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肉烂得很合适。撕下一块很容易。她伸手把它递给了景封。
景封正在给红薯削皮。他想逃走,但被白云溪清澈的眼睛里翅膀的颜色所感动,于是他张开嘴吃了野鸡肉。
在景封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是他懂事以来第一次有人喂他。
因为景封吃了一口,白云溪就会喂他第二口,然后第三口。
给他喂食的原因是知道如果让他自己吃,他肯定不会吃。他是家里的顶梁柱,总得多吃点。
但他不会一直喂他。白云溪是交错的。喂他一块,自己就会吃一块。这样,他就不会拒绝了。
两人吃饭的时间很缓慢,就在这段时间,郑叔的女儿,17岁的淑梅来了一次。这个小女孩说话时声音很哽咽。
景封邀她一起去烧烤,她没有答应。只看白云溪的动作,和白云溪一样,仿佛没有人继续喂给景封嘴。
郑淑梅气愤地说:“不要脸的女人,不知廉耻。”
白云溪没有回应。她不想见她。
景封的脸一沉,说:“淑梅,你在说什么?白云溪是我媳妇,你嫂子。如果你不让她住,我和她就得搬出去了。”
说话的时候,景封的表情没有波动,可是这些话,把郑淑梅噎死了。
郑淑梅的眼睛红了,鼻子酸了。
她想哭,但她忍住了。
“大哥,我为你难过,你把她送走,我……”郑淑梅的嘴唇颤抖着,粗哑地说。
“够了!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出去……”景封打断了郑淑梅的话,指着门口。
郑淑梅忍不住哭了起来。
然后她哭着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