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是睡在桥洞底下?所以才会一大早就来了?你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叶轻云面色迟疑,半晌才问出了这一么一句话。
来喜一脸惧色的站在那里点点头,像一只流浪的小狗,随时都要被人赶出去似的。
他并不是真的想骗人,一开始他也去别的地方找过活路,只是别人一听他是乞儿,不由分说的就把他赶走了。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他们更愿意去招一个正常人,反正现在人口繁多,最不差的就是劳动力,在他们心里乞儿就是低人一等的。
其实要说来喜,和叶轻云还真有点缘分,只是两人都不知道罢了,
早在几个月前叶,轻云刚去太平镇的时候,在馄饨摊上多付了银子,那馄馄饨摊的老板娘又多煮了一份馄饨,给路边的乞儿。
而那个乞儿就是来喜,他本是差点要冻死了,多亏了那个老板娘的一碗热汤,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
他走的时候,馄饨摊的老板娘与他说:“吃吧,吃吧,菩萨保佑,若是你之后能找到份活计干,你就可以活下去了。”
之后来喜就下定了决心,离开了太平镇,他没有户籍证明,只能在街上找一些搬搬扛扛的活,但就算如此,他也没有再伸手讨过一口饭吃。
可灾民逐渐都回来了,人口也渐渐多了起来,他长的又瘦小,渐渐的,这种搬搬扛扛的活都轮不上他了。
所以他才出此下策但他也深知是自己的不对看叶轻云和叶明城没再开口说话,他也再无言面对两人。
只见他拱手鞠躬,脸上还是带着一些伤感的笑容,“掌柜的,是我错了,你们是好人,来喜这就走了。”
叶明城眉头一簇,嘴角动了动,想说些什么,但还是看了叶轻云一眼没出声,
他想说,他其实还是很喜欢来喜的,只要人踏实肯干,乞儿的身份并不是什么问题,但女儿的神情又很是苦恼,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劝说才是。
眼看着来喜都要走出门外了,叶轻云才叹息一声,喊住了他,“来喜,你去哪儿?回来。”
来喜的背影一怔,有些不知所措,连忙回头看去,脚步一动,还是回来了。
叶轻云打量着他,一边笑着安排道:“既然你现在没地方住,那就暂时住在铺子里吧,院子里正好还有一间屋子,不大不小,正好够一个人的。”
来喜瞪大了眼睛,有些不可置信,“掌柜的…您什么意思?您还要用我?”
叶轻云眨巴眨巴眼睛,“我没说不用你啊,但也不是保准就用你了,我刚刚只是再想,若是之后你干的不错留下来了,我给你包住,那就这月银可就不是四百文了,我只发你三百文,你看行不行,若是你不想减工钱,想拿着工钱去租一个好一点院子,也都随便你。”
按理说原本月银有四百文,若是包住的话,也就才扣掉一百百文,一百文在这常德县是可以租到房子不错,但也都是一些犄角旮旯的地方,要不就是偏远逼仄的边缘地带。
要租用店铺这个地段周围的房子,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院子,那都不是来喜能负担的起的,来喜也明白,叶轻云这是赤裸裸的在帮助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