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
春花跑近了,才把嘴里叼着的东西放下,不停地在迟俞脚边蹭来蹭去。
那是一个小袋子,顾遇笙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蓝丝绒的外壳格外显眼。
迟俞已经想到是什么了。
顾遇笙打开它,里面是一枚银光闪闪的戒指。
戒面勾勒的是鱼的形状,鱼身镶嵌着洁白无瑕的玉石,鱼尾卷翘用凌厉的竹叶加以点缀,整个指环上的竹节和卷翘的鱼尾激起的水纹相互映照,相得益彰。
他为她戴上戒指,才起身。
迟俞仔细看着手上的戒指:“这...是你设计的?”
顾遇笙点头,他美术虽然没什么天分,但创造力却是非凡,行动力也很是卓越,再加之感情的催生,戒指也就成了。
“这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喜欢吗?”
“怎么会不喜欢。”
迟俞低头,只见刚消停一会儿的春花又开始片刻不停地往她身上蹦。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怎么样?这个求婚仪式不错吧,狗还是我带过来的呢。”
迟俞一回头,王仁杰正眨巴着那狡黠的狐狸眼看着她。
紧接着,他身后出现了一男一女,一个身姿绰约,尤为婀娜,一个身材矫健,容貌甚伟。
这两人一站出来,怕是连天上的玉盘也要躲起来遮一遮羞才好。
那便是已经成为一名空姐的沈思优和退伍回来的贺子胥。
沈思优走起路来格外摇曳多姿,她晃了晃手里的相机:“我可都拍下来了,日后留个纪念。”
贺子胥本就高大的身材,如今更是结实得好像城墙铁壁一般,那原本总是玩世不恭的眼神也变得坚毅了许多。
他宽大的手掌拎着一个袋子递过去:“这是给你们的礼物,还有...我们的请柬。”
迟俞实在没想到,两人竟然这么快就要结婚了,让她不禁好奇在她缺席的这几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沈思优冲过来挽住迟俞,刚刚那点空姐的优雅气质瞬间荡然无存:“我可要请你当伴娘的,你们要是办婚礼的话,得在我们后面。”
迟俞笑靥如花,这不还是当年那个咋咋呼呼的小丫头嘛。
五个人一起在海边遛狗,散步,又去扶申最有名的火锅店涮了一顿。
沈思优掏出一袋小鱼干非要给春花改善一下伙食。
迟俞皱眉:“那不是你家猫吃的玩意嘛?”
“狗也能吃吧。”
迟俞摊手:“你试试喽。”
结果,春花很不给面子的闻了闻,扭头走了。
“看来她不爱吃小鱼干。”
见状,沈思优只能把打开的小鱼干放到了路边,赶着追上了前面人的脚步。
“我都说了那是猫吃的。”
“是你家春花太挑,就是你给惯的。”
众人走后,在灯火阑珊之处,窜出来一只野猫,细长的腿迈着优雅的步伐,一口叼走了地上的小鱼干,化作一道影子消失在夜色里。
那一晚,他们又去其他地方折腾了好一阵才各自散去。
虽然很是疲惫,但开怀的笑声久久不散。
好像年少的岁月从未走远。
春花只和主人团聚了一会儿就又被带了回去,迟俞还叮嘱了半天在车上不要给她闷着了,多下来带她溜溜之类的才放王仁杰离开。
另外一对也被即将到来的婚礼搞得焦头烂额,并没有在扶申陪他们多久。
两人又在扶申呆了几天,去了扶申有名的古建筑——几栋民国时期的小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