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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他们身体里面流淌着小精灵

他们死就死了,和我有什麽关系?

我逃不掉,只能先继续在这待着,一年又一年,我讲着讲到快吐的罗宾佐故事,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孩子。

在他们眼里,那是又新又精彩的故事。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留下他们的信。

记不清是第几年,我遇到了苔丝。

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姑娘,她和别人不一样。

每次我讲侠盗的故事,她都会问我——为什麽侠盗不回家?侠盗的家在哪儿?

有一次我生病了,院长怕传染,把我锁在屋子里。

是她带着其他孩子们,顺着窗棂爬了上来,在窗户口轮流给我唱歌,我的病很快地就好了。

接近月圆之夜前的一天晚上,她偷偷跑到我的房间和我说,她肚子里有小人。

她才十四岁,这座修道院里,除了我外,唯一有着明亮眼睛的男人,就只剩院长。

她说,她想回家看看父母,能不能让侠盗先生送她一程。

我说,太晚了,侠盗先生太累了,过两天再说吧。

苔丝的尸体被找到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清晨。

她才14岁,挺着那麽大的肚子,道路的两侧是无数血红的蛛眼,她又怕黑。

她两天走了25里,没有哭,没有蜘蛛咬她,她是流血流死的。

我把她的尸体背回来,放在盛开的花圃中,蝴蝶会停在她的鼻尖上。

她就好像睡着了。

院长和嬷嬷说,怀孕了更好。

我站在门口,从那天晚上,站到了第二天晚上。

我没见到她的尸体,我只看到了一桶桶紫红的葡萄酒。

苔丝是个好孩子,我是个坏人。

我这辈子把无数人骗得家破人亡,偷走了无数人珍爱的东西。

所以我才会家破人亡,所以我才会失去珍爱的东西。

我赎不尽我的罪。

我这辈子骗了所有人,什麽好事都没做过,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烂人。

可是我求求你,说真的,我求求你,看到这封信的人,我不知道你是谁。

我求你,我这辈子都没求过任何人,但是我求求你,救救他们,救救孩子。

不要做和我一样的混蛋。

和这封信埋在一起的是我收集的证据,我在这鬼地方待了十三年,我记录了792个孩子的名字,父母,籍贯,外形特徵,胎记等等。

他们的信,我一直藏着,一共914封,每一封我都倒背如流。

所有死去的孩子,我都试着找到能证明他们身份的遗物,一共93件,我列了个单子,清清楚楚。

我等待着,等待着有一天能够逃跑,有一天能够将这些公之于众。

我要把他们每个都安全地送回家!

但我得拜托你帮我,因为我做不到,我又要违背誓言了。

你知道吗?一周前,我听到一个消息。

这座修道院在此竖立了五十五年,应该搬迁了,我终于能离开这。

只是我带不走任何东西,因为他们要摧毁这里的一切,甚至包括我身上的衣服。

所以我只能把这些东西留下来,留给你,我的朋友。

如果你足够有能力的话,请救救这些孩子,这样的修道院不止一座。

如果你和我一样,力有未逮的话,至少,把这些信和遗物还给他们的父母,送他们回家。

我本该走的,可我想,假如发生什麽意外怎麽办?

假如这些证据被教会发现,被破坏怎麽办?

假如我那些同夥搞明白了我的意思,拿这些证据,去教会领取赏钱和宗教裁判所对他们的追杀怎麽办?

别笑,他们真的干得出来这种事。

你知道的,我是一个专业的骗子,一个传奇的小偷,我永远做两手准备,万无一失。

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来保护这些孩子,来保护这些证据。

这简直不像我该干的事情,愚蠢而不明智。

可这是我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我有一身肮脏的血,我只求把它们流干,能换来正义。

如果有一天,你做到了我求你的事,请在这为我竖起一块墓碑。

不要刻我的名字,请写——

『送你们回家的归途,我走完了』

如果没有的话,请别这麽做,我的孤魂会永远留在人世间,没有我,他们会害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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