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
陆倾乔如约到华临大学接秦恣。
秦恣今天穿着也很休闲舒适,满满的阳光、干净、青春活力。
主要是帅。
身姿挺拔的他穿着再普通不过的白色T恤外边套着件牛仔外套外套,一条宽松的黑色白边运动裤。
硬是给他穿出了要走秀的感觉来。
在嘴里叼着根烟的陆倾乔看他从校门出现后,已经被第N位女生搭讪,这点路程拖了好久。
秦恣其实很不耐烦,要搁在平常,他能给人都骂走了。
但是陆倾乔在那里,他还是一个一个礼貌的拒绝。
他都觉得自己真是活该作!
真特么作!
就在他鄙夷自己的时候,陆倾乔走到身边,她那高挑的身材和美炸天的脸秒杀一众小女生。
她牵过秦恣的手,嗓音清冽:“秦恣,该走了。”
只是个牵手,已经足够宣布主权。
秦恣感受手背上传来的温度。
她的手指很柔软,因为手掌比他手掌小,并不能完全握住他的手。
他手指动了动,像是思索很久后小心的反握住她的手,发觉她中指侧边关节处有老茧,应该是握笔留下的,不是很硬,有点磨人。
“走吧。”他说,声音带着一丝愉悦,像是偷偷吃到了糖果的小孩一样。
陆倾乔听出来了,余光飘过他包裹着自己的手。
小朋友年纪小,但手掌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