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后,经过讨价还价,双方订立价值四十万美元的丝绸大单,二十万美元的刺绣大单。
这是一年的订单,一年后会看情况来确定是否合作继续。
合作达成后没多久,琳达随团回沪,带走李星星画的三十四幅锦鲤图。
由服装公司高层见证,经律师公证,李星星将著作权注册等事情委托给琳达负责,签订合约中的版权费是每幅每年一千美金,先付一年的版权费,后期会根据销量调整,用来刺绣的七幅则是一次性买断,每一幅为五千美金,一分都没少给李星星。
李星星喜滋滋地揣着巨款回家。
版权费总计六万九千美元,翻译费三千六百元,不包括五百元的置装费。
李星星推辞一番,但温秀珠坚持按天数付款。
合作如此顺利,李星星真的功不可没。
既然资本家小姐出身的温秀珠不差钱,李星星就笑纳了。
“娘,娘,娘,发财啦!”把美钞和现金捧到李秀红跟前,李星星笑得灿烂无比,胸膛挺得老高,“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缺钱了!”
李秀红目瞪口呆,由衷地道:“可见学习的用处!”
她辛辛苦苦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些钱。
李星星啊了一声就听她继续说道:“星星,我收到你哥哥的信了,他让我监督你做卷子、复习功课,高考结束前不准再请假,我觉得非常有道理!”
李星星急忙道:“我得整理东西,从沪上带来很多东西呢!”
“先做卷子!那些东西我看过了,不着急整理。”李秀红可不是好糊弄的。
李星星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