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菁坐在马车内,掀开车帘,有一句没一句跟傅子毓聊着:“你上次还说,你不认识这方面的人呢,怎么现在又认得了?”
傅子毓听得一脸心虚道:“我这不是跟他相见,偶然在他面前提起,结果他说,他就教书,我一想,对啊,他会教书,而且教的还挺好,最重要咱们不用花钱,管他吃住就行。”
“管他吃住?”宋晓菁大喊起来,“那岂不是家里又要多一个人?那还能住得下吗?”
“当然住得下,现在三哥基本在济世堂常住,墨红跟着你,有时候基本也住在济世堂,墨青墨绿偶尔要出去办事,十天半月回不来,那家里就剩下我们几个了,怎么住不下?”
“哼,你倒是安排地挺好。”宋晓菁哼了哼,抬头打量着马车,“这马车倒是挺好的,也不知贵不贵?”
“车当然不贵,自己就能做,贵得是马儿,要想马车跑得快,马儿是关键。”傅子毓挥动缰绳说道,“不过菁儿要是希望,到时候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马匹,咱们也弄个马车。”
“有马车固然好,这样带着时安进城也方便一点,而且马车空间大,放得东西也多,最重要下雨天也不用打伞。”
“嗯,行,那我到时候留意着。菁儿马上要山上了,你坐稳咯。”
“好,你小心点,慢慢走,咱们不着急。”
傅子毓说得那个朋友,住在城郊半山腰上。
小小的院落,有两间土坯房屋,后方夕阳下沉,勾勒出一片完美的景色。
宋晓菁从马车下来的时候,不禁打了个寒颤:“这地方还挺冷的。”
“菁儿,小心着凉。”傅子毓将放在马车上的披风给小女人披上,“早晚温差还是挺好的,菁儿穿上披风就不冷了。”
糙汉还想得挺周全。
宋晓菁心里美滋滋地,拉着糙汉的手,跟着他走了进去。
“唐隽,我带着你嫂子来看你呢,你快出来。”傅子毓倒是挺人来熟,大嗓门一喊,很快从主屋内,跑出个身穿灰色长袍儒雅青年。
眉目如画,五官清秀,云淡风轻,含笑而来,宛如谪仙。
“这位就是嫂夫人吧?”唐隽眼中透着惊讶,时不时还看看傅子毓,仿佛在说,你小子可以呀,居然找了一位这么漂亮的媳妇。
“菁儿,他是唐隽,比我年长几岁,不过他觉得我比他厉害,所以一直喊我傅爷。”傅子毓指着唐隽给小女人做介绍,“这是我媳妇宋晓菁,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起过的。”
“唐大哥好。”宋晓菁冲着唐隽欠欠身,突然空气里飘来一股糊味,“唐大哥,你煮什么呢?是不是煮过头了?”
唐隽楞了一下,一拍脑袋瓜飞快往厨房跑去:“哎呀,我烤的地瓜,全烤焦了。”
“哈哈哈,老唐,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每次下厨房不是把厨房点燃了,就是把菜烧成炭,咱们好几年没见,你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傅子毓无情嘲笑着他。
“行了,你们两个大老爷们就在院中坐一会儿吧,我说子毓你在马车上还放着食材呢,原来早就预料到了。”宋晓菁将马车上的食材拿下来,“我去给你们做饭。”
“嫂夫人那怎么好意思?”
“你觉得你做的饭能吃?”宋晓菁瞅着唐隽问。
唐隽一脸无措地摇摇头:“不、不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