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哥拉看他做得有模有样,很欣慰地说:“手印已经很不错了,下面跟我念动咒语——日出东方,赫赫金阳;雄鸡一出,马蜂遭殃!”
不知什么原因,当苏格拉底念到第三遍时,头顶的几只马蜂已经飞回了巢穴。
苏格拉底松了一口气,撤了手印。伴随着惊喜一股深深地暖流流入了心田,注入了努丝。
“若要人不死,先得死个人。求学也要在实践中下死功夫才行,你咒语背过了吗?手印记熟了吗?”
“背过了!记熟了!”
“那就好。招!”
随着石子飞起,准确的打中了蜂巢。此刻,苏格拉底看出来了,他的大哥居然还是个练家子,怪不得敢独闯斯巴达呢。不过,他更加看出来了,随着树上蜂巢的倾覆,一群愤怒的马蜂正向它们袭来。
“快用‘口诀’,把自己想象成更大,更威风,更强悍的雄鸡!”萨哥拉迅速地吼道。
这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总是拥有死亡的力道甚至风险。要知道,一群马蜂蜇伤的少年,要想不死也是很难的。
在生死的威压之下,苏格拉底迅速作好了“鸡头印”,看着东方的太阳,念出了“日出东方,赫赫金阳;雄鸡一出,马蜂遭殃!”的咒语,同时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是一头威武的大公鸡,油亮的脖子黄金的铠甲,在阳光中反射着太阳般刺眼的光芒。
嗡嗡的声音没有了,他睁开了眼睛,一只马蜂都没有了,连那个蜂巢也被萨哥拉一脚踢出了很远!
苏格拉底一身的汗,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吓出的冷汗还是酣畅之后的淋漓。
萨哥拉欣慰的笑了,这是对苏格拉底的认可,也是对自己的肯定,果然这个少年值得做自己的兄弟!
休息之后,一阵清风吹过。萨哥拉说:“现在,我就教你通灵术。”
虽然刚才不异于经历了一场大战,但是对于学术,苏格拉底从来是不知疲倦的。
萨哥拉说:“这颗黑豆树虽然庞大,目测也在你的体重的百倍之内。而且据说是我师父西美尼尸身所化,你炼起来应该没问题。通灵的前提就是一个字——诚!你目前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找到我二哥,一来我们三兄弟团圆,二来学习‘存在’的智慧。”苏格拉底想都没想就说出了久存心底的话。
萨哥拉说:“第二步,就是媒介。你从来没有见过你二哥,虽说万物之‘活火’是相同的,但是必定还有‘逻格丝’的限制。在物质层面,你们还缺乏真正的媒介。”
还没等苏格拉底想明白媒介是何意的时候,萨哥拉掏出了一个长长的像铁钉一样的东西,但是前端比铁钉细长得多,也尖锐的多。后来在第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中,他才知道这个七寸六分的兵器叫“飞针”,是唯一一种可以公开使用的暗器。一千年之后,传到扶桑,称之为“手里剑”。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萨哥拉说道:“成年人的结拜是很正式的,我和你二哥当时用小刀划破了食指。食指象征着食物,俗人为食物争夺,而兄弟则有福同享。我们的献血滴进了酒杯里,我们喝过彼此共同的血。”
说完,萨哥拉将左手的食指举了起来,仍然可以看到那道不浅的刀痕。没有情意便没有伤痕,伤痕正是男人的勋章。
萨哥拉拿出飞针刺破了自己右手的食指,将数滴鲜血滴进了苏格拉底的口中。
鲜血就是最好的媒介。血可以洗刷耻辱,血可以消除罪孽,孩子的出生,勇士的冲锋甚至初恋的献身,无一不伴随着鲜血。灵可以寄存在万物里,只有血才可以寄存在“努丝”内。
剩下的步骤,在“努丝”中传递。只见苏格拉底吞下鲜血,接过飞针,将自己右手的无名指扎破,将血滴在了树根上。
无名指,也叫药指、也叫环指、也叫戒指、也叫名指,据说整个大陆各个城邦对无名指的叫法有多达十七种之多,谁也说不服谁,最后无奈,统一称作“无名指”。求药问方,表达诚意,最是尊贵。
苏格拉底闭上眼睛,作出祈祷手印,心中默念自己所愿之事。
风不知何处而起,树上渐渐有青黄的叶子落下,树叶几乎落在同样的一个区域。风停了,随着最后一片树叶落下,仿佛组成了一个图案。
“微丝!”纵然是萨哥拉,也激动道:“这是用爱菲斯城邦的语言写成的‘Virus’,不过不知为何,最后两笔没有写全。”
“莫非我二哥,身在爱菲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