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婚如果继续下去,最大得益者是叶家!
银子白拿了,因为没有证人。
女儿被他们自己坑了,可他们却不在乎。
他们可以告到官府,告方东家诱拐罪,告他毁了叶娘子的清白。
方东家能找到人证明双方定过亲吗?
没有!因为曾见证过的都是叶家人。
哪怕就是叶家村的人听说过二人定亲,可没有证据呀,他们都不能作为证人作证明。
所以方东家也是受害者,他的结局轻的可能是罚棍子并赔偿钱财。
重的就不好说了!
如果县太爷憎恨此事或拿他当样把子,而叶家又不在乎方文博死活,到时再作个伪证,那他将被罚得极重!
毕竟他所犯的罪名声极其不好听,是整个民众都不想看到的。
估计他都不一定活到行刑那一天,最可怜的下场就是先宫刑再被鞭死,之后罚没钱财!
他的钱财得赔偿叶家,因为他毁了人家闺女了!
这以前可是有先例的!
而叶家如果不想要叶娘子了,那叶娘子更惨。
怎么说都是叶家上下嘴皮的事。
如果是告方东家诱拐或强奸罪,那她的结局要好点,最起码还留条命!
结果是被叶家领回去,嫁个好人家就别想了,估计以后被卖了作丫头或填房居多。
如果叶家人告两人相互勾搭,无媒苟合,那他们都犯了通奸罪!
这个罪惩罚极重,先当街游行,之后再惩罚。
不用说,结果是二人都没了命。
本朝律法为了教化子民,对犯通奸等罪惩罚极为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