么就是你的分寸!?
王富贵也惊了,好小子深藏不露啊!
那大汉捂着鼻梁痛呼大叫,因为断骨之痛,整个人跪在地上打滚。
揍人的其他人懵了片刻过后,一拥而上想要把薛软玉按倒,但是他们偏偏碰不到薛软玉一片衣角。
少年出拳又狠又快,每一拳都往痛点上砸下,比起他的拳,他的眼神更狠,那是常年在饿狼抢食般的环境中锻炼出来的。
薛软玉脸上挂了彩,但那些大汉们则是倒了一片,她平静地擦了擦嘴角的血,扭头往下瞧,发现那被揍得奄奄一息的人睁着一只眼睛,正在呆呆地看着她。
原来是个少年。她看了一眼,移开目光,回到原来的位置。
围观的人都给他让路,连被揍的那群大汉的队友们,都往后退了退。
没人去叫长官,也没人敢再上前叫嚣。
薛软玉对这些人的反应早有预料。在这种地方,只有狠,别人才会怕你,这是她早一二十年就掌握了的生存规则。
要么被人欺辱,要么被人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