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机缘巧合下得到的一枚可以永保尸体不腐败的药,和他那颗不甘心想要报仇的心,支撑着他活下来的。
处理完思思的后事后,继续往前考取功名的心被他搁置在了一旁,他日日去县府衙门击鼓鸣冤,请求县太爷帮忙调查此案,还思思一个公道。
可是县太爷以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由头草草结案,并警告他,不许再击鼓鸣冤打扰他,思思不冤,没什么公道还她的。
思思究竟冤不冤,是个人,长双眼睛都能看出来。
县太爷懒政,不作为,草草结案。
慕思羽不服,击鼓鸣冤击到了州府衙门,结果州府衙门以不管县府衙门的事为由,拒绝为思思主持公道。
慕思羽万念俱灰之下又找到了钱塘郡守,冒着被杀的危险,写了血书,拦住郡守的轿子,将血书拿到了郡守跟前。
郡守看了血书后,的确重视了他这个事,并承诺会彻查此案,但不是他亲自监察,或者亲自彻查,而是又将这件事交代给了县府衙门,要求县府衙门重点跟进此案,结案后跟他汇报。
兜兜转转一圈,这起案子还是由县太爷操办。
县太爷不满慕思羽不服从他先前的判决,接二连三骚扰上面的人,害得他被问责,去给人当孙子解释。于是重新查此案的时候,他各种给慕思羽穿小鞋。
慕思羽最后被搞的家破人亡,父母皆因这一起案子被县太爷穿小鞋陷害致死。
而这起案子最后虽然多了个结案的理由,还有思思的被害经过,但实际上就是走了个过程,县太爷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应付上面的人,他并没有为枉死的思思实质性的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