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墨璃拿夏南絮没有办法,只能让她自己去试,她就是一个不撞南墙心不死的人,让她自己去体会把才会死心。
胭脂真的不是那么轻易让人亲近的。
“璃姐姐,另一匹马叫龙曜?”宁宁有些好奇的问唐墨璃。
刚刚她听到夏南絮说的就是胭脂和龙曜,那么另一匹马应该叫龙曜才对。
“嗯,黑色的马叫龙曜。”
“名字真好听!”宁宁是真的觉得两匹马不仅长得好看,这名字也是好听的。
果然是厉叔叔的马,不管哪一方面看都是最完美的,至少在宁宁看来就是如此。
反正对宁宁来讲,只要是厉聿琛的都很喜欢。
这就是爱屋及乌!
“宁宁,你为什么要和南絮姐姐打这个赌。”唐墨璃好奇的问宁宁。
宁宁的聪明是有目共睹的,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和夏南絮打这个赌。
“因为我看南絮姐姐特别的想和胭脂亲近,她很喜欢胭脂是吧。”宁宁转头看向唐墨璃,问的很认真。
“对,你南絮姐姐很喜色胭脂,或者说,这里就没有人不喜欢胭脂的,我也很喜欢,但我知道胭脂不一定喜欢我,所以我不会去靠近胭脂。”唐墨璃特别认真的说着。
厉聿琛的两匹马就没有人不喜欢的,在这里的人气相当的高。
谁不喜欢!
但又有谁能靠近?
“璃姐姐,那他们是喜欢厉叔叔的马多一点,还是他的人多一点呢?”宁宁特别认真的开口问。
这话一出,倒是把唐墨璃给问住了,因为她从来没有去细想过这个问题。
不过,这也不算是多难回答的一个问题,厉聿琛和马之间,当然就是选人了。
“肯定是你厉叔叔了,你不知道他有多招人喜欢,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安城喜欢他的女孩子可是排着长队,可从城北排到城西。”唐墨璃这话虽然是有些夸张,但也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