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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怪诞都市(二十四)

“偷窥者?!”

房东脸色大变, 恨恨不休:“好啊,我就知道这群穷鬼没一个好东西。不要脸, 居然敢在我的房子里搞这些, 真不要脸。”

宁微尘拿出那串钥匙,笑说:“二楼捡到的,应该是偷窥者从你房中偷来的。”

宁微尘为了取信于房东, 展颜一笑解释说:“我们早上下来的时候,发现203的房门开着, 进去后看到这把钥匙落在地上, 一开始以为是进了贼, 直到在墙壁上看了一个摄像头。我才明白, 我们之中,应该是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203有个摄像头?!”房东本来就气得语无伦次,看到那串钥匙,听完这句话,更是瞳孔缩成一个点。房东气炸了。

她犹如被侵犯领地的野兽, 胸腔剧烈起伏, 眼神恐怖狰狞, 重重夺过钥匙,从牙缝里崩出字眼。

“贱人!贱人!这个阴沟里的死老鼠,死杂种,我一定要找到他弄死他!”

对于房东来说, 她才是最害怕出租房里出现一个偷窥者的人。因为她也有秘密。而且她的秘密一旦曝光,她的宝贝歪楼就会跟着毁于一旦。

叶笙在听到宁微尘说“偷窥者”的时候,就隐约知道了他接下来干什么。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 不光是宁微尘对他更加了解, 他对宁微尘也是越发熟悉。

而杨宗傻了眼, 宁微尘颠倒黑白说公馆里有个偷窥者可钥匙明明就是他偷的啊。大佬不会是要把他供出来讨老太婆欢心吧?不,不要。杨宗吓得脸都白了,试图求饶:“哥……”

洛兴言已经受够上一个猪队友了,他怕杨宗坏事,直接拎着他的领子就把他揪到旁边来。

“闭嘴!不该你说话的时候就闭嘴!”

杨宗苦兮兮闭嘴。

宁微尘说:“203被人翻了个遍。”

房东抬步就往二楼走。

203的房门还没有关。

她怒气冲冲地一脚踢翻旁边的花盆,进去看到柜子上方那颗眼珠摄像头后。

房东尖叫一声,脸色出奇地扭曲!

她个子矮小,找来椅子,佝偻着腰踩在上面,眼睛充血,像是从人脸上挖眼珠一样,把那颗摄像头活活挖了出来。

《他人之眼,他人之舌》中就写到过,这叫eyes,是一种早就落后于市场的摄像头,它除了便宜外没任何优点。

eyes传输的距离有限,还需要用线缆连接显示器。平心而论,用eyes做隐藏监控是一件很蠢的事,因为它会有很长一截裸露的线,很容易被发现。

但是在长明公馆,再没有比eyes更适合这里的监控器了。

毕竟长明公馆的电线都是乱拉的。

天花板上是黑色的霉斑,潮湿的青苔,和时不时掉落的墙块。屋中间电灯泡边上的电线都理不清,到墙柜上方,更是一匝又一匝的线,像细密紧缠的黑蛇,分不出走向也分不出头尾。

“不要脸!不要脸!”房东拽着那条线,本想顺藤摸瓜地找出那个该死的偷窥者。但是很快,她就败给了歪楼里错综复杂的线路。

房东要气死了。

宁微尘环顾了下四周,微笑说:“他在程小七房间里安了监控器,应该很了解值钱的东西放在哪里。床、柜子,箱子都被翻了一遍。看来他是早有预谋啊,程小七刚退租,东西都没来得及清理,他就过来了。”

房东说:“居然真的有个偷窥者!我一定要找出这个杀千刀的老鼠!我一定要找出他!”房东低头看着自己的钥匙,想到什么,脸色更扭曲了:“他是怎么从我房间里偷走钥匙的!这个杂种是不是也在我的房间里安了监控器!不!”

她跳下椅子,几乎要把那颗眼珠抓裂,弯着腰,火急火燎

下了楼。

等房东下楼后,杨宗终于可以说话,他快要哭了:“大大大佬,你这是在做什么?”

吓死他了,他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卖了。

洛兴言却很快明白了关键点:“你想引起长明公馆租客内讧?”

说道内讧两个字,洛兴言想到什么,愣住了。

他想起了自己昨晚回来看到的画面:

房东拿着锤子,臭着脸不情不愿取出厕所的摄像头。旁边是一群神情各异,抱胸仰头看戏的租客。天黑了后,长明公馆的租客一般都会自觉回房的,懒得在一楼看老太婆那张死人脸。

可是昨天,他们难得的在楼下呆了很长一段时间。

因为吵架。

对,因为吵架。

宁微尘漫不经心说。

“在怪诞都市里,比起规则,更重要的是情节。”

洛兴言不再说话了。

一直以来,他们都将怪诞都市当做一个S级危险地来闯关。

对他们来说,这里的租客白天怎样根本无所谓,他们只关注晚上。

毕竟只有在晚上,租客们才会变成极其恐怖的异端、拥有诡谲荒诞的能力。

人头气球的蛊惑、缠绕;臃肿的吞噬、血盆大口;负尸的替命、毒泡泡;小男孩的梦游、笔画眼睛;绝望妻子的哭泣、声音攻击和王小胖的换皮,用书吃人。

每一个都让人毛骨悚然。

租客们存在的唯一意义,好像就是晚上变成异端杀死他们。

但真的是这样吗?

他们在嘉和商场毫无反抗地被扯入这个空间,如果故事大王的能力真那么变态,可以随随便便把人扯入一个空间,再创造出一堆A级A+级异端追杀他们的话,那它也不用避开非自然局,躲在暗处了。

故事大王的能力来自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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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七版主来说,情节永远凌驾于规则之上。

或者说,故事情节才是世界的本源规则。

“情节?可这是十篇都市鬼故事啊。”洛兴言说:“之前旧体艺馆的地下室,我们是知道童话故事全貌才能利用结局对付他们。但是在这里,长明公馆的七个租客都没有结尾。难道答案在《棺中棺外》这里?我们要去故事杂志社问一下第十篇写了什么?”

“不,故事杂志社也没人知道棺中棺外写了什么。”叶笙忽然淡淡开口。

《棺中棺外》的内容,他和宁微尘那天早就问过了。

宁微尘愣住,笑容灿烂:“宝贝,你终于能说话了。”

叶笙没理他,冷漠至极道:“一个故事排除情节外,其次重要的是人物。”

他语气没有任何起伏,因为嗓子刚恢复,又轻又慢,冷淡像是始终不起波澜的死水。

叶笙关掉手机,一双冰冷的杏眼望向窗外那一片四四方方的天空,低声说:“怪诞都市是一个系列。程小七用七篇章节,把公馆的每个租客都写了一遍。每个租客都是主角。我们一开始方向就错了,白天的他们,远比晚上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杨宗彻底傻掉了,他看着叶笙,磕磕巴巴地道:“可白天……所以我们要了解租客们的生平过往,再逐个击破?但来不及了啊,现在就只剩半天了。”

叶笙不是个喜欢回答别人问题的人,但是这几天他当哑巴快要当疯了。

叶笙解释:“了解他们的生平过往没有用。”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纯纯粹粹的恶人,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贪婪姿势懦弱残暴的一面。知道他们的生平过往没用,知道他们的欲望本身才有用。

杨宗快哭了:“所以……什么叫白天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洛兴言一点就通,出声道:“这就解释了,我们编造出一个偷窥者,他们互相猜忌然后内讧的可行性。”

长明公馆的租客在晚上成为异端会在规则作用下,对于血肉的垂涎压过本身的欲望。可根据人物第二重要的原则,如果他们在白天因为生活中的一件事一直吵到晚上,就能拖延他们变异端的时间,让他们一直是“角色”本身。

这个逻辑渐渐清晰,洛兴言却又摇了下头,他说。

“我觉得长明公馆的租客,没那么容易内讧。”

长明公馆的租客每天都在吵架,早就已经撕破脸皮。

可租客们的本性都是冷漠而自私的,真的会有人因为长明公馆出了一个偷窥者就吵起来,吵一晚上吗?

不。

他们确实很讨厌偷窥,但大不了在房间检查一遍,再锁紧门窗就行了。

房东一定会喋喋不休缠着这群人不放,但是她没化为地狱房东前,对这群租客的约束力根本不够。

租客们顶多和她对骂两句,就掉头回房间。

剩下房东一个人在原地,气得跺脚骂娘。

她纠缠无果,也只能赶紧回房间死守着自己的“地狱之门”,在床上捏着钥匙继续疑神疑鬼,恨的牙痒痒,盘算明天把这群人扫地出门。

这是最可能的走向。

洛兴言开始构思一个可能:“我们可不可以创造出一个让他们吵架的理由。”

杨宗说:“什么理由,栽赃嫁祸吗。”

叶笙否定了他的想法。

“没用的。”

“我们是外乡人,我们从来都不是故事里的主角。我们创造‘争端’引不起任何争端,这一次房东那么生气,信以为真,是因为203确实有一个摄像头。”

叶笙抬头看着这个城市,看着它灰扑扑的天空,看着它节节生长的高楼,看着它在时代动荡里饱吸鲜血日渐繁华。

《棺中棺外》

他于一座棺材中,看着外面一座棺材。

都市怪诞的每一篇都很重要,但他现在却一直还不懂什么叫《他人之眼,他人之舌》。

他人之舌,是铺天盖地的红唇标志,是办公室那些层出不穷的戏谑挖苦,是最后的偷窃污蔑。

是把程小七压垮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么,他人之眼呢?

他人之眼仅仅指的是长明公馆被房东装在厕所里的摄像头吗。

怪诞都市第九篇的内容里,“我”说这里有一个偷窥者。

【小武疑惑说:那真的不是鬼吗。

我开玩笑说:不是鬼,是我们这栋楼里,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小武脸色发白说,那怎么办。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安慰他说:偷窥者不偷看小孩子,你长大后搬出这里就好了。

小武愣住,点了下头。

他开始坐下来和我聊天。

他迷茫地说:我想快点长大,我一点都不喜欢这里,班上的同学知道我住在长明公馆后,说我住在棺材房里。可棺材不是死人住的地方吗,为什么活人住的地方要叫棺材房?

我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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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着自己的书包,闷不做声。后来我经常看到小武一个跑到天台上去画画,他在田字本上画满眼睛,然后用圆规把他们戳得稀巴烂。小武经常看天空,我猜他在幻象自己现在有双翅膀就好了,能飞出这里,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

有一天,小武突然古怪又神经兮兮地跟我说:我找到我们这栋楼的偷窥者了,但我还需要验证一下。】

洛兴言那晚和梦游的小武对话。

——“你为什

么画这个。”

——“你没看见吗,这里到处都是眼睛。”

叶笙脑海中的线索一点一点补全,他眼神慢慢变得冷漠,眸光如寒霜洌雪。

叶笙低头说:“不,不需要创造争端。我们只需要读懂他的故事就行了。”

叶笙转头道:“洛兴言,我记得你有一个异能是爆破金属对吗。”

洛兴言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咬着木块,说:“嗯。”

叶笙身形同样高挑,他伸出手就能碰到墙壁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线,里面什么线都有,包括之前早就故障的电路房东也没有拆除。

“监控器的线缆和一般的电线,在结构上会有点不同,你如果对金属元素敏感的话,应该能分出来。”

洛兴言:“哈?你要我把那些东西挑出来?它们缠成这个样子,我估计得把这栋楼的电路全毁了才能找到!老太婆绝对白天都要杀了我。”

叶笙说:“不需要你挑出来。你做个标记,做个能让所有人看清它们位置的标记。”

洛兴言说:“这是感知上的异能,这方面我只剩百分之五了,可以做到,但需要花很长的时间。你要我做这个干什么,老太婆不是早就把浴室的摄像头拆了吗,留下这些线缆也没用啊。而且203的摄像头是王小胖安进去的啊,如果线缆连着显示器。那么一看这走向,老太婆直接就知道我们编造的偷窥者是王小胖了。那还玩个屁啊。”

叶笙:“你去做就是了。”他偏头对杨宗说:“你去找房东,在她身边假借帮她找摄像头之名,看看有哪些地方是白天房东找都不敢找的。”

语毕,叶笙又对宁微尘说:“走,我们现在去故事杂志社一趟。”

宁微尘含笑:“遵命。”

这是他们第二次看到白天的淮城。

庸庸碌碌神色麻木挤在公交车上的行人,和这春天馥郁花香形成了鲜明对比。

淮城到处都在盖楼,一半旧一半新。LED屏幕上,《小嘴讲故事》电台节目新出台。巨大鲜红的logo,见缝扎针遍布这座城市。

logo的颜色太鲜艳了,极度的殷红,把整个世界都映照成黑白。这是一个文化,经济,政治,都在翻天覆地发生大变化的年代。

但这些东西,太空也太大了,身处漩涡里,看不清风暴全貌。身为蝼蚁,最贴身感受到的,或许是这个浮躁社会,每个人的恶意。

就如长明公馆这座歪楼。

它本身就是时代的产物,是贪婪的产物。它诞生于时代得利者的人心不足蛇吞象。

公馆里的租客,形形色色。有赶着打工潮进城务工的一家三口;有在会所工作吸毒上瘾的□□;有混□□卖高利贷的马仔;有普普通通面临裁员的上班族。

他们都在一个不足40平米的歪楼相遇。

叶笙说。

“宁微尘你还记得吗。我们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王小胖就说三天后故事杂志社倒闭——而故事杂志社在闭馆时发生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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