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道秀眉拧起,她不确定道,“你别说,你的白月光是我?怎么可能?结婚之前我根本就不认识你,而且我也没那样一把伞。”
谢纶见这小糊涂鬼 总算反应过来,不紧不慢道,“你再想想,你真的没有那样一把伞?”
裴景烟眉头皱得更紧,努力回想着。
虽然她有很多把Fulton伞,但这一把她有过吗?
“我那么多伞,哪里每把都记得。就算我有,我的伞为什么会在你这里?我又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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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含着金汤匙在沪城顶级富人区长大,幼儿园、小学、初中读的私立贵族学校,后又去英国读高中和大学,顺风顺水的长大到二十一岁,迈入众人艳羡的婚姻,从名媛变成富太太。
而他,小学、初中、高中都是靠成绩上的苏城好学校,大学去了港城,毕业后在深市创业,而后有了如今的一切。
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段人生。
谢纶盯着裴景烟困惑的小脸,轻声问,“谢太太,你相信缘分吗?”
裴景烟:“……?”
怎么着,你还兼职算命?
在她一头雾水的目光下,谢纶给她讲了件十年前的事。
那一年,他大四,在一家港城科技公司实习。
一个凉意萧瑟的秋日,他连续加班,好不容易能回去休息,半路又接到领导电话,命令他立刻发一份文件过去。
他只好蹲在路边,打开电脑,发送文件。
谁知天上忽然下雨,他抱着电脑跑到经贸大厦楼下躲雨,在台阶旁继续传输文件。
那座繁华大城市里有太多像他这样的年轻人,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挣扎着生存。
也许他当时蓬头垢面的模样,狼狈的像条狗,触动了好心人的恻隐之心。
一位身着西装的男人给他递了把伞,“年轻人,这把伞拿着用吧。”
说的是并不流利的粤语,带着内地腔调。
他用普通话回了句,“谢谢。”
又看向那把看起来就挺贵的伞,“不用了,过一会儿雨就停了。”
那中年男人却道,“拿着吧,我家小姐叫我给你,你不收,她会不高兴的。”
说完,把伞放在他身边,就走了。
他目光追随着那男人,只见男人朝路边的黑色劳斯莱斯走去。
那辆铮亮名贵的轿车停在朦胧秋雨里,后车窗开着,坐着个吃冰淇淋的小女孩。
她约莫十岁左右,穿着繁复精致的白色泡泡裙,一头齐肩黑发,留着乖巧的刘海,就像高档商场里展示的洋娃娃般,漂亮又可爱。
她眼眸清澈,带着一种不谙世间疾苦的矜贵之气。
她也注意到他,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向他——
带着小孩子的怜悯,天真又无邪。
也仅仅一眼,她就收回目光,摇起车窗。
劳斯莱斯在大厦前短暂停留,而后缓缓开走。
而那短暂的一瞥,和当年那把伞,却叫他记到如今。
……
听完故事,裴景烟傻了眼,细白的手指向自己,“你这故事里的小女孩,不会就是我吧?”
谢纶淡淡看向她,“是你。”
裴景烟眼瞳微微睁大,不能吧?这未免也太太太太巧了!
不过自她有记忆以来,她的确经常去港城,小学的时候基本每年会去个四五次这样,倒也不是没有遇见谢纶的可能。
“但你说的这个事,我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裴景烟仔细搜刮了一下记忆,还是没寻到。
“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而且那个时候你还是个小学生,记不住这种小事也正常。”
“那倒也是,送把伞而已。”
裴景烟耸耸肩,富太太们总爱做慈善,她从小到大跟着裴母参加过的各种慈善活动数不胜数,何况这种举手之劳的小事。
“不过,你怎么记得这么久?还把这伞一直留着……”< br />
她皱起小脸,摆出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看向谢纶,“你可别跟我说,因为我送给你一把伞,你就对我一见钟情了?十年前我还是个小孩欸!你不会连小学生都不放过吧?”
谢纶被她这嫌弃的表情给气笑,屈指敲了下她的额头,“瞎说什么,我又不是变态。”
裴景烟捂着额头,悻悻道,“电视剧里不都那么演的,女主角给男主角一个馒头或者一把伞,男主角就觉得哇哦,这个女人真的好善良好温柔,然后就爱的死去活来,不可自拔。”
谢纶哦了声,“倒没那样想,我当时只想着,以后要有个这样的女儿就好了。”
裴景烟一愣,而后鼓起了脸颊,“谁是你女儿,呸,占我便宜!”
谢纶眼底泛起笑意,抬手将她拥入怀中,凑到她耳边道,“我们生一个,像你一样的?”
漂亮可爱,气质优越的骄傲小公主。
“不要脸,谁要跟你生。”
裴景烟红着脸推开他,故作严肃,“正事还没说完呢,你别动手动脚。”
谢纶松开她,“不是已经讲明白了?”
裴景烟翻了个白眼:“哪里明白了。你还没说,你为什么留着那把伞,而且我送伞的时候又没留名,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还有那个密码盒里是什么?”
见她化身十万个为什么,且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趋势,谢纶只好如实坦白。
“留着那把伞,是提醒,也是激励。”
想放弃的时候,就看看那把伞,如果想要以后的女儿也过上穿着公主裙坐豪车的生活,他这一辈就得努力赚钱,玩命拼搏。
“那把伞我一直留着。但知道它的主人是你,还是在三年前……现在该是四年前了。”
谢纶娓娓说道,“四年前,我来沪城参加个商界晚宴,在停车场遇见了你家司机。”
七年过去,司机的容貌没多少改变,他一眼就认出了,交谈之后,才知道他是裴氏的司机,而当年那个小女孩,是裴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名叫裴景烟。
“那天回去后,我开始注意到你。”
他说这话时,黑眸定定看向裴景烟,“最开始,是出于好奇。”
后来翻阅着那些收集来的资料,他看着当初的小女孩一点点的长大,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也是那一年年底,我正好去伦敦出差。”
忙完工作后,鬼使神差的,他想到她在伦敦读大学。
出于一种好奇,或者有些更微妙不明的心情,他开车去了她的大学。
他并不觉得他会遇上她,却的的确确遇上了——
那天是圣诞节,隔着一条街,年轻活力的大学新生们说说笑笑,去参加圣诞夜的舞会。
人群里,她是最令人瞩目的东方面孔。
他仍旧记得,那天她穿着一件暖绒绒的红色毛衣,配着条格子短裙,头上戴着个麋鹿角,瓷白的小脸蛋画着圣诞麋鹿妆,橘粉色的腮红,浓密的睫毛刷成白色,一双黝黑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着,灵动又妩丽。
不知与同伴说着什么,她被逗得发笑,一双明亮的眼弯弯的,甜美又明艳。
他坐在车里,看着她翩然经过。
忽然间,胸腔里那颗沉寂多年的心,像是被小鹿给撞醒了。
思绪回转,谢纶深深凝视着裴景烟,标准的伦敦腔如大提琴般优雅,“That moment,I have a crush on you.”
裴景烟迎上男人专注的目光,呼吸微紧,心头怦然加速。
谢纶牵住她的手,放在胸口心脏的位置。
那一刻,他对她心动。
从此,他收集着关于她的一切,然后一点点的,不可自拔的陷进去。
像个极具耐性的猎人,他等着他的女孩儿长大,等着她毕业,等她到达法定的婚姻年龄,他终于能名正言顺的拥有她。
她,是他的一见钟情,是他的蓄谋已久,更会是他至生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