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三,不是周末。她忽然想起来他和明琛新开的公司,他是不是到点去上班了?
“你要去上班了吗?可不可以捎我一程,送我去铭威大厦。”她去工作室监督一下装修。
“我一会去机场,明琛让我帮他接一个人。”他皱起眉头。明琛没有明说是接谁,只说他只要去了就行,对方认识他。
神秘兮兮的,倒也像明琛的风格。有话不爱明说,总是搞突袭和神秘这一套。
“那你还送我去工作室吗?要不,你送我去盛世酒店?”她的车还扔在盛世酒店的停车场里。
她碗里的小米粥一口没动,他指着她的碗,“你喝完,我就送你去。”
“我不喜欢喝小米粥。”她撅着嘴,拒绝。
她喜欢喝大米汤,却讨厌小米粥。
“招财猫听话,小米粥养胃。”他的目光坚定,一定要让她吃掉小米粥,不然不送她回去。
昨晚她喝太多酒了,怕要把胃给伤了。
她抬头看了看他。窗边的晨阳从外面照进来,抚上他风华俊朗的脸庞,剪影出越发棱角分明的帅气。
她忽然感觉,她和他就这样面对面坐着在家里吃早餐,旁边还有一只可爱的猫咪陪着,像极了一对细水长流的情侣。
可明明,她和他好像连朋友都还算不上。
她低下头,默默地喝粥,白皙的脸颊上微微地透出一点红晕。
她额前的碎发从耳边掉了下来,垂在碗口上方。她抬手去撩头发,却碰到了他的手。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伸过手来,想帮她把那一缕头发重新挂到耳后。
她僵住不动,甚至不敢抬头看。盯着晶黄的小米粥,能从碗里看见她自己的脸部倒影。她看到自己的脸颊红红的,眼睛亮亮的。
他莫名地也有点紧张,本来要收回手,见她一动不动的,就又继续帮她把头发撩到她耳后根去了。
“我去换衣服,一会我们出发。”他起身,上楼去。
十分钟后,他下楼来,她人不见了。
他拿上车钥匙,走到房子的正门外面。她站在院门口等他,垂下脑袋盯着自己的鞋面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