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不管是怎么判,都让李县令为难。
若是她维护那个范心莲,可是程家人指出的疑点也很有道理,她是如何进入程文彬的包厢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程文彬一再强调自己是被人下了药,所以才会特别冲动,现场没有找到所谓的催情药的东西,可是程文彬当时被救治时,老大夫也的确是他吃了一些不该吃的东西。
那么问题来了,程文彬是独自一人在屋内用饭的,当时屋内并没有女子,他总不会蠢得自己给自己下药,然后生憋着吧?
这怎么想也是不合理的!
程家人也就是揪住了这一点,一再强调是范心莲想要攀附权贵,所以才会给程文彬下药,可是事后又反悔了,或者是程文彬不愿意娶她,所以才会伤人。
这么解释,好像也说得过去。
可是范心莲的丫环小兰却是可以作证,说小姐身上干干净净的,并没有携带任何的药物,还有,小兰还说程文彬以前在范府住着的时候,便曾经调戏过她家小姐,由此可见,这位程公子是早就有了那方面的心思。
总之,这就是狗咬狗,一嘴毛。
各说各的理,可是又哪一个的理由也不是那么充分。
至于证据,李县令还真地是有几把刷子,很快就查出来小兰曾去药铺里买过迷.药,可是这种药粉是会让人昏睡的,显然是与程文彬身上所中的药不符。
可是即便如此,这仍然是一个疑点。
小兰的解释是这药粉是自己要用的,因为她上次回乡探亲的时候,被人拦住要银钱,所以才会想着买些迷.药防身的。
这么解释,好像也能说得过去。
小兰又说了当时自己还被哪个村的哪位好心人给救了,所以才会起了这种自保的心思。
李县令再派人一查,果然跟她说的一模一样,所以,小兰的嫌疑就此排除了。
接下来又查酒楼,可是酒楼上下的人都可以作证,他们并没有进去过那个包厢,连小二也是一再表示不曾起任何的歹心,最主要的是,这酒菜里头都没查出问题来,所以怎么也怪不到人家酒楼这边。
当然不会查出什么了。
当时卢大熊没进去,可是他暗示了几句之后,小二便趁乱将酒壶给换了。
不管这酒是不是真地有问题,他可不想沾上这种人命官司。
最终,程家来的人还是做出了一个决定,此案就只当是他们小两口儿自己的家务事,就不劳烦县衙排操心了。
倒不是程家大方,只是因为程文彬本身就是下来避祸的,若是此事再闹大了,难保不会有人将府城的一些事情给牵扯出来。
所以,程家还是决定早早地息事宁人。
至于那个范心莲,自然也就被放了出来,只是她的名声是彻底地坏了。
不仅与人婚前有了苟且之事,而且还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看了身子,简直就成了高阳县的笑话!
而范心莲被接出来之后,整个人都是浑浑噩噩的,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为什么会这样?
范夫人哭地晕过去好几次,她也想问,好好的女儿为什么会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