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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第56章

她握着沈厌腕子的手紧了一点,暗含威胁之意。她手上用力,掌心贴在他腕子上。

沈厌甚至能感觉到她手心的温度。

沈厌垂眸,任由她使劲,突然开口打断她道:“你之前在这看了什么病?”

他的眼神一直落在院子里,好像在看什么,但这院子早就搬了,常意当初治手,也不是在这里治的。

常意怔忪,但她什么样子沈厌没见过,倒没有瞒着他的必要:“我之前从常家逃出来,身上什么银两也没有,便是这位大夫给我看的手。”

她说话时,手不自觉地动了一下。常意不是喜欢喊疼的人,但不喊不代表疼痛就会减轻。即使多年过去,那时割肉剜骨般的疼痛,还萦绕在她手边,时不时地抽痛一下。

她的手……

沈厌冰冷的神情里夹杂了些晦涩,他手腕动了动,向下了些,轻轻碰了碰常意的手。

算不上轻挑,他的触碰里也没有任何的情绪,好像只是想单纯地碰一下罢了。

好像只有贴近本能的触碰,才能表达他此刻的心绪。

他的手有些烫。

常意的手微微颤了一下,皮肤相触的地方莫名有些刺痛。

她缩回手,不再看他。孙千这时正好端着东西出来了,虽然常意说只要纱布就行了,他还是找来了金疮药之类的药品。

“这位大人……是伤了哪?”孙千还没弄清楚沈厌的身份,谨慎地问她。

常意似乎有些不想理沈厌,淡淡瞥了他一眼,说道:“伤了胳膊。”

“那、那常姑娘方便吗?”孙千的视线在两人面前不断打转:“要不还是我来吧。”

沈厌穿的是方便行走的窄袖交领,袖口还套了银打的护手,看上去似乎是个武将。这样要给胳膊上药,定然是要脱掉上衣袒露胸口的。

常姑娘还梳着少女的发髻,虽然不清楚他们两人的关系,但是让一个未婚的少女帮赤。裸的男子上药肯定是不妥的。

再加上他的私心,孙千并不想让常姑娘亲自动手。

常意侧目,有些诧异地说道:“有什么不方便的。”

她无视了旁边的金疮药,直接拿起纱布,直接就在沈厌的胳膊上包了起来。

衣服还没脱呢,即使孙千没治过病,也知道纱布绑袖子上是没用的。

孙千咂舌:“这、这……”

常意从他的手一直包到小臂,连着他的袖子一起把他包成了一个圆,包扎得严严实实,手指动都动不了,才结束了她的包扎,说道:“好了。”

不是喜欢装病吗,她成全他。

沈厌也不反抗,随她闹着玩似得让她把整个小臂包扎起来。

常意为沈厌“治好”伤,笑意盈盈地对他说道:“不用客气,沈大人,药费我来出,回去好好养伤。”

她掏出五枚铜板,放在石桌上。

沈厌和她对视了一眼,似乎在问她身上怎么会带着铜钱。

常意没理他。

孙千从常意的话里听出了点意思,这两人的关系或许并不是他想的那样,听他们俩对话,似乎也不怎么和睦。

他犹豫了一会,叫住了打算离开的常意。

他舔了舔嘴唇,关心地问道:“常姑娘,我想问问,你的手伤怎么样了?”

常意嘴角微弯:“挺好的,能保下我这只手,甚至说这条命,还得多谢孙大夫。”

孙千说道:“到底是剜了一回骨,虽然肉长出来了,但若是养护不当,逢梅雨时节还是会疼的,爷爷之前做过一些养护的膏药,用过的病人都说效果不错,爷爷还念叨着,若是你在京城,定要给你用用。”

他说完,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瓷瓶,从进屋拿金疮药时,他便想着把这瓶药膏给常意了,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

常意抿了抿唇,低垂下的睫毛有些黯然,似乎想起了那个和颜悦色、过于良善的孙老头。

孙千也是一片心意,她伸出手让孙千看了看,示意自己手上的肉长的还不错,不必担心。

孙千垂眸,刚想细看一下她手上有没有留下伤口,伸出的手还没碰到,就感觉到一股渗人的眼神。

那股寒凉至极的眼神落在他手上,仿佛一把开了刃的刀,他再靠近一点,就能当场把他的爪子剁下来。

他用余光抬了抬,看见那个常意口里姓沈的高挑白发男人,就站在常意背后一步之遥的位置,因为体型有些差异,常意被他身子投下的阴影完全拢照住,进而像是整个人都被他护在怀里一般——而常意本人浑然不觉,又或是习惯了。

那个男人皮肤苍白,头发比皮肤还白,像雪一般在肩头落下少许,看上去像个精致的假人。

可他却至少比孙千要高出两三个头,身形虽然被衣服包裹,但也看得出不是单薄的体型。

孙千此时用余光细瞟,从他的脸看过去,他鼻梁高挺、薄唇凌厉,这样的长相本就让人难以生起亲近之意,他的每一处生冷的表情,都更显得孤傲疏离。

孙千从进门起就被他凉薄的眼神看了好几眼,还没弄清楚状况。

但此刻,沈厌站在常意身后,那双清冷的眼睛里已经生了戾气,毫不掩饰地落在他身上。

这是明晃晃的警告。

都是男人,孙千几乎一瞬间就明白了沈厌未说出口的话。

——别碰她。

沈厌给他的压迫感,让他那一瞬间真的以为自己会死。

孙千瑟缩了一下,顿时什么也不敢想了。

他的手打了个弯,临时调转了方向,规规矩矩地收了回来,将药瓶递到常意手里,轻到不能再轻地说道:“这药一日揉一次便好,最好用化开了揉。”

“多谢。”

常意还要给银子给他,但孙千说什么也不敢收,只是规规矩矩地把俩人送到了门口。

折腾了这么久,出来时已经快天黑了,两个人走在路上,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看上去倒是有种别样的和谐。

常意低头走出医馆,不知何时沈厌已经不见了,她抬头时也没有太过惊讶,转头走向了东街的市集。

她本来就是要来东街的。

东街也是单双宵禁,若是没有宵禁那天,晚上定是很热闹的。

常意逛了一阵,停在一个小摊子前。

摊子的主人招呼她,看她身上裙子的布料在暗光下也流光溢彩,一眼价值不菲,便问她有没有零钱,要不要换些铜板。

常意拿出几枚铜板:“不用,我有。”

这是她来之前,特意换的零钱。

另一头,孙千刚心有余悸地锁上门,心里默念着,希望再也不要碰见那个白发男人了。实在是让他怕得慌。

下一刻,门又被敲响了。

孙千心里一颤,骂自己多想,还是去开了门。

门打开的那一刻,他甚至想重新关上门,然后拿钉子锁死门口。

沈厌冷冷地伸手,银的护手抵在门框上,哐当一声,把孙千想关门的动作堵死了。而另一只被常意刚刚包扎的手,他居然没拆,还是那样圆滚滚的,有些滑稽。

但他不敢笑。

孙千战战兢兢地学着常意的称呼:“沈大人,有什么事吗?”

沈厌沉默了一会,丢给他一块东西。

孙千勉强接住,拿在手里揉了眼睛一看,居然是一块金的牌子。

“药钱。”沈厌说道。

什么药钱,不是给过了吗?孙千难言地看了看男人胳膊上的纱布,反应过来不是这个药钱。

他给的是刚刚送给常意的,那瓶药的钱。

“那也用不了这么多。”孙千面对他,不敢不收,又怕收的太多。

“不止药钱。”

沈厌语气冷淡,说出的话却让孙千逐渐睁大了眼睛,他居然是来问常意十年前来他们医馆那段往事的,甚至不惜出钱让他说。

沈厌说完,沉默了一会,似乎有什么比听那记忆更重要的东西,又问了孙千一个问题。

“她……哭了吗?”

——

走出孙氏医馆,已经是半夜。

即使今夜没有宵禁,大半的商贩都已经收摊了。

他走出来,连灯笼都没剩几盏,整个街道都黯然地伴着他脚下的路。

沈厌眸色浅,黑夜里也看得清,倒是习惯,连身上的火折子也不曾点一个。

但他习惯,有人不习惯。沈厌往前走了一截,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提着一盏集市里买的兔子灯笼,倚在桥边,向他看过来。

常意看到他,起了身,对他摇了摇灯笼,兔子灯笼的尾巴可爱的晃了晃,她笑起来,似是往常那样暗藏玄机的嘲讽,又好像只是随口一说罢了。

“想知道什么,干嘛不亲自问我,连灯也不打一盏,是做贼心虚么?”

四周尽是浅寂的黑夜,而沈厌的眼里唯一的光亮,便是她提着灯笼的模糊影子。

沈厌还是走到她身边。

常意转头,那笑意很浅,却比面对其他人时都要真实得多。

她把另一手里一直提着的东西放在沈厌手里,也没看他,只是说道:“银丝糖上供宫里之后,改名叫龙须酥了,好像只有东街这一家还在卖。”

那一小块洁白蓬松的糕点,被油纸方方正正地包在里头。

常意抬起手,用兔子灯的竹柄戳了戳他的脸颊,惹来沈厌不情愿的侧脸。

“尝尝吧,吃点糖,别苦着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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