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骆清,是一名医生。”
他只说这么一句,冷漠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一双深棕色的眸子里,黑沉沉的,仿佛蒙上了一层油污,没有一丝光亮。
身上的衬衫已经污浊不堪,看不出曾经的颜色,灰色的西装裤上满是泥泞,显得极为狼狈。
但他的脊背却是挺直的,如一根青竹,历经雷雨依旧傲然挺立、
“医生?我怎么看着你像是骗钱的?”
老鬼蹭了蹭鼻子,不顾脸颊上传来的刺痛,咧着嘴围着眼前瘦高的男人打量。
像他这样打黑拳的,身上就从没有一块好肉。
今天要不是被揍得太狠,肋骨断了,大概他也不会让人帮他找野医。
可是这找来的野医也未免太不靠谱了,简直像是从乞丐堆里捡的。
“你身上的206块骨头,我能一个个拆了,再帮你装回去,你要试试吗?”
“哟呵,还挺烈的!”
老鬼把脸凑了过去,见他一脸嫌恶的侧头拉开距离,老鬼哈哈笑了起来。
“老子就是喜欢烈的!”
“行,就你了,以后跟着老子,有老子一口少不了你的。”
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老鬼豪气的大声承诺。
他一个趔趄,稳住身形后,语气有些糟糕的说道。
“别拖欠治疗费,你说什么都行。”
“哈哈,有命没钱,有钱没命,治疗费咱们再商量呗!”
这是老鬼第一次见到庸医,莫名的,这个很年轻又冷冰冰的男人,让老鬼很安心。
似乎把命交到他手里,他不会让自己失望。
果然,接下来的半年,老鬼的身上虽然依旧没有断过伤,但只要有他在,总能很快好起来。
所以老鬼越战越勇,成功击败了暴熊,坐上了维吉塔黑拳场里的第一把交椅。
为此,他特地请庸医一起,举办了一场狂欢,找了好几个辣妞,爽快的玩了三天三夜。
特别是最后一天的夜晚,虽然老鬼喝的烂醉如泥了,但是却觉得其中一个妞特别对他胃口。
皮肤丝滑如绸,摸起来还有一点凉凉的感觉,抱在怀里又软又滑又舒爽。
虽然完全记不得她的脸,身体却一直记得那种美妙的滋味。
和她的那场情事,酣畅淋漓又飘飘欲仙,简直比打拳之前扎了两针兴奋剂还要棒。
以至于偶尔梦回,老鬼都朦胧中仿佛又回到了那一晚。
但激情过后,一切总是要回归现实。
本来老鬼以为,他会打一辈子黑拳,直到死在擂台上。
他和庸医也会成为一辈子的兄弟,直到他死在他面前。
可是等那场狂欢过后,庸医突然消失了一周,等再见到他的时候,老鬼就被他莫名其妙扎了一刀,虽然伤口不深,不过是流了些血,可是从那以后,庸医就没给过他好脸色。
老鬼很纳闷,不知道是哪儿得罪了庸医,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什么头绪。
他一向没有庸医心细,想不出来,干脆也就丢一边了。
反正庸医捅了他一刀,有什么不高兴的也应该散了。
只不过之后再想跟庸医勾肩搭背一起泡妞,他的脾气就特别差,所以老鬼也就收敛了,专心打拳挣钱。
他没跟庸医说过,他想挣很多钱,然后让庸医开个诊所,过上舒舒服服的好日子。
老鬼知道自己不可能善终,所以就算拼了命,也要把庸医拉出这个泥潭。
可还没等他攒够钱,买下早已看好的房子,场子里来了一个俄国人,老鬼第一场就输了,被打断了三根肋骨,左小腿骨也断了。
他被抬到庸医面前的时候还在笑,可心里却在说抱歉。
“对不起阿清,我可能没法子再打下去了,房子只能租一个给你。”
他拖着没有好的腿给那个俄国人当沙袋,只求老板放庸医走。
庸医那么爱干净的家伙,应该生活在阳光普照,街道漂亮的地方。
想自己这样的烂泥,才该腐烂在这深不见底的黑潭。
可庸医是个傻子,他竟然把钱都给了老板,拖着自己这个废人身无分文的离开了。
要不是遇到老大,老鬼想,他大概会把庸医狠狠揍一顿,然后自己去见上帝。
揍吧?
算了,万一打毁容了,就看不到他那张臭臭的脸了。
“2017年8月21日,晴……”
庸医抬头看了看基地窗外碧蓝的天,如雨水冲刷过的宝石,剔透明亮,与地上茂密的绿色丛林交相呼应。
只是近处的老鬼,正盯着一路走过的漂亮姑娘,笑得像个傻子。
他本来就是傻子!
手里的笔被握的咯吱响,半响,终于还是没心情写日记,合上了本子。
庸医依然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老鬼时的场景。
他说他是骗钱的,呵呵……
说骗钱其实也对。
那时的他,没有医师资格证,像一只狗一样被撵出了医院。
紧接着又遭遇了疯狂的报复,险些丧命在了肮脏的小巷。
他从一个人人夸赞,甚至被送外号骆一刀的最年轻心外主任,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杀人凶手。
曾经的导师同事朋友,全都避他如蛇蝎。
杀人凶手?
呵呵……
庸医经常回想起那起所谓的医疗事故,以此提醒自己,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
他不知道当时自己为什么要留下来,留在这个傻子身边,看着他每天伤痕累累依旧笑得像个傻子。
大概是实在没处可去吧。
再后来,也许只是习惯。
习惯了每天被他雷声一样的呼噜声吵醒。
习惯了他永远不放好,不摆正的牙具。
习惯了茶几上被他碰乱的书。
习惯了去收拾他跟垃圾堆一样的屋子。
也习惯了他总是对自己笑得像个傻子。
不,他不只是个傻子,还是个混蛋!
王八蛋!
白痴!
庸医把牙齿咬得紧紧的,手又再次摸向了衣服口袋里的手术刀。