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苏雪莲居然对米饭过敏,好可怜啊!」叶澜在旁边对着手机傻笑。
……就借她的时间就好。
王子虚在病床上舒展身体。刚才他以为自己要死了,有一刹那竟然觉得很轻松,这让他感到羞愧——如果让海明威知道了,肯定要怒斥他没有硬汉精神。
如果他死了,苟应彪会假装悲痛地在他的葬礼上致辞,然后顺手将今年的优秀授予刁怡雯;如果他死了,轻言就真正和文暧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仇泽的牙都要笑脱;如果他死了,诺贝尔文学奖会毫无波澜地颁发另外50个文学家,其中不会有他。
总而言之,如果他死了,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情,唯独对他自己来说不是很妙。即使是为了这一点,他也必须好好活下去。
在不被命运眷顾的时候,好好活着,就是对命运最大的抗争。
王子虚转头问道:「为什麽是你在这里陪护?那些脚本师们呢?」
叶澜说:「本来应该是他们当中的某人陪护的,谁让我太积极了呢?还特地开车跑过来,搞得他们以为我很闲似的,就把我留下了呗。」
王子虚说:「谢谢你。」
「不客气。」
叶澜侧对着他,看不清脸色。
叶澜说得轻描淡写。实际上当时的情况,有点类似于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里面一个情节。
书里,主角王二被人在腰上夯了一扁担,痛晕了过去,大家都说他腰断了,要死了。陈清扬听说后急急忙忙跑下山,在王二耳边喊,伱要是腰断了,我养你一辈子!——于是大家都以为他俩在搞破鞋。
叶澜接到电话后,把高跟鞋提在手里,光脚超速开车过来,闯进基地连声问人呢人呢人呢?然后帮忙扛着王子虚,用车子把他拖到医院。
因为表现得过于积极,大家都以为他们关系暧昧,心照不宣地集体离场了。叶澜发现只剩自己陪护时气急败坏,又不能丢下王子虚不管,只好坐在这里玩手机。
「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可以啊,只要不叫我端屎端尿,帮几个忙都行。」
王子虚不知道的是,叶澜其实也不想坐在医院玩手机。她之所以坐在这里,就是一直在等王子虚找她麻烦。她不怕麻烦,她怕的是自己没作用。
王子虚看不出她的心思,很单纯地说:「那你能帮我把我的笔记本电脑拿来吗?我要写小说。」
叶澜瞪眼:「还写啊?都这样了,还写什麽啊?好好休息吧。」
「……」
王子虚拿眼睛瞪着她。女人都是这样,一开始跟你说什麽都愿意为你做,等到你真的提出什麽倡议,她们又不高兴了。这就显得很不够意思。所以王子虚拿眼睛瞪她。
叶澜并不觉得自己不够意思,她觉得她是为了王子虚的身体着想。但是王子虚瞪着她,她也没有不高兴。
因为催产素的缘故,她觉得现在的王子虚很可怜——虽然已经30岁了,但还像个值得关怀的少年郎,需要爱的抱抱。当然,她并不是真的打算抱。这只是一种心理上的感觉。
最后叶澜语气软化了一点:「休息就好好休息,非要赶这个时间干什麽呢?又不差这一两天。」
「后天就是截稿日,今天不写,明天不写,之后就没必要写了。」
叶澜又觉得他可怜,说:「算了算了,真拿你没办法。我去拿就是了。」
叶澜朝门外走去,忽然又回过头来问:「你除了写小说,就没别的需求了?」
王子虚摇头:「我只需要写小说。写小说才是生活必需品。」
叶澜出去了。以前她就觉得王子虚是个怪人,她现在更加觉得他是个怪人。
等到叶澜回来,王子虚心满意足地把笔记本电脑放在腿上。
他的笔记本电脑是5年前买的LNV,笨重如牛,刚刚运行了没两分钟,就开始大声喘粗气,并且使出煎鸡蛋的劲儿发热。把他烫得龇牙咧嘴。
他只好把笔记本电脑尽量往前推,但在重力作用下,它又总是掉下来,砸向他的小腹。而且一活动,手上扎针的地方就肿成猪蹄。
叶澜满脸奇怪地盯着他扭曲的脸,越发觉得他很奇怪。但是这事儿能好意思跟她说吗?说了她就更该怪他不应该在医院搞形式主义了,比鸡娃还鸡。王子虚只能忍气吞声,先苦一苦自己。
他不无绝望地想,光是这种恶劣的写作环境,就已被拉开一大截差距,这样怎麽跟林洛丶沈清风竞争?他为什麽总是在关键时刻这麽倒霉?
从他这种想法我们可以知道,王子虚活到30岁还是有点幼稚在身上。如果他这样算倒霉,他是从投胎开始就倒霉了。
在他躺在医院被电脑烫得吱儿哇乱叫的时候,刁怡雯的作品正在被交给雁子山当面修改,告诉她哪里写得好,哪里写得不好,如果想要得奖,应该怎麽写。
雁子山是国内知名作家,国内有几个作家常年登上诺贝尔文学奖赔率榜,他就是其中之一,赔率排第7。
幸好王子虚不知道这件事。如果他知道了,可能更加心灰意冷到连投稿都不敢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