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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落水

甄柯宝成亲的日子就要到了,新媳妇的娘家朱家却临时提出了一个要求,要让书瑶姐弟作为迎亲童子去接亲,说是想沾沾书瑶的福气,另外,听说书瑶姐弟是一对金童玉女似的龙凤胎,由他们迎了新媳妇进门也是一个好兆头不是?

林氏气得不行,这是什么意思,嫌弃她的灵儿?

迎亲童子是大周的一个习俗,一男一女,迎亲那日同新郎一起去接亲,一般由新郎家十岁以下的弟弟妹妹担任。

迎亲童子进了新媳妇府中,府里的每位长辈看见他们都要给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红包。与新媳妇收红包不同的是,迎亲童子每收一个红包,都要马上打开并大声说出里面的东西、或者展示给大家看。迎亲童子收的红包越多越大,新媳妇娘家自然越有面子,更意味着新媳妇到了夫家后的日子越顺遂。

因为这实在是一份白拿银子的美差,只要自己府里有适龄的弟妹,一般人家都是让自己的弟妹、堂弟妹做迎亲童子,实在没有的才会选择表弟妹或者亲戚朋友家的孩子,当然,通常要选择那些长得漂亮、喜气、看着有福相的,也算是讨个好彩头。

林氏早就打算好让甄柯灵和自己十岁的娘家小侄儿做迎亲童子,自己的宝贝女儿不用说了,漂亮又可爱,小侄儿的相貌虽然不是很好,但是胖乎乎的也很有福相不是?肥水不留外人田,白拿银子的机会自然不能便宜了外人,朱家可是很有钱的。

谁想到,临了临了,朱家竟然提出这么一个要求。

自家有适龄的亲妹子却让表妹做迎亲童子,别人会如何想?还不就是甄柯灵被嫌弃了?想到几次宴会那些客人都抬书瑶贬甄柯灵,林氏就气得胃疼。

甄柯宝对朱家的要求却没太在意,这个新媳妇朱氏是他自己看上,好不容易才求娶来的,他也没觉得朱氏这点小要求有什么过份。朱家虽然也是商户,但朱氏的一位姨表兄是三年前秋试的解元,因为突发急病才没能参加春闱,将是明年春试的一个热门考生。

更重要的是,因为徐府四姑娘“克”知府家小公子的事,那个鬼灵精怪的表妹夏书瑶被静玄大师当众确定是有福缘的人,并赠以莲花手串的名声现在在大名府城几乎已经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朱氏想沾沾福气也是无可厚非,谁不想在成亲之日讨点好彩头?尤其是新妇。

甄大富显然也是这么想的,虽然那两个小崽子可气得很,但不可否认,他们确实是有福气,什么好事和贵人都让他们遇到了。如果能将他们的福分分一些给自己的儿子媳妇、甚至未来的孙子不是很好吗?至于银子,有福气自然就会有银子了。何况现在人家朱家坚持这个要求?

甄大富父子点头了,也就轮不到林氏再反对什么。

甄柯宝亲自赶到玉林,跟书杰商量提前接书瑶姐弟过去,迎亲童子是要一大早就跟去接亲的。

按照大周的习惯,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拒绝做迎亲童子的邀请,毕竟是一件沾喜庆、锦上添花的喜事,而且明面上甄柯宝还是书瑶姐弟的嫡亲姑表兄。(虽然书杰兄妹知道甄子柔不是甄家的亲生女儿,但这是不能公开的事。)

所以,无论书瑶姐弟多么不情愿,现在甄柯宝亲自上门邀请,还是不好拒绝,否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书杰想了想说道:“正好金叔叔在大名府城买了一个宅院,让我过去备考的时候住。我们会提前两日过去,甄大少爷你成亲那日,一早柳妈妈就会带瑶儿和文儿去甄府,你尽可放心。”

甄柯宝听到书杰他们住在富华东街,真是嫉妒得心痒痒,他怎么就没有一个金叔叔?呃,那金舌头对他们甄府似乎还很不友善。

富华东街位于大名府城繁华地段,那一片的宅院可以说是大名府城最富贵人家的集中区域,因此治安也是最好。

其实那个二进院子是书杰兄妹买的,只不过王喜的达信牙行对外声称是金喜达所购。书杰三人有闲钱,又不适合做其他投资买卖,有合适的田地、店铺、或者特别好的宅院,王喜就会帮着留意。

知道书杰要参加今年的文、武举,须在大名府城住一段日子,又正好那所宅院急售,性价比非常高,王喜就建议书杰买下,秋试后自己不用了可以租赁出去。富华东街的房产可以说是整个大名府城增值最快的地段。

连同宅院买下的还有门房一家五口,刚好负责看宅守院、做饭、打扫卫生,书杰他们过去的时候只要带上几个贴身服侍的人就可以。以后房子租赁出去,这一家人就带回玉林,放在夏宅或者庄子里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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