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内,郑勇已经连续两日都在借酒消愁。
郑勇以前,是劫匪,虽说是劫富济贫的,但被一些奸商怀恨在心,名声也弄得不大好听,花妞妞,还因为是他的骨肉,小小年纪就夭折了。
死的时候,还紧紧抓着仇家的佩饰,也不知道几岁大的女娃子哪里来的那种狠劲。
后来郑勇报仇了,但是兄弟们死伤差不多,妻女也没有了,他又是孤家寡人。
在南江浑浑噩噩,发水的时候也不跑,但就是命大死不了。
后来因为发现了城内有人用老鼠和其他动物的肉冒充猪肉,在进行售卖,因为附近养猪的都不多,有肉也被富人包圆了,那些屠户只能去寻摸其他渠道得来的肉。
甚至,动了死人的。
他没忍住,多管了闲事,后来就不知道怎么的,替补了黑心屠户,自己当了城内肉铺的屠户,也就这么做下来了。
那个灵气十足的小姑娘,第一次见她,是因为她那大胆的言论,和纯真无邪的眼神。
再然后,就是自己看到娇滴滴模样的小姑娘,拳头砸对手的狠劲。
花妞妞,也是这个样子的。
郑勇垂着脑袋。
似乎是酒水留下,一滴滴砸在了桌面上。
好不容易整理好情绪去肉铺,还幸存的兄弟侯平拍拍他的肩膀:“兄弟,要好好的。”
说着记起了一件事;“有个小姑娘,在问郑叔叔,我想着应该是你前段时间赴宴的那位小姑娘,跟她说了你生病了,要休息,小姑娘估计很担心,给了这个。”
去旁边的柜子下掏了一下,两文钱。“说是给你吃药买糖用的。”
两文钱,小小两个圆片,在郑勇的大手里,显得那么小,那么点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