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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种田之致富计划:03宴席

春秀也不拒绝了,点点头道:“谢谢杏姨,天晚了,我再找找哥哥,再去找燕玲。”

杏姨目送春秀走远,深深叹了一口气:也许季珩失踪对春秀来说不是坏事,以她的样貌,又勤奋能干,也能嫁个厚道人家,安生过日子。

别人家的姑娘早就开始议亲了,她都十六了,还在傻哥哥的生计操心。

杏姨心中所想,春秀并不知晓。她只是真的很累了。她坐在一处明亮的店旁歇脚,店里的一个瘦瘦高高的伙计呵道:“哪里来的叫花子,边上呆去。”

春秀只得往边上走了走,就见店铺门口贴着,招传菜丫头,包吃包住。

她走到那瘦高伙计面前,那伙计不耐烦道:“讨饭上别处去,别耽误做生意。”

春秀耐心道:“小哥,我是看着店家门口贴的告示,我想找活做。”

伙计再一次上上下下打量一番,讽刺道:“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可是来宾酒楼,真是奇了怪了什么歪瓜裂枣敢想这个。”

春秀脸上一红,自己此时确实臭烘烘的,还灰头土脸的。她正打算走,里头走出开一个中年男人,大腹便便的模样,对着那个小伙计怒吼:“怎么回事?!晚上有贵客来,小红莺说她身子不舒服要休息,这怎么搞?你给我找到人来,不然滚蛋!”怒吼完他又转身回了酒楼里。

那伙计刚刚还对着她趾高气昂的样子,转身却被那中年男人骂得狗血喷头,春秀定定站着,只觉得这一幕,荒诞而悲凉。

春秀未多想,伙计就小跑到她跟前:“你刚刚不说找活干,跟我来。”

春秀被他气势汹汹的样子吓到,也不敢轻易答应,被他扯着也迟迟不动。

伙计脸苦得发绿:“姑奶奶,刚刚是我不对。我的错,你行行好,就给我干三个时辰活,最迟亥时也能结束。放心,来宾酒楼是清平镇李家的生意,不是什么逼良为娼的地方。帮我一个帮,这一百文给你。”说罢,伙计往春秀手里塞了一大串铜钱,看样子确实足足有一百文。

“那,有地方住吗?”春秀有些心动,才两个时辰,就有一百文。绣坊的活干一下午,费眼睛费脑子三个多时辰也才一百文。这儿只要传菜就行,还有地方住。她为难地点点头。

伙计松了一口气:“姑奶奶,你救了我的命,快去洗洗换上红莺的衣裳,头低着点,问起来就说你是她妹妹红月,她生病了,不好伺候。”话没说完,他扯着袖子用力抹了抹她的脸,疼得春秀龇牙咧嘴。瘦高伙计这才勉强看清楚她没什么显眼胎记,才继续道:“今晚的宴席都是渝州来的贵客,小心着点伺候,惹怒了贵人别说我没提醒你。”

春秀被推着走,推到一个面色焦急的姑娘身边。瘦高伙计道:“红霞,快带她去洗洗,换上红莺的衣裳,赶紧的,贵客还有半个时辰就到了。”

那名叫红霞是姑娘皱眉道:“能行吗?”

“少废话,干活!都是我平日惯的,你看看红莺想什么样子。一个奴才,还当自己千金大小姐了。”瘦高伙计估计也算个管事的,他一吼,红霞就扯着她跑起来了。

春秀在厢房里洗了个澡,虽然匆忙,但好歹洗去了浑身臭烘烘的气味,也洗去了一些疲惫。她觉得自己就快泡在温香袅袅的浴桶里睡着了,可想到自己收了瘦高伙计一百文钱,也不敢坏了他的事,春秀赶紧起来,胡乱地穿上红霞给她的衣裳。

红霞见她时眼里闪了惊艳的光:“开始我以为肖管事哪里捡了个要饭的来顶替红莺,没想到,洗干净一看,比红莺强了不知道多少,明日红莺回来,还不悔青肠子。”

说话间红霞拿了棉巾准备给她绞干头发,春秀不习惯别人招呼自己,赶紧接过棉巾自己动手。

红霞与她闲聊道:“我还怎会不知红莺的想法,她不愿干这些伺候人的事,她想飞上枝头变凤凰。可少东家哪是她能肖想的,待再久也是伺候人的奴才,做什么梦呢!”说完啐了一口。

春秀心想,果然,女人对女人是最狠的。

“诶!你这簪子可是在琳琅坊买的?”红霞发现她手里拿着只簪子。她正收拾自己的东西,所有物品全部整整齐齐地拿换下的衣服包好。

“嗯,是。”春秀想起那个芝兰玉树的公子,也是那个帮着大小姐冤枉她的人。明明是陌生人,她却不知为何涌出一丝委屈,大概是为他的不信任吧!明明是陌生人,何必呢。

“这可是锆晶石磨得珠子,楠木也是上好的,做工的话,没个十几年磨不出如此纤巧的簪身。”红霞捧着簪子细细欣赏着。

“红霞姑娘知道的真多。”春秀思绪复杂地摩挲着簪子。

“我不光知道这个,我还知道这簪子得好几十两银子呢!”红霞羡慕地看着春秀,继续说道,“送你簪子的男人是你的心上人吧?他对你真好。”

春秀想说不是心上人,也不是送的,是她花八十文买的。可这其中的原委,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于是,她只是拿着簪子沉默半晌。

红霞并未放在心上,催促道:“愣着干嘛,赶紧绾好头发。这簪子这么贵重,你还是戴着吧!我可不敢给你保管。”

看春秀手足无措的样子,急性子的红霞干脆上手给她挽起发髻来。

不一会儿,就捯饬好了。红霞也没让她再纠结戴不戴这支簪子,直接簪到朝云髻的后头,拉着她就走了。

宴席上很多东西都备好了,就等着贵客来。春秀依照瘦高管事的话,低头等着。

站了约半刻钟,就听闻一群穿着官靴的意气风发走进来。其中一个声如洪钟,笑道:“如此让溪亭老弟破费不合适吧!”

另一个声音略暗哑的道:“你是不知溪亭这里的红娘子,看得见,摸不着,挠死人了。”

一段没头没尾的对话飘进春秀耳朵里,她只是把头低得更低一些。

目光所及之处,几双厚底漆面的靴子走进来,一个个随意地坐下来。

一道清冷声音响起:“郝志兄,不必客气。自己的饭馆子吃顿便饭,说什么破费的话。听说渝州山川秀美,得空一定去叨扰你。”春秀记得,这是李溪亭的声音,她不知自己为何记得,就是确定,就是他,她不由地把头低得更深了些。

觥筹交错间,她余光看见红霞去给那个叫郝志的男子斟酒,那男子目不转睛看红霞,只把红霞看得脸上负起羞怯也仍旧直直看她。

“郝志兄,你啊!没见过女人似的,给溪亭看笑话了。”声音暗哑的主人面相阴柔,春秀偷偷抬头看他时,他正看着她,似笑非笑的表情,春秀看不出他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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