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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海的女儿

乍一听,林珺觉得很荒唐,反问:“谁造的谣?”

看顾灵吱唔,又说:“女人昏了头才结婚,我又没昏头,为什么要结婚?”

顾灵没听到后一句,她心大,也没发觉嫂子脸色难看。

只听到一个讯息:林珺压根就没找。

扭头她就跑去打公话了:“哥,我嫂子哄你的,她根本没找,赶紧回来复婚。”

顾谨说:“灵灵,我的事我知道该怎么办,你放下东西就走,乖乖回家去。”

顾灵才不:“那怎么行,林珺只会做瞎糊弄,我看半夏这两天都瘦了,我买了好些菜,我要给她做顿饭吃呢。”

“可以给半夏做饭吃,但尽量少跟林珺说话。”顾谨说:“碗就不要洗了,让法典去洗,你做完就赶紧回家去,改天哥给你买身新衣服。”

瞧瞧,这就是她哥,举世少有的好男人。

自打结婚就没让林珺刷过一回碗,可就这,林珺居然还嫌弃?

越想顾灵越替

他哥叫屈。

小姑带了半夏最爱吃的花生汤,烧仙草和芋泥,还带了一只肥肥的三黄鸡,两条长长的,银光鳞鳞的带鱼,一长刀肥瘦夹花的五花肉。

半夏喜欢吃肉肉,跟小姑进了厨房,眼巴巴的守着五花肉。

再看她从冰箱里拿出一条咸鱼,口水都出来了:“哇,一起炖。”

咸鱼五花肉,既有鱼的鲜,还有五花肉的香,这是在乡下时,奶奶经常烧给半夏吃的菜,有鱼有肉,配一碗米饭,香的不要不要的。

端着小碗碗,开饭之前半夏还要先吃一碗加了冰的花生汤。

给侄女盛了一碗,给林珺也来了一碗,正好法典不在,顾灵就准备多问点事,她说:“嫂子,小民和小宪最近过得咋样,怕是又长高了不少吧?就没想过回来,为咱们社会主义的建设尽一份力?”

小民和小宪于林珺来说,又是另一份操心。

她说:“他们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我干涉不了他们。”

顾灵被她爸提点过,斟酌着说:“自打妍妍出生那年回来过一趟,他们就没回过国了,现在还直接移民了,我们倒无所谓,可我哥的同事要笑话他,说他崇洋媚外,我爸单位的人说他教子无方呢,嫂子,你是不是该说一下孩子,让他们回家看看?”

其实顾父说的是:林珺一家子崇洋媚外,把孩子都教坏了。

抚养过他们的爷奶都不回来看看,简直白眼狼。

林珺抿了口花生汤,说:“顾灵,移民是他们自己的选择,选择移民,他们读书能少花点钱。还有,回一趟国没那么容易,机票三千美金起步,他们是学生,养自己都很难,回国,回不起。”

一张国际机票,从首都到华盛顿,得要八百美金,折合人民币是七千元。

再加上各种路费,回趟国至少三千美金,折合人民币两万五千块!

顾谨一年的工资是八千,在国内已经是高水准的工资了。

而林珺在漂亮国,也就拿一万美金,但那边物价很高,她还要治病,吃药。

漂亮国是天堂,如今正是政策宽松的时候,可为什么人们去了以后,很多一辈子都不敢回趟国,因为那那张机票,太多人买不起!

顾灵想想也是,唉,有点心虚啊,她也骂过小民小宪白眼狼呢。

原来孩子不是不想回,而是回不起。

得,想想俩大侄子,也挺心疼。

转眼法典烧完东西回来了,吃完饭,天也黑了。

半夏该要睡觉了,本来每天林珺都会抱着童话书,一个字一个字的,指着跟女儿读,教她认字,但今天顾灵想跟林珺聊得多,就让法典去给孩子讲故事了。

跟着林珺进了厨房,她又说:“嫂子,你说我哥是没事业,还是没人品?你看跟他同龄的男人们,要不秃了,要不就是挺个啤酒肚,可他身材还那么好,他还体贴,哪点配不上你啊。”

“是我配不上他,我是个病人。”林珺洗碗。

顾灵掏心掏肺:“你要自己努力让自己好起来呀,你看我,当时被人打击的那么严重,我还自杀过,我都没抑郁,你怎么就抑郁了呢?性格问题吧,都是你自找的,你自己想不开,谁也拿你没办法。”

林珺继续洗碗:“顾灵,你命好,一般人比不上的。”

“我也经受过搓折,我也自杀过,但我还不是走出来了?”顾灵提高了嗓门。

林珺摔抹布。

顾灵是嫁了渣男,可她是会把情绪甩给别人的人,她吃安眠药自杀时儿子亲眼看着,小北受到的心理伤害她不会考虑,父母失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她也不会考虑,甚至嫂子在产床上大出血,在走

鬼门关,她也可以不管不顾。

林珺不,她怕孩子要有心理阴影,怕母亲要伤心,怕她未尽的科研工作从此无后继之人。她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又一次次打醒自己,活了下来,为此她确实伤害过顾谨很多次,醒来又后悔又难过,她为自己的病而内疚,于是病的越来越严重。

意见不合,林珺双目一直,险些发病。

这时半夏哇叽一声:“哥哥坏,哥哥又让公主杀人啦。”

俩女人冲进卧室,顾灵捞起侄女:“乖丫头,你咋又哭了?”

顾法典双手合什:“好啦,我重新讲嘛,人鱼公主没有杀王子,行了吧?”

却原来,法典讲的是《海的女儿》,讲到最后,发现公主居然变成泡沫了,他好爱人鱼公主的啊,一生气就篡改结局,说人鱼公主把王子给杀了。

最后的场景是公主举着流血的刀子,仰天大笑。

这可好,妹妹又被吓坏了。

顾灵又要指责法典:“不像话,不懂事,你就不会让着妹妹。”

男孩知道自己闯了祸,溜下床,缩到了角落里。

林珺反而乐了,笑着抱过女儿说:“杀人固然不对,但人鱼公主为什么要变成泡沫呢?爱情不是女人的全部,她要坚强的活着才是正确的选择呀。”

顾灵也说:“对呀,那条鱼太傻,咱们半夏可不学她,要叫小姑再选一回,小姑也会提着刀杀了男人,而不是为了一个臭男人而选择自杀。”

半夏又给吓坏了,哭了起来:“小姑杀人,不好!”

“你记住,是女人,就宁可杀人,也不能自杀。”顾灵下了结论。

再叫她和法典讲下去,家里要成屠宰厂了。

林珺打断小姑子,不由分说把送她出门:“顾灵,走,我送你下楼。”

等妈妈送完小姑回来,半夏就缠上林珺了:“妈妈给我讲故事吧,妈妈讲的公主不杀人。”

这时顾法典还在角落里不开心呢,半夏也喊他:“哥哥一起听,听妈妈讲可爱的,不杀人的公主。”凶残的哥哥,半夏必须教育好他!

法典于是也跳回了床上,得,听妈妈讲那些无聊的公主故事吧。

至少跟妈妈躺在一起,他很快乐呀。

……

次日一早就要去五河村了。

林珺好好把女儿打扮了一番,雪白的纯棉线衣,天蓝色的牛仔吊带裙,帆布鞋,昨天才理过的头发,像个小帽子一样罩着圆圆的脑袋,再戴一顶白色的凉帽,又清爽又好看。

但洋娃娃一样的小女孩似乎并不高兴,她问:“妈妈,你为什么不穿裙裙呢?”

林珺只胡乱套了一件白T恤,裤子还是怀孕时穿的,松松垮夸,但她的眼晴里亮晶晶的,闪着柔光:“因为妈妈只想看半夏,不想打扮自己。”

半夏揪揪小裙子,摆摆手,犹犹豫豫,吞吞吐吐:“妈妈就不能像我一样,穿漂亮的小裙裙去见二狗哥哥吗?”

“不了,妈妈有半夏就够了,不要小裙裙。”林珺理着包,要装钱,装水,带钥匙,身份证,还要带两包牛奶,再带点点心,给孩子们路上吃喝。

收拾好东西再回头看,半夏依旧闷闷不乐的。

林珺着急了,心一揪:“要去见你的二狗哥哥了,你不高兴?”

半夏立刻打起精神,笑皱了鼻子:“半夏可开心啦,林珺妈妈是最好的,半夏不需要穿裙裙的漂亮妈妈。”

女孩前言不搭后语,还言辞颠倒,但林珺立刻了解她的不开心了。

孩子有自己的审美,女孩子不止自己爱臭美,都希望自己的妈妈也很漂亮。

这是女孩儿的天性。

回头看镜子,苍白,憔悴,身上还是五年前,哺乳期买的大T恤,不怪半夏闷闷不乐,林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有些厌弃,自从妍妍出生,她就自暴自弃了,永远一件脏T恤,头不梳脸不洗,有回去政大找顾谨,还曾清晰的听到一帮女学生说:“天啦,顾博士一表人材,怎么会娶那么个黄脸婆,这女人哪儿配得上咱们顾博士了?”

“伟在的爱情来自于撬,要不你去撬一发,试试?”还有个女生说。

林珺曾经是东大的校花,心高气傲的,当时气的扭头就走了。

后来妍妍死,她自责,难过,手腕上划了一道又一道。

她自暴自弃,更没当自己是个女人。

顾谨曾把她推到镜子前,说:“林珺你看看你,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可现在,她要是变漂亮,女儿的小朋友才会羡慕女儿?

林珺笑了:“这样吧,妈妈去找一件漂亮的衣服穿,咱们母女都漂漂亮亮的,去见你的二狗哥哥,好不好?”

“还要化口红,我喜欢画口红的妈妈。”半夏开心的叫了起来 。

挺意外的,顾谨居然给她买了一件合身的棉质长袖衬衣,还有一条西裤,试试腰身,宽了点,但扎上皮带就不松了。打扮好了照镜子,嘴唇全无血色。

半夏还真翻出口红来了,这都是五六年前的东西了,法典居然没扔,还收在柜子里,轻轻点了一点,过期的口红辣嘴巴,好辣。

再看面色太苍白,林珺又研开口红,在两颊蘸了点。

毕竟东大曾经的校花,底子在的,这一打扮,就连埋头收拾东西的顾法典,在抬头的那一刻都呆住了:“妈妈真好看。”

她穿了件长袖衬衣,这样,手腕上那一道道深深的疤痕也给遮住了。

跟着这样漂亮的妈妈出门,俩娃脚都比平常抬得高。

老家属院门口还真有一辆东A.88888的黑色大奔在等。

顾灵和顾谨一边站了一个,也在等她。

有个西装革履,叼支雪茄,正在用鸡毛掸子掸着车。

看到那人,林珺止步了。

这人她认识啊,曾经东大的校友,也是她原来所谓的‘追求者’之一,高岗。

他因为年青时又粗又胖,还皮肤黑,慈心厂的人都喊他叫大熊。

他总会骑一辆缺了瓦盖和脚蹬,没有后座的破二八,跟顾谨干净,擦到明光蹭亮的凤凰牌自行车,恰是自行车中的两个极端。

没脚蹬,又还没了瓦盖,他的自行车除了铃子不响,哪都响。

所以但凡听到一阵咣啷啷的声响,楼下就会有人喊:林珺快点躲呀,五河村那头黑大熊又来缠着你啦。

别人是岁月不饶人,高岗不是,他年龄渐大,皮肤古铜,大概常年健身,身材练的极好,一身西服板板正正,身材笔挺,五官也比原来柔和了许多。

瞧瞧,院里晒太阳的还是当年那帮老太太,可没一个人认得他了。

去年,他去漂亮国时曾见过林珺,当时林珺带着助手的,是个三十多岁的漂亮国小伙,该不会就是他造的谣,说她在国外老牛吃嫩草,搞姐弟恋的吧?

顾灵看林珺出来,咦的一声,又在捣她哥,示意她哥赶紧看。

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林珺身上。

高岗上回去的时候林珺精神状态特别差,当时还挺感慨,唏嘘了半天什么岁月不饶人啊,什么女同志们老的比男人快啊,还磕磕巴巴,说了好些他不嫌弃,他有钱,他要支持林珺的事业和生活,只要她愿意,他想跟她共渡余生的话。

好一副穷小子发达了,拯救曾经的富小姐于水火的趾高气昂。

此刻他一抬头,雪茄就从嘴角呲溜一声滑下去了

林珺正要上前,林大妈冲了过来,拐杖颤危危的:“林珺,你该不会要走了吧,你这是要回漂亮国啦?”

肖大妈也站了起来:“该不吧,林珺,厂子不能没有你,你要走,那帮黑心肝的可就把咱的厂弄没了,你看看,好端端一个厂子,药效越来越差,这样下去,慈心的口碑可就毁了!”

她们以为林珺要回漂亮国,这是慌了。

对了,远处有个小姑娘在大门口探头探脑,那是付小爱。

她是马家派来的探子,来看她的去留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曾经毁了她的那帮人,贼心不死,不拿到厂,誓不罢休。

“大妈,我不走,我去趟五河村,看看半夏原来住过的地方。”林珺说。

林大妈长舒一口气:“你得留下来当书记,林东就盼着你当书记。”

肖大妈也说:“只要你愿意买厂子,我把我的家底儿都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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