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律令、法制、施行并非一件事,是不可以一概论之的。
简单来说,大秦颁布的“法制”本身是没有错的,但是“法制”真是以“法治”的手段施行的吗?未必见得。
前面我们说了,大秦的幅员辽阔,“法制”条令颁布下去,距离可能会使得这些条令在颁布的过程中失去了准确性,又或者是官员在实施的时候又是否真的按照中央颁布的实行,以“法治”实行?
秦国时,疆域还不算特别大,一切还在掌控之中,但人心最是善变,那些在秦国时兢兢业业的秦官,秦吏一旦被派发到地方,可能最开始的时候确实按照中央的实行。
但长期下去呢,几年之后呢,他们会不会觉得山高皇帝远,我这边怎么搞,中央不一定会知道。所以他们是否有无阳奉阴违的情况我们不得而知,中央也便是嬴政也未必知晓。
所以,老百姓听到的“法制”和被实行“法制”时,并不一定是大秦真正颁布的“法制”。】
百姓:……
嬴政以拳抵住额心,他这时竟然感到有些许无力,“朕纵然打下天下,却治理不过天下。打天下难,守天下更难。”
扶苏闻言,愧疚地低下头颅,守天下,他也是失职的。
沉闷的凝滞感并没有持续多久,只不过一句话的功夫后,赢政便又积极开始寻求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他开口道:“李斯,此局面可有破除之法?”
“此局面造成与郡县制有关,地方与中央到底相隔太远,消息的传递不够及时也不够准确。但……这涉及大秦制度,臣不敢轻易下定论,请容许臣细细思索。”李斯拱手告罪道。
“恩。”赢政也知晓这事情急不来。
【其次,大秦的“法制”条令,是细微的,冗杂的,繁琐的,压制的,条条框框,一步一令似的将百姓压制在一个容量小的,可喘息空间小的方框里。
“法制”条令涉及到方方面面,充斥在百姓的生活当中,使得百姓一言一性都胆战心惊,生怕哪一步就踩中了大秦的“法制”条令。
另外,这些“法制”条令规定下的百姓在当时的大秦,并不只是老秦人,而是秦人加上六国的百姓,“法制”不以地域区分,所有人都被这样规定,但是秦人在数百年来或许已经被驯服了,但六国的遗民们不见得能马上适应这样的“法制”,这样的“法治”氛围。
他们本来就还未融入大秦,战战兢兢的,再加上严苛冗杂的条例,有心人士的撺掇,可不就适得其反吗?】
【其三,大秦的条令虽然制定出来之后,本身法令是留有余地的,但大秦的“法制”是制定出来之后,就不再改变了,是刻板的。
这不是大秦时期的事,早在秦昭襄王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不再变通了。
当年秦国闹饥荒的时候,范雎就向秦昭襄王说,陛下,要不开放粮仓,救济一下百姓吧。他是秦国四大丞相之一,远交近攻就是他的主张。他是魏国人,在面对饥荒这样的事情上,就觉得应该学学儒家政府一样去赈灾救民,既可以降低损失又可以安抚民心。
但秦昭襄王他不同意,他说“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大夫其释之”。*1意思就是赏罚分明,无功不受禄,赈灾一事,秦吏过去,那有功无功的人都有份,这不是坏我们的法度吗?我宁可让老百姓饿死,也不能坏了规矩。
秦法就是这样无情而守序,正所谓“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也”,一再的强调“法制”,法制的规定不可改变,从而忽视人治的重要性,导致大秦内部民意背离。】
听到这里,赢政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