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烟不知道公主打的什么注意,不过这些高高在上的人,总是喜欢拿她们逗乐。
为今之计便是先养好自己的身子。
村里的人去城中都是坐牛车的,傅云曦先前来的时候,是让车夫送过来的,虽然让车夫走了,但马车却留了下来。
宋逸平日里驾着牛车去城中,所以驾马也很掌握的很快。
城中肯定比不上京城繁华,但也有不少的稀奇玩意。
但如今肯定是买人参更为紧要,一行人先去了医馆。
医馆的小厮脸上挂着笑容,这三个人一进来,他瞧那女子的衣着,便是非富即贵。
“我们这里可是城中最好的医馆,您府上在何处?我们医师可以跟着去您府上。”小厮立马谄媚地迎上来了。
傅云曦没有说话,旁边的宋逸已经说道,“我们是来买人参的,你这边人参有多少年的?”
“我们这边的镇店之宝是一棵千年的人参,剩下的就是百年的了。”小厮如实回答道。
宋逸知道小厮说的应该属实,一颗千年人参确实算的上是镇店之宝了。
平时渔村里的人见到十年的人参,都已经很珍贵了。
“都包起来吧。”傅云曦淡淡地说道,对于银子,她一向不吝啬。
况且叶清烟肚子里的孩子,也算她身子的“侄子”。
彩云早知道公主的性子,没有半点惊讶。
他们从宫中出来,可是带足了银子。若不是她一直待在公主身边,知道公主没有心上人,她都要觉得公主准备拿着银子和人私奔去了。
小厮脸上的喜色克制不住,看穿着知道这位姑娘是富贵人家,但能将人参都买了的,可是不一般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