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野物上。
只是没有工具的他,只能完全凭运气。
也不知是不是运气还不错,就在他上山的第五天,终于叫他打了一只落单的小野猪。
那野猪看起来不大,也就五六十斤的样子。
他知道野猪是群居动物,压根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小的野猪会落单,不过也管不了那么多。
在弄死后,也顾不上那刺扎得人有多疼,直接在肩膀上扑了两层树叶,扛起就往家里跑。
眼看就要到家时,突然一头野兔不知从哪窜出来的,在距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一头撞死在那。
看到这一幕,甄志平的心突然砰砰狂跳。
这一而再,再而三的好事,让他莫名觉得好像甜甜来找他了,应该距离他这不远。
原本想把野猪运到镇上卖的他,当即决定一会儿把野猪弄到县里去卖。
这里距离白石县路程远,就算甜甜他们第一时间知道他落水,也判定了他在这一带后,那过来也得花不少时间。
想来顶多也就先在县城里找,要到署安县治下的几个镇,再详细到村庄的话,还得花些时间。
如此,也只能他先找过去了。
招弟这两天没过来,不过从之前她那话中透露的意思看来,她们姐妹仨在家的日子越来越艰难了。
在这样下去,估计都不用多久,她们就会被她那家人卖掉。
招弟一身狼狈过来的时候,正看到甄志平肩上扛着小野猪,手中拎着肥野兔,这让又伤心又气愤的她,都忘了自己前来的目的。
“甄大哥,这都是你猎的?”
“招弟来了?正好咱先把野兔弄了来吃,然后再一起去县城,把野猪弄去卖掉。不然这天热,放不得。等到明天,就卖不上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