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姬松走远了,隆兴圣皇帝才止不住地大笑,这麽多年,他从来没有这麽开心过。
这种开心,完全是一个老父亲看到自家儿子出息了,那种发自内心的欢乐。
“哈哈哈……”
“果然虎父无犬子……”
………………
……
三阳郡这边,自从姬松离开后,二狗子就在准备粮食。
目前三阳郡每年收的地租大约有300多万石。
不过郡内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支出粮食。
他每年徵召的那些民夫徭役,可都是会发粮食的。
再除掉向朝廷交税,手下军队,以及育婴堂等各种支出,每年大概还能剩下100万石左㱏。
这麽多年下来,每年剩一些,已经越积累越多,多到没地方存放。
修了很多仓库,还是装不下。
粮仓要小心看护,防止虫鼠蚁,还要防火防潮。
而且,就算你保存得再怎麽好,粮食放久了还是会坏的。
至於那些到三阳郡购买粮食的外地客商,他们从佃户手里买就够了。
由於二狗子只收两成地租,很多佃户家里也有馀粮,会卖掉一些。
二狗子这种挨过饿,受过冻的的,最喜欢积攒粮食钱财布匹。
现在看着每年攒下的大量粮食,他痛并快乐着。
他把那些装不下的粮食,都收进葫芦里。
放在葫芦里不用担心被虫子老鼠吃,也不会坏,放多久都没关系。
唯一的缺点是,普通的粮食收进去,再拿出来已经变成灵谷了。
现在葫芦里储存的粮食,至少有1000多万石,行军丸也有百馀石。
二狗子也经常从葫芦里拿出部分粮食,分给手下士兵,以及育婴堂食用。
只是粮食消耗的速度,远远追不上他积攒的速度。
就在他等待了一个月左㱏,司马义终於带着人来了。
二狗子带着蛛儿,亲自出城十几里去迎接。
多年不见,司马义已经白发及腰,再配上一黑一红的眼眸,看起来比胡老魔更像是邪修。
“义哥!你终於来了!”
两人自从上次在邪修城一别,如今又过了好几年,久别重逢,难掩心中激动。
二狗子拍了拍司马义的肩膀,眼睛在随行的人群中扫了一眼,没发现他所期待的另一道身影。
心中有点失望,但也没说什麽。
“这位就是弟媳妇吗?”
司马义看着眼着八条腿的少女,心中暗叹,二狗子果然非同寻常,找的媳妇都这麽特别。
蛛儿闻言心中甜滋滋的,脸微微一红。
“我叫蛛儿,早就听二狗说起过,你是他的家人。”
“走吧,咱们先回去再细说。”
二狗子把司马义一行人领回三阳郡,杀了几头碧眼灵牛,设宴款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