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绯烟挽着她的手,继续往家的方向走。
“有话就说。”
沈冬草有些担心,刻意压低了声音。
“烟儿,刚才我都看到了,你跟一个男人走在一块儿,幸好只是我看到了,若是被别人看到,有一千张嘴都说不清了!”
沈绯烟倒也不隐瞒。
“那是我的救命恩人。”
沈冬草不管那么多。
“你是不是喜欢他?”
沈绯烟瞠目结舌。
“你哪只眼睛看出来的?我只是找他买东西,顺便给他送饭,他在山上打猎,估计吃不到什么好的。”
沈冬草恨铁不成钢。
“报恩多的是别的方法,你何必把自己搭进去?而且,那个人的名声不好,你喜欢谁都行,千万不要喜欢他!”
“要是你真的嫁给他了,先不说会不会被他克死,就他家那个情况,一家子人全靠他一个人养着。”
“你嫁过去肯定也要当苦力。”
“以后离他远些。”
不知想到了什么,沈冬草恍然大悟。
“你看上他的脸了吧?”
“他长得的确俊俏,十里八村都找不出比他更俊俏的男人了,之前喜欢他那张脸,义无反顾想嫁给他的女人多的是,最后都打了退堂鼓,一是因为他克死过一个未婚妻,二是他娘放话了,谁要是嫁给他,以后就要跟他一起养他大哥一家子。”
“听听这是人话吗?”
“明摆着不想让他成家,估计是怕他成家之后,生出旁的心思,不愿意继续供养他大哥读书了。”
“他大哥倒是轻松,一心只读圣贤书,也没见着这么多年,捞个什么功名,也就他那娘一心把他那废物大哥当宝贝。”
说起刘析归的大哥刘昱辰,沈冬草的表情是分外不屑的。
虽说能认识几个大字的人,的确比大字不识一个的庄稼汉多些体面,但那也是在真的有才能,中得了秀才、举人,或者能将识大字当做一份生计,某得一份体面活计,有能力养活一家老小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