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一个光脚的有什么好怕的?
你就不怕她气上头,半夜三更一把火烧了你们?”
老吴氏听后吃了一惊!
也随即思索起来,想想不由得有点后怕,因为这样的事还真的就有先例。
“你要知道,敬人一尺还你一丈的道理,你都把她逼上了绝路,她还会想着敬着你是她的长辈?
如果都不认你这长辈了,那等着你的是什么?
既然都养到这么大了,再过两年就能嫁出去,十几年都过来了,还在乎这最后的一两年?
除非你当初直接溺死了她,不然就给我老实安分点!
你们在坐的也给我听着,别有事没事的自己凑上去。”
众人齐齐应声。
而老吴氏小吴氏两个,也终于强压下了怒气。
她们都想到了,自己还有短处,而那丫头确实是什么都没有。
怎么说呢,你懂得反抗,说不上对方也就是个欺软怕硬的怂货。
这些,叶娟是不知道的,因为她这一摔,摔出了短暂的宁静,也变相的给以后的自己找到了出路。
叶娟此刻坐在土丘上的树木下,她的肚子饿的咕咕响,可她一点找吃的兴致都没有。
叶家人那么厌恶她,现在她又砸了他们的饭碗,如若回去他们还不得撕了她?
“亲妈亲爸啊,你们能想像得到你们的亲闺女,有一天会在这穷乡僻壤的山沟里被人打骂折磨虐待吗?”
此时此刻,叶娟是多么的希望能见到或回到自己的亲身父母身边。
想她一个掌中宝,现在居然过着任人打骂的奴仆般的生活,真是没天理,也好委屈啊!
又枯坐了好一会,估计天色已不早了,叶家吃午餐时已到午时,自己又耗费这么久,肚子早就饿的不行闹罢工了。
于是她不得不起身向山里走去,这一段路她还算熟悉,因为天天在这里打猪草。
出来时空着手,既不用挖猪菜又不用打柴火,没有累赘的她走得倒是很快,这里估计已经是深山的外围了。
不过她居然一点也不害怕。
想想刚来时攀山越岭的胆战心惊就觉得好笑。
打猪草时冒出来个赤地龙都能把她吓个半死,真的晃如隔世。
以前她是个见蟑螂、老鼠就会尖叫的都市娇娇女。
而今,经过她身边的蛇、蜈蚣以及硕大的肥蜘蛛等物,她就仿佛没看到似的,甚至为了裹腹,她还亲自砸死过几条蛇…
不过见到那些可爱的免子及松鼠们她还是很开心的。
她常常对着它们自言自语,这也是环境所逼。
穿来这么久,成天半月的没个人看得起她,更何况是与她说话交流了?
为了缓解寂寞,她就把这些可爱的小动物们当作了不会讲话的哑巴吐吐心声,不然她真怕自己疯了,也怕自己变成一个假哑巴。
开始时她看到兔子双眼发光,因为它们是吃的,是肉啊!
还有那皮子也可以卖钱或换吃的,就是不卖也可以给自己整个贴身的背心什么的保保暖。
当然,如果能活捉养殖,那岂不是可以持续发展?
想法很好,可现实却很骨感。
守株待兔永远只是个故事,她也从没追上过一只兔子,更何谈养殖了?
另一个最喜爱的动物就是小松鼠了。
因为她知道松鼠会存松果,只要知道它的老窝,准能在离窝不远的地方找到松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