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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人间正气

年轻男人走到马魁面前大约十米的位置终于停下了脚步。他对着马魁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吃了吗?”

就算是以马魁的老谋深算见多识广,听着这犹如熟人之间见面那家长里短式的问题,他的意识也有了片刻的恍惚。

但马魁毕竟不是普通人,他略一凝神就恢复意识:“吃过了,你呢?”

“我啊,在山里待了一夜,喝了一晚上西北风,饱着呢。”

年轻男人打量着马魁的家,他嘴里啧啧轻叹着:“我说老马啊,我一开始还真小看你了,觉得半夜摸上门,把你连窝端了,再悄无声息地撤退就好,结果我亲自出手渗透侦察,绕着你家外面那两层栅栏来来回回转了七八圈,愣是没有找到突破点,只能又灰溜溜退回山里。”

说到这里,年轻男人对着马魁竖起了一根大拇指,油然称赞道:“高,高,实在是高。”

自己精心布置的堡垒,就连受过最严格训练的特种兵都没有办法突破,这的确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可是面对眼前这个无法智取又不愿意强攻,索性早晨直接守在他家大门口的年轻男人,马魁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说真的,他想哭。

“对了,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白起,白痴的白,小朋友们一起做游戏的起。老马你比我大,可以叫我小白。”

这个守在马魁家大门前、绰号白起的特种兵,自然就是燕破岳了。

“你抱在怀里的小妹妹,不会是你亲闺女吧?”

不等马魁回答,燕破岳就笑容可掬地道:“你靠贩卖鸦片发家致富,我是无神论者,不说你死后注定下油锅进十八层地狱,你有儿有女,我也无法睁着眼睛说瞎话,咒你这辈子断子绝孙,但是从遗传学角度来分析,你是不可能生出这么漂亮乖巧,就连眼睛都会说话的小妹妹!”

说到这里,燕破岳对着小女孩,脸上露出了一个比喇叭花还要灿烂的笑容:“乖,让我抱抱,好不好?”

被马魁当作人肉盾牌的小女孩,悄悄打量着阳光帅气而且笑容灿烂的燕破岳,犹豫了一下,刚想摇头,就听到一连串“叮叮咚咚”的响声。

燕破岳手里多出了一只漂亮的小拨浪鼓,在那里来回摇动,他的声音更甜美得犹如诱骗小红帽的狼外婆:“来,让哥哥抱一下,这只既漂亮又能发出好听声音的小拨浪鼓就归你了。”

小女孩脸上露出一丝意动,她抬头看了看脸色阴沉似水的马魁,对马魁的畏惧让她战胜了对拨浪鼓的渴望,她咬着嘴唇摇了摇头,那种想要又不敢要的可爱萌样,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的心脏为之融化。

“嗯,看来一只拨浪鼓不够啊,那再加这么一只可爱的考拉熊,只要让哥哥抱一下,两样东西一起给你,怎么样?”

看到燕破岳手一伸,不知道从哪里又摸出一只迷你版的考拉熊,马魁的心里有一千头草泥马在轰轰烈烈地跑过。眼前这个年轻男人,可是特种兵,特种兵啊!你丫的执行任务千里奔袭,带上一只拨浪鼓,还能勉强当你是别开蹊径地弄出一套什么联络信号,你丫的还随身带一只小女孩才会喜欢的考拉熊又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老人家能掐会算,就知道他马魁在身边带了一个小女孩当肉盾,所以才想着用玩具把她给诱骗过去?!

看着那只毛绒绒的考拉熊,小女孩的眼睛亮了,直到这个时候马魁才真正明白了燕破岳出现在他面前的真正用意。

在远距离射击时,子弹需要在空中飞行一秒钟甚至更长时间,他们在射击时,必须做好提前预判,在这种情况下,再优秀的狙击手也不敢保证,不会因为种种意外,在狙击马魁时打中他一直抱在怀中的小女孩,这也是他马魁现在还能喘气,没有被一枪打爆脑袋的最根本原因。

想到这一点,马魁手上暗暗用力,将小女孩抱得更紧,紧得让小女孩都感到了……疼。

“各位,你们怀里并没有像马老大一样,抱着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当盾牌,你们这些保镖甲司机乙的,估计就算是被逮进局子,也不会判一个斩立决。”

燕破岳望着那几名像稻草人一样愣在当地,不敢开口说话,更不敢有任何冒失动作,唯恐稍有不慎,就会被狙击手一枪爆头的保镖和司机,脸上表情认真,语气温和:“我们都希望事态不要扩大,更不要殃及池鱼,希望你们在离开后,能理智地保持沉默,就当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让我和马魁先生自己来解决问题。”

说到最后,燕破岳还对着几名保镖和司机微微点头:“拜托!”

几个保镖和司机对视了一眼,他们不敢看向马魁,就那么低着头,一个个慢慢离开了。在离开时,他们走路的动作,硬得就像身上套了一层中古世纪的全身重铠,怎么看怎么怪异。

“你也别怪他们,蝼蚁尚且惜命呢,更何况是人。再说了,钱这玩意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让他们为了钱去做必死无疑的挣扎,而且是死了也白死,谁肯干?你马魁是个人物,也别门缝里看人,把人给瞧扁了。”

马魁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随着几名保镖和司机的一起离开,他已经失去了反败为胜的最重要力量,他用十年时间精心打造安全防范措施,他自认为在这一亩三分地上,无论谁想动他,他至少都有一拼之力,可是面对燕破岳,他所有的布置却像是用沙子堆砌成的堡垒,只是被燕破岳轻轻一推就崩塌了。

但是马魁的心里,并不怪怨那几个保镖和被他视为心腹的司机。乌合之众就算是拿上了枪,依然是乌合之众,面对只能用杀人机器来形容的特种部队,硬拼只会全军覆没,他们选择认?,抛弃雇主逃生,也没有什么错误。就算是让马魁换到相同位置上,他也会做出和保镖一样的事情。

回头再看了一眼那座三层高、建造得美轮美奂的小楼,还有院子里那辆不知道让多少年轻人瞪红了眼珠的名牌跑车,再看看倒在血泊中的那几条猎犬,紧紧抱着怀里已经成为他最后一道保命护符的小女孩,马魁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痛苦的快感。

他知道,他一直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他靠运毒贩毒,在十年时间里,已经享受人间富贵,在这片土地上,俨然已经是一方诸侯式的角色,报应到现在才到,他真的应该知足了。不信的话,看看他们马家以毒养家的几位先祖,伤了天和,损了阴德,又有哪个可以寿终正寝?!

就是不知道自己树倒猢狲散,又能剩下多少东西留给自家的儿女,那些畏于权势对自己毕恭毕敬的人,在自己去后,面对自己的家人,又会露出什么样的嘴脸?

马魁几次长长的呼吸,在生路已绝的情况下,他竟然恢复了镇定,他瞪着燕破岳,从喉咙中挤出一声低吼:“白起!”

燕破岳也变得认真起来:“在!”

马魁瞪着燕破岳,这个特种兵身上除了一堆哄小女孩的玩具,什么武器也没带,但是马魁知道,他那几个保镖也知道,如果真的动手,燕破岳就算是赤手空拳,不需要那名狙击手的支援,也能把他们全部干掉!

“我怕你,很怕你。你我还隔着这么远,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站在你面前,我连眼皮都不敢眨上一下,我怕自己一眨眼,在睁开眼睛的时候,脖子就被你扭断了。”

这是普通人站到特种兵对面必然会有的心理反应,只是很多人不愿意承认罢了,但是马魁却坦坦荡荡地说了出来,就凭这句话,马魁在燕破岳心中的危险程度,就猛然提升到最高等级。

一个已经没有退路的亡命之徒,必然是疯狂的。

“能让政府派出特种部队,我知道自己死定了,可是我不甘心,我还想活。”

马魁一扬手,在他空出来的右手中多出了一个只比火柴盒略大一点的黑色长方形遥控器,他把右手食指压到了遥控器正中央那个红色按钮上:“你是特种兵,你应该知道我手上这个东西的作用吧?”

燕破岳当然知道,马魁手中拿着的是一个压力控制的起爆器,马魁把手指压上去,起爆器就已经处于待击发状态,只要他手指一挪开,炸药就会被遥控引爆。

至于炸药来源……燕破岳看着被马魁紧紧抱在怀里的小女孩,脸上透出了一丝明显的怒意。像马魁这样的人,当然不会把炸药放到自己的身上。

“你只要今天放过我,到了安全的地方,我就会把女孩留下,我可以向你保证,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在这里出现。你们大老远跑过来不就是想要帮公安来缉毒嘛,只要我离开这一亩三分地,就再也蹦跶不起来了,你们不是一样完成了打击毒品的任务?!”

马魁举着手中的遥控引爆器,瞪着燕破岳,一边往后退一边放声嘶叫:“你我今天都是第一次见面,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就抬抬手,把我当个屁放了还不行吗?”

燕破岳轻轻摇头,他随着马魁的后退步步前逼:“我们的任务不是缉毒,而是你。要么俘虏捕获,要么直接击毙,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不就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嘛,你太年轻了!你也不想想,你给政府卖命,一个月能赚几个子儿?就算你是特种兵,一个月说破天了,有一万没有?你知道不知道我当了十年毒贩,一共赚了多少钱?只要你今天肯抬抬手放我一马,我可以告诉你我藏钱的位置,你可以把它们全部带走。”

看到燕破岳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继续向自己逼近,马魁嘶声吼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我一有钱就去换成金条,现在我那地下整整埋了四百斤黄金!四百斤啊,你一个人搬都搬不走,只要你抬抬手把我放掉,它们就全都是你的,你这一辈子都花不完!”

燕破岳的声音中透出了一丝异样:“四百斤……黄金?!”

看到希望的马魁拼命点头。

“我还是第一次听有人用‘斤’这种单位来计算黄金,一斤五百克,以一克两百块钱算,这一斤就是十万,这四百斤……”燕破岳不再继续计算,他望着马魁,再次向前逼近,“你究竟卖了多少鸦片,坑了多少人,才能赚这么多钱?”

马魁脸上扬起了一片苍白的绝望,他已经准备拿出所有的钱用来买命,可是眼前这个和他素不相识,自然也是无冤无仇的年轻特种兵,竟然还咄咄逼人不肯放过他。

马魁再次举起了手中的遥控器:“你不要过来,你要再往前走,大不了咱们一起完蛋!我是一个毒贩头子,落到政府手里,肯定是枪毙的命,你却不一样,你还年轻,没必要和我一起死……”

马魁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燕破岳打断了:“我的职业,就是面对死亡。”

“你少唬我,”马魁嘶声狂吼,“我就不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不怕死,好死不如赖活着!”

燕破岳用不屑的眼神望着马魁,在这一刻他当真是语出如刀:“我终于知道你当年为什么没有通过侦察兵选拔了。”

燕破岳的话,刺到了马魁内心深处最痛的地方,他眼珠子都红了:“你以为我真的不敢引爆炸弹,和你同归于尽?”

空气中传来小声的啜泣声,那个一直被马魁抱在怀里当成护命符的女孩,终于发现情况不对,吓得抽泣起来。一个被打扮成小大人的漂亮女孩,因为害怕,小小的肩膀在那里不停地轻耸,眼泪顺着她带着一点点婴儿肥却依然眉目如画的脸庞滑落下来,看上去有说不出的可怜。

马魁胸口感到一阵湿热,赫然是眼泪已经渗透了他胸前的衣衫,已经焦躁到极点的马魁,嘶声狂吼道:“不许哭,再哭信不信我把你丢到山上喂狼?!”

小女孩再也不敢哭出声音,但是眼泪依然从她那暗夜星辰般明亮,更带着孩子特有的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中奔涌而出,而且有越来越大、越来越汹涌的架势。

“怎么,你也发现炸弹吓唬不住人,只敢把火气往小女孩身上撒了?”

燕破岳继续向前逼近,他一边走,一边摇晃着手里的拨浪鼓:“你是一个聪明人,现在大概也应该明白,身为特种兵,我却会随身带着拨浪鼓和考拉熊的原因了。”

马魁其实根本不明白,燕破岳为什么会带这些小女孩才会喜欢的东西,但是经燕破岳这么一提醒,就算是傻子也明白,这两样绝不合时宜的玩具内部,肯定另有玄机。

“像你这种一旦被捕,百分之百会被判死刑,而且是立刻执行的人,脑袋早就别在了裤腰带上,一旦被逼到绝境,肯定会垂死挣扎,而你们能用的东西,差不多都是炸弹,就连手段都是如出一辙。有时候我还真想问你们一句,是不是去同一家违法乱纪培训班接受过培训,大家都是同学?”

燕破岳继续玩弄着手中的拨浪鼓,步步紧逼:“听说过炸药检测仪不?就是机场上最常见的那种,那玩意儿就是巴掌大小的东西,只要隔着一段距离轻轻一扫,别说是炸药,就算是随身带了个麻雷子,也能给你检测出来。”

马魁盯着燕破岳手中的拨浪鼓,这只拨浪鼓里面是空的,从体积上来说,真的能放下一台炸药检测仪的核心装置。对人才济济的特种部队来说,对仪器进行专业伪装和调置,那更是小菜一碟。

“光有检测装置,不能消除危险,显然是没用的。所以,我除了拨浪鼓,还带了这只考拉熊。”

燕破岳举起了考拉熊,他的脸上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你手中的那个遥控器,属于军火市场上可以看到的最常见的品种,它采用315M无线模块,这种无线模块被广泛应用到车辆监控啦、遥控啦、小型无线网络啦等领域,它的通信方式是调幅AM,工作频率是315HMZ或者433HMZ,发射电流是2至10MA……算了,我给你说这么专业的知识干啥,反正你听到耳朵里也是如听天书。这样吧,我给你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像你这种坑人无数集卑鄙无耻下流于一体的毒贩,应该知道汽车遥控干扰器吧?”

汽车遥控干扰器这个东西,马魁倒是的确听说过。这东西的功用,就是能在一定距离内,通过大功率电波干扰,使得车主下车按下遥控器上的锁车键,却无法成功将车门锁住。等到粗心大意的车主离开后,窃贼就会打开车门,将车内值钱物品一扫而空。简单地说,这玩意儿就是一个能让遥控器在一定距离内失去遥控效果的电子信号屏蔽装置。

马魁握着遥控器的手微微颤抖起来,既然汽车遥控干扰器都能让车主们手中的遥控器失去效果,那特种部队装备并精心伪装的电子信号屏蔽装备,由受过这方面专业训练的特种兵使出来,没有道理会比小偷手中的道具更差。

“就像你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特种兵也是人,是人就都怕死。我之所以可以在你面前装模作样,摆出一副不怕死的英雄儿女模样,就是因为我知道,你手里的遥控器,现在连半毛钱用处都没有。不信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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