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天,赫连墨到演习场忙着训练兵马去了,潘小蛮无所事事,便带着欢儿和扎苏在周围闲逛。
走了没多久,远远就听到一阵悦耳的笛子声。
原来是赫连嘉,站在林子的一块大石旁,专心致志地吹着一根白玉笛,整个人沉浸在乐曲中,两耳不闻世外事。挺秀高颀的身材,如花似玉的面孔,身上穿着雪白的绸缎,头发上束着白色丝带,腰间是一条白绫的长穗绦,有风吹过来,赫连嘉的头发,还有身上的衣服,便微微地飞扬起来,更显了绝对风华。
赫连嘉比潘小蛮大了两年,算算二十五岁了。
二十五岁的男人在古代,早已不是小鲜肉。但岁月对男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岁月如金,时间越久,增值空间越大,价值越高,也愈有魅力;但对于女人来说,却是一个杀猪刀,因为岁月如花,时间越长,越缺乏光泽,贬值的几率越大。
潘小蛮对赫连嘉,有一种朋友,兄弟姐妹间的感觉。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潘小蛮可以和他称兄道弟,她可以做他的红颜知己,他可以做她的蓝颜知己。蓝颜知己,与情人无关,就像红佛女和虬髯客,非关风月,只为真心。
潘小蛮走了过去。笛声清远,悠扬,婉转。旋律熟悉,潘小蛮听过,随着乐曲,她轻声哼了起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一曲完毕,赫连嘉停了下来,笑问:“小蛮——”因为没有旁人,赫连嘉叫了她的名字:“你知道这曲子?”
潘小蛮嘻嘻笑说:“这曲子不是《周南·桃夭》么?我以前读过这首诗,昨天又听别人唱过。”她洋洋得意:“嘻嘻,我有闪电记忆——就是在闪电之间,就能记住。所以我只听过一次,就记住调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