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不喜欢也没关系,只要她是个踏实过日子的人也行。
就像族里买来的那些媳妇子一样,都是直接买来就成亲的。
在这之前,哪有什么感情而言!
招弟见他不说话,以为他不同意,一时间有些下不来台。
“那个,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
招弟觉得对方可能看不中自己,但因自己是他的救命恩人,一时间不好开口拒绝。
是她唐突想当然了!
“我也没有不愿。能娶上媳妇,特别还是个像姑娘你这么能干的,我自然开心。只是我不想勉强你,这事等你们离开这后再说吧。到时候你要觉得我这个人还行,那回头咱就成亲。倘若觉得不可,那也没事。回头那些银子,就当是我的谢礼。”
甄志平不想给招弟留下个不好的印象,便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末了又道:“如果你们急于离开的话,那还要劳烦姑娘你这边帮我送封信。不知在哪有笔墨纸砚?嗯,要不姑娘找个时间,陪我上镇去找人写信?”
笔墨纸砚要是没有的话,那他没必要自己写,镇上应该有以帮人写信为生的人。
花个两三文,就能写上一封,顺便他还能看看,这边的城镇是个什么情况,有没有可以赚钱的地方。
“甄大哥识字?我们这可能就村长家有笔墨纸砚,不过怕是不好借出来。甄大哥要想写信,得去找村长。”
招弟其实不大愿意甄志平被村里人发现,她怕村里人会知晓是她们姐妹救了他。
到时候她提出要离开这的话,阿爷他们会趁火打劫。
他们要三十两,她开口借十两,那还是想拼了命豁出去的最低预算。
她有那个信心,只要阿爷能拿到这些钱,会放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