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家格子衬衫牛仔裤、黑框眼镜双肩包的IT公司,男性是清一水的宅,很宅,非常宅,他们的心里没有时尚没有trend,唯一能将他们一分高下的,就只有瘦宅跟肥宅的区别了。与之相反的,公司的女雇员们,却有很多时尚弄潮儿,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恨不能一天换三套衣服,分早中晚三次sy全场好亮瞎同事们的狗眼。
艾玛,正是丁叮叮所在部门的“见习女神”,之所以是见习,无非是因为她的硬件条件压根达不到美女的指标,却总爱强凹绝色美女的人设,没有公主命却一身公主病,每天都跟斗鸡一样对同部门的女生指指点点,把人家的服饰妆容各种挑刺。对于丁叮叮这种微胖界的潜力股、木讷内向却极有人缘的姑娘,艾玛自然不可能放过。
丁叮叮也不是不明白艾玛这么坚持要跟自己同路的意图何在——想来,就跟《唐伯虎点秋香》里面说的一样,美女,是需要陪衬的。自己这稍显壮硕的身躯,更能把艾玛衬托的小鸟依人瘦骨嶙峋。
“叮叮,真的,你听我的意见,这种类型的裙子真心不适合你穿。”
丁叮叮:谢谢,我不需要你的意见。
“你看呀,你既然减不了肥,就要认清形势,告别紧身款。最好的选择,就是oversize的大衬衫,或者是轮廓圆润不贴身的那种。”
丁叮叮:穿什么是我的自由,你如果要干涉,麻烦先把置装费打给我。
“还有,你皮肤虽然白,但浅粉是公主色,跟你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搭。”
丁叮叮:至少浅粉对白皮极度友善,不像你,黑皮才要挑颜色好不好?
“你看我,虽然肤色黑一些,但是气质更合公主风这一挂。肤色呢,虽然是我的痛,不过有时候想想,人无完人,美女身上总要有些微缺陷才更有辨识度的嘛。太过完美,很容易让人敬而远之,所以呢,现在我也想开了,就当这不够白皙的肤色是我走下神坛、与民同乐的捷径好了。”
丁叮叮:呵呵,大清早都亡了,你还做什么公主梦呢?
“哎对了,你不是刚从国外旅行回来嘛,当地没有什么特产?还有啊,你这个皮肤怎么那么快白回来的啊?要是有秘密武器,可一定要拿出来分享,做人不好吃独食的啦。”
丁叮叮:没有伴手礼,准确说,是没有你的份儿;更没有美白配方,天生丽质难自弃。
艾玛站在公司大门口,像是某些个超爱指点江山的情感毒鸡汤博主,又开始对丁叮叮的个人生活进行批判,嗡嗡嗡的比路边树上的蝉都讨厌。
“你呀,没事儿去做做指甲,烫个头发,别总是清汤寡水的,男人都不喜欢你这款。”
“肥呢,即便减不下去,也不能放弃努力。你说连自己身材都管理不了的人,怎么掌握自己的人生?”
“别看媒体总说什么好男人就不会嫌弃自己女朋友的身材。男人眼里的微胖,指的是前凸后翘有胸有腰,不是你这种从上往下看着跟易拉罐似的。”
丁叮叮终于说服了自己,艰难的,迫不得已的,只在心里骂了一句“MMP”,眼睛眨一眨,低头看着脚上的黑色高跟鞋,无奈的尴尬笑笑,嘴里既不反击,更没有任何让艾玛适可而止的示意。
“你……你好?”
“嗳?”艾玛一回身,看到个金发碧眼高高大大的帅哥站在自己跟前,一瞬间的颜值暴击,像是稳准狠的在心上开了一枪!
“Hi~”艾玛把头发一撩,开始冲着赶过来的乔瑟福飚英语。
乔瑟福一边听,一边笑,没有分神处理丁叮叮的诧异,只是在艾玛嗯嗯啊啊为自己的词汇量感到捉急的时候,很是时机的插了句华语。
“这位女士,听你的英文,还蛮好的,竟然没有口音。”
艾玛一怔,进而觉得一句话套用在自己身上再合适不过——美女做任何事,都有人称赞。世上不会犯错的,除了神,还有美人儿。因为不管做成什么样,终归有颜狗喝彩。
“其实吧,一开始我还真的害怕,你的英文会有菲律宾印尼的口音呢。”
“毕竟,你这个肤色,看上去一点儿都不像华国人,是混血?还是从小在这儿长起来的啊?难不成,是美黑?”
丁叮叮:噗~这个转折,太扎心了,……简直不能更好!
艾玛一听,面色不太自然,“我……我就是本地人……你……你是……谁?”
乔瑟福头一低,冲丁叮叮笑的灿烂,“我是阿丁的朋友,她跟我有约了。如果不介意,我就先把她领走了。”
没等艾玛张大的嘴合上,乔瑟福轻拉住丁叮叮的手腕,抬脚正要走,迟疑片刻,扭脸再冲艾玛道:“对了,刚刚你跟阿丁说的话,我都听到了。我觉得跟你这种人强调阿丁穿这件粉色连衣裙有多美,实在有点儿对牛弹琴。一白遮百丑,何况我们家阿丁美着呢,实在没什么缺点需要用肤色来遮的。倒是女士你……啧啧……”
阿福一顿,笑道:“对于美白,我倒有个偏方,建议你尝试下。”
“华国不是有个词,叫做内调外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