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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7章 冬子的女朋友

沈香岚就喜欢他这副自信的模样,笑道:「放心吧,我不会让他动你的。」????冬子笑了笑,没有再提这个事,而是转移话题道:「岚岚,今天我跟大舅哥已经见过面了,我觉得也是时候抽个时间登门拜访一下我的岳父岳母了,你觉得呢?」

沈香岚不由得伸手捶了他一下,含羞道:「讨厌,别瞎叫,谁是你岳父岳母啊?」

冬子笑眯眯的说道:「这不是迟早的事情嘛!」

沈香岚刚想说话,她挂在胸前的手机便响了起来,她拿起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说道:「我妈的电话。」

冬子道:「那你赶紧接吧!」

沈香岚点了点头,然后走到一边接通电话道:「妈!」

电话里,沈母的声音传了过来:「岚岚,听你哥说,你谈男朋友了?」

被大哥撞见,沈香岚就有这方面的思想准备了,她直接承认道:「对,我谈男朋友了!」

沈母问道:「你现在跟他在一起?」

沈香岚道:「是的。」

沈母道:「岚岚,你爸爸现在也在家,你回来吧,我们想跟你好好谈谈。」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沈香岚明白迟早要过父母这一关,便应道:「好的,我这就坐车回去。」

沈母道:「嗯,那就回来再说,挂了!」

沈香岚道:「好的。」

等挂掉电话后,沈香岚才看向男朋友。

冬子问道:「你妈妈喊你回家?」

沈香岚点头道:「嗯,我哥估计给我妈打电话了,我妈喊我回去应该是要聊一聊我跟你的事。」

冬子笑道:「那正好,你跟我岳父岳母说一下,看看我哪天登门拜访比较合适?」

沈香岚白了他一眼:「都什麽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呢!」

冬子道:「我没开玩笑啊,我说认真的,我们交往的时间也不短了,确实应该到见家长的时候了。我知道你担心什麽,但请你相信我,我有很大的信心能够讨得岳父岳母的欢心,让他们都祝福我们。」

沈香岚见他信心满满的样子,便把心中的担忧放下,笑道:「行吧,那我就等着看你是怎麽讨得我爸妈欢心的。」

冬子信誓旦旦的说道:「保证不让你失望。」

沈香岚道:「好了,不说那麽多了,我爸妈在家等着我,我就先回去了哈!」

冬子一边招手帮她拦车,一边说道:「有什麽情况随时给我电话。」

沈香岚点头道:「知道了!」

……

检察院家属楼。

沈父这个检察长正坐在沙发上抽菸,沈母坐在沙发的另一边,眉头紧蹙。

至于沈宝山,也叼着一根烟在吞云吐雾。

这就是沈香岚打开家门后看到的一幕,她一边换鞋一边状若无事的打招呼道:「爸,妈,我回来了!」

沈母直接单刀直入的问道:「岚岚,你是什麽时候谈的男朋友?」

沈香岚走到独人沙发上坐下,回答道:「我刚读大一的时候,他就追我了,但真正答应当他女朋友,是上个月的事。」

沈父沈母以及沈宝山听到这话,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沈母再次问道:「他是你的同学还是京城人啊?」

沈香岚摇头道:「都不是,他是广西人,也在京城读大学。」

沈宝山忍不住插话问道:「岚岚,他是清华的吗?」

沈香岚再次摇头道:「不是,只是一所普通大学。」

沈母皱眉道:「岚岚,你可是北大的高材生,找的男朋友竟然是一所普通大学的?这说出去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

沈香岚说道:「妈,我认为找对象主要看的是对方的性格和能力,跟读哪所大学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再说他虽然读的只是一所普通大学,但他还是很有才华的。」

沈父接话道:「岚岚这话倒没说错,找对象主要看的是对方的性格和能力,只要对方的性格够好,而且是真的有能力,那是不是名牌大学毕业,倒也没那麽重要。」

沈母问道:「他是做什麽工作的?」

沈香岚颇为自豪的回答道:「他是一名网络作家,读大一的时候就出版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真的很有才华。」

沈母疑惑道:「作家就作家,为什麽要叫网络作家?」

沈宝山接话道:「妈,这个我知道,网络作家就是在网络上写小说的作家,他们跟传统作家有很大的区别,准确来说就是一般人想成为传统作家的话,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每一个传统作家,那都是有才华的人。

但成为网络作家的门槛就比较低,基本只要懂上网,会打字,就有资格成为一名网络作家,这个网络作家的群体水平参差不齐,有水平比较高的作家,但也有水平一言难尽的作家。

总的来说,这些网络作家,都是被传统作家所嫌弃的,没有什麽社会地位。」

这话一出,沈父和沈母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沈母看向女儿道:「岚岚,是这样的吗?」

沈香岚道:「哥说得没错,网络作家的身份地位,整体来说是不如传统作家,但整体不代表个人,我选中的男朋友自然不是那种一无是处的网络作家,他是网络作家中的扛鼎人物,一年随随便便就能赚几百万的那种。」

沈父满脸惊讶的说道:「这网络作家竟然这麽赚钱?」

沈母闻言也大感意外,一年能赚几百万,哪怕是搁在后世,那也是牛逼哄哄的人物了,超过了全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而搁在现在这个年代那就更加牛逼了。

别的不说,只看这个年代的房价就清楚了。

就拿上海来举例,哪怕是浦东这种发达的地方,这个时候的商品房均价也就一万六左右。而普通县城的房价那就更加不用说了,连一千都还不到,跟后世相比可以说是便宜到姥姥家了。

因此,这个年代年入几百万,能在上海买两三套房,确实是非常牛逼的了。

沈香岚笑着回答道:「爸,不是所有网络作家都这麽能赚的,有些网络作家连网费都赚不到,更别说是一年赚几百万了。」

沈宝山虽然也有些震惊妹妹选的这个男朋友的赚钱能力,但他还是比较看好邹伟杰,便插话道:「岚岚,我承认你找的这个男朋友确实挺能赚钱的,但他的条件哪里能跟邹伟杰比啊?

人家邹伟杰是邹市长的儿子,跟我们家算是门当户对,而且邹伟杰的外公那是上市公司的老总,家里的财富够你这个男朋友赚一百年的了,我始终觉得邹伟杰才是你的良配。」

沈香岚摇头道:「哥,感情这种事情是不能勉强的,那邹伟杰也追了我两三年了,但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他的家世背景确实比较厉害,但那都是他长辈的能力,不是他的能力。

相比起个人能力,邹伟杰给我男朋友提鞋都不配。」

沈父和沈母不由得对视了一眼,沈母开口道:「岚岚,你是认定这个男朋友了?」

沈香岚道:「他在大学期间就一年能赚几百万了,换成其他人拥有这样的收入,早就不知道自己姓什麽了,但他却一直保持平常心,在不知道我背景的情况下,百折不挠的追了我好几年。

他大学毕业后为了我一直留在京城,等我大学毕业回上海工作,他又跟着来了上海。

这麽有本事又痴情的男人,错过了恐怕找不到第二个了,所以我是认定他了,希望爸爸妈妈你们能够祝福我。」

沈母不是那种只看重利益的母亲,女儿现在交的这个男朋友,除了家世比不上邹市长家的那小子(既然女儿绝口不提男朋友的家世,她就下意识的认为对方的家世只是一般般),在个人能力方面确实也足够优秀了,再加上自家女儿一颗心都已经扑在了对方身上,真没必要强行拆散他们。

想到这里,沈母看向一家之主,问道:「老沈,你觉得呢?」

沈父把菸头掐灭,说道:「既然岚岚你喜欢,那我们做父母的自然会祝福你,抽个时间把人带回来给我们看看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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