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至臻一大清早被这个疯子吵醒,脸拉得老长,一股火开始往心头拱。
外面声音不曾停止,叶至臻也睡不着,翻身下床,穿着一双拖鞋就准备去教一下赵缪关于在别人家做客的礼节。
还真是反了她了。
捅他叶至臻一刀,住他叶至臻的房子,他叶至臻还肯收留她,甚至还要帮着她穿回去,再不立点规矩,他叶至臻真的圣父到要被摆在寺庙当菩萨的程度了。
真是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他叶至臻堂堂一家公司的常务副总,不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怎么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就沦落到被人骑着脖子拉屎的程度了?
叶至臻风风火火的起床,走过客厅,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窗。
客厅外连接着一个近两百平米的院子,草坪上的赵缪不知从什么地方偷来了一根木棍拿在手里,她的粉色运动服很是贴合,显得她青春洋溢。
她手里的木棍,好似长枪长剑,手腕挥动不停。
刺、挑、劈、抹、断!
每一个动作是如此的干脆,充满了饱满的力量感,仿佛涛涛大河劈山而来,迎面一斩,悬挂九天的瀑布被从中截断!
清晨的山风徐徐而来,撩起她的发丝。
随着她每一个动作,发丝飘飞起来,一缕一缕。
一个空翻,她身子腾空几尺,手中长剑劈天,赫赫风声仿佛突然从她手指间而来。
——簌簌簌。
院子里的花草被她顺势修剪了一番。
赵缪双足稳稳落在地面,身子纹丝不动,收剑负于身后。
她平稳了一下呼吸,扭头看着落地玻璃窗里的叶至臻。
“有事?”
叶至臻摇头如拨浪鼓,“我就问下你……早上想吃什么?”
“随便。”
叶至臻卑躬屈膝如她的奴仆一般恭敬道:“好的。”
叶至臻慢悠悠走向厨房,手撑着大理石台面,长长呼出一口气。
算了算了。
保命要紧,还是别跟一个女人一般计较。
他让着她就是了。
叶至臻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只会简单的做一些西式食物。
早餐吃的是荞麦面包,配个煎蛋和牛奶。
赵缪洗了个澡下楼,不觉神清气爽。
叶至臻发现她今天终于肯换衣服了,穿了一件白色长袖衬衫和牛仔裤,不过表情看起来有些扭扭捏捏的,似不喜欢牛仔裤紧绷绷的感觉。
总算让赵缪吃瘪,叶至臻心头好笑,将早餐摆盘上桌,又贴心的替她拉开座椅。
赵缪坐下,语气是一贯的颐指气使:“今天去逛街吧。”
叶至臻取下围裙,“你要买什么?”
“买衣裳。”赵缪拿起面包咬了一口,感觉没什么味道,像吃棉絮一样,“苗露的衣裳要么太紧,要么太暴露,穿着不舒服。”
叶至臻有心捉弄她,“我们这边的姑娘都这么穿。”
赵缪才不跟他讲大道理,只说:“我穿不习惯。”
“那就慢慢习惯。”
赵缪对这个答案相当不满意,她将面包放下,盯着他,“你回来的时候给我买一套上次买的粉色套装。要一模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