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
柳柒此时已经躺在了床上,似乎闭眼就能睡着,今天面试完后沈南萧就接她去吃了心心念念的火锅。
由于沈南萧不爱吃,所以她点的菜也不多,莫名其妙点了一份贡菜,超大一盘。
吃到最后只有吃不完的贡菜。
她又不想浪费,只能硬着头皮把剩下的贡菜给吃完。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9点多,她先沐浴,这会儿沈南萧还在浴室里。
哗哗的水声就像催眠曲一般,让她想先睡了。
马上就要抓住睡眠的尾巴,手机嗡嗡的一声将她吓得清醒过来。
打开一看,是月发来的,说已经到北城了,让她去接她。
这么快就回来了?还真是出乎她的意料,现在整个人困意全无。
话说沈南萧不会让她出门去接月吧,她出去也是一大群保镖跟着,到哪里都很显眼。
她都因为保镖多被媒体描写得不成样子了。
有人说她是被吓怕了,所以带了很多保镖。
于是回道。
猫猫:“要不你打车过来?还是我找人去接你。”
月(师父):“出来吃个麻辣烫呗,忙了那么就,我可想吃份贡菜了。”
一提到贡菜,她这会儿都觉得反胃,不出意外的话,今年她是不会再吃贡菜了。
猫猫:“沈南萧管着我呢,不好出门,我吃过饭了,你吃吧,我找人接你。”
月(师父):“不用,我打包一份自己打车过去,你不是有两件房吗?给我收拾一件出来。”
猫猫:“ok。”
刚发完消息起身,沈南萧从浴室走了出来,见她起来要下地,问道:“怎么了?”
她穿上拖鞋后站了起来,边往门口走边说道:“我给月把次卧收拾出来,她要住这里一晚上。”
一听是月要来,男人的面色不不易察觉地冷了下来,语气也带着几分命令:“让兰兰收拾,过来睡觉!”
……
―――半个小时后。
叮铃~叮铃~
门铃被摁响,一直在客厅等着的兰兰连忙放下手里的水杯,从沙发上起身后赶紧往大门走。
门一开,就见到了风尘仆仆的月。
一身黑色卫衣和黑色工装裤,搭配上马丁靴看起来倒是有几分帅气。
只是眼底可见得灰青色看起来很疲惫,似乎好几个夜晚没合眼一般。
“月小姐。”兰兰只能这么叫,毕竟她不知道月到底姓什么。
月将手里提着的麻辣烫递给兰兰,是直接用塑料袋装的,看起来已经凉了,至少是不烫了。
这两天降温,晚上还挺冷的。
“帮我热一下吧,谢谢了。”将麻辣烫递出后,月开始在鞋柜里找拖鞋穿。
鞋柜里有很多拖鞋,都是透明塑料袋未开封的新拖鞋。
除了一双纯蓝色拖鞋和两双黑拖鞋能看外,其余的全是粉色的兔兔,贼大只的那种。
黑色的应该是沈南萧的,太大了,唯独她能看得上的是蓝色那双,应该是兰兰的,但对她来说还是大了。
倒不是她不喜欢可爱类型的拖鞋,只是她不喜欢兔子,只喜欢吃。
大概是因为她悲惨的童年里被一只兔子咬坏了唯一的漂亮鞋子。
从此以后,她最讨厌的动物就是兔子了。
她记得柳柒不是喜欢猫吗?为什么拖鞋全是兔子的?
此时,已经在热麻辣烫的兰兰走过来,见她愣神,问道:“月小姐,有什么不妥吗?”
她随口问道:“怎么全是兔子?”
还各种各样的兔子。
兰兰笑道:“兔子多子多福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